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30322-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3-2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800000
附件1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安排部署,统一组织、规划、部署直属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直属党组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开展直属党组织党员培训轮训工作。指导直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指导直属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相关环节的审核把关。指导直属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落实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4.督促指导直属党组织成立、撤并、变更及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直属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审批任免。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
5.对直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加强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向区委报告。
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股、宣传股。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好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要从严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主线,利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中心组学习形式等做到常态学、联动学、集中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首课、主课、必修课,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让“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服从”成为党员干部的政治底色,决不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2.强化党员教育管理。
(1)发展党员:严格执行5个阶段25个步骤,确保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顺利开展。
(2)提高云岭先锋APP规范化使用水平,管好用好“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云南省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等,全面推进“智慧党建”提速升质。
(3)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日常管理,严格党籍、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管理,认真办理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加大困难党员关怀帮扶力度,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
3.织密建强组织体系。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开展全覆盖排查基层党组织,及时理顺、调整、优化设置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落实换届提醒督促机制,进一步规范换届流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围绕“五个基本”和作用发挥,对所属党支部全覆盖摸底排查“过筛子”,扎实开展分类晋级,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及时理顺、调整、优化设置基层党组织。通过逐级推荐、择优遴选,向省、市、区推荐一批班子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机制健全、服务中心显著、党员群众认可的“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并积极推荐申报“云岭红旗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专题”党员日活动、谈心谈话、“政治生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4.持续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和选树工作。全面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深化机关党建“对标达标创标”行动,推动机关党建与中心业务深度融合,积极争创省级、市级“模范机关”。按照“整体工作上台阶、主要指标有突破、亮点工作创一流”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创建责任,全力比学赶超,结合2022年度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工作,重点了解区直各单位2022年至2024年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工作效率、党的建设等是否有明显提升,确保至少有1项指标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位居前列。
5.党建引领服务中心大局。
(1)抓机关党建促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学习内容,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着力践行“两山”理论,树牢正确政绩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八进”活动,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群众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机关党组织以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党员结对帮扶等为载体,积极主动与挂联村(社区)开展义务植树、打扫卫生、清淤疏渠和农村污水治理等,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划定党员责任区、党组织责任区等,严格落实区级《贯彻落实<保山市抓党建促生态环境保护十条措施>任务分解方案》。
(2)抓机关党建引领旅游高质量发展工程行动。坚持“抓好党建促旅游发展”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旅游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结合各单位各行业职能职责和资源优势,推动党组织主动引领旅游产业发展新常态,党员主动适应旅游产业发展新作为,力促党建引领旅游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3)抓机关党建参与城市党建为民服务行动。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加强区直机关与网格社区联动机制,以“一核多元·服务连心”为主题,以“共驻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实践,开展“双报到”、落实“双清单”、执行“双报告”、考核“双评议”,开展创卫、创文、创民等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推广民情恳谈和民情收集制度,推动广大党员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
(4)抓机关党建参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先锋行动,持续打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锋队”。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党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实际行动带头学习政策、带头维护团结,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建设者、促进者。进一步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主要内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8,01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7,346.6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0,669.36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25,668.29元,同比增长12.41%,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预算收入增加;项目经费与上年持平,无其他新增项目;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7,346.64元,其中:本年收入1,107,346.6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7,346.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25,668.29元,同比增长12.80%,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经费与上年持平,无其他新增项目。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30,669.36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0,669.36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与上年持平,主要是财政代管户资金2022年未支出,2023年继续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8,01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07,346.64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346.64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25,668.29元,同比增长13.49%,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党员教育培训经费50,000.00元,无其他新增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057,346.64元,其中:人员经费930,811.64元;公用经费126,535.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5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5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923,788.00元,主要用于(1)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2)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3)开支党员表彰、党员教育培训的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128.48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18元,主要用于缴纳缴纳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0,629.91元,主要用于缴纳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278.12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53.95元,主要用于缴纳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伤保险。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3个项目,资金共计30,669.36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3个,资金共计30,669.36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均无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5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0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3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9,000.00元,比上年持平,占基本支出的4.63%,主要是2023年人数无变化,公用经费标准不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121,031.96元,其中,流动资产116,393.16元,固定资产4,638.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493.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29.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