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30320-000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3-20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600000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区城镇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导及监督管理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4.承担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标准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或参与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的职责。
6.承担全区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全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实施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的职责。负责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建筑工程防雷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8.承担全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或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震后恢复重建工作。监督执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
9.承担全区城建档案管理的职责。负责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10.承担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支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修缮、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改造的职责。
11.承担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政策法规和信访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抓好党建引领,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迅速兴起学习热潮,扎实付诸实际行动,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政治导向不偏差、不含糊、不动摇。二是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对标上级党建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联动。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政治机关、效能机关、服务机关和清廉机关建设。三是以提升效能为重点,继续推进作风革命。将“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贯穿2023年全年,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用作风、效能的提升保障工作部署见行见效、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突出抓好东河治理,提升治理成效。一是按照《隆阳区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逐步开展,到2023年底,双桥、石龙坪桥、叠水河桥监测断面水质脱劣,全面完成东河流域集镇和村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二是积极协调街道、城投组织对中交一公局、中铁十六局、中国华冶科工集团实施的227个城市板块查缺补漏,确保城市板块227个板块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彻底实现雨污分流。三是认真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展办公区、住宅区雨污分流工作,及时的提供现场服务,对存在疑惑的单位及时解疑答惑。
3.突出抓好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位。一是持续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为保障中心城市道路畅通有序,市民出行方便安全,进一步加强补坑、掘路修复、防汛排水等日常养护、维修工作,补齐城市短板,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二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做到底数清、方案明,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功能缺陷问题,提升居住环境,增进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加快推进为完成改造小区的改造进度,对已改造完成的小区及时组织验收。三是按计划编制城市更新改造方案,按计划推进新市场、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方案编制,按计划推进改造工作;实施城市易涝点改造工作,按照《一点一策》进行易涝点改造,消除城市易涝风险,切实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四是高位推动绿美城市建设。在广泛征求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印发《隆阳区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工作着力点,增植一批“市花市树”和具有地域性积极性节点绿化景观,加快打造一批具有隆阳特色、彰显隆阳气质的主题公园、游园,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绿美社区、广场、公园,打造一批市民满意的休憩、健身城市绿道和林荫路,打造一批展示城市形象的特色节点,打造一批依山傍水个性鲜明的城市绿地,为2024年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奠定基础。
4.突出抓好人居项目,提升镇村环境。一是重点督促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PPP项目(一期)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二是根据以上项目建设范围和规模,结合乡镇实际需求,分析存在的漏洞和短板,围绕省级设施覆盖率目标要求,积极谋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力争完成省级下达2023年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到2023年分别达到70%、60%和55%以上的目标要求。三是积极争取《2023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资金实施方案》进入云南省2023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资金拟补助贮备县(市区)名单,待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相关规定推进项目建设。
5.突出抓好住房安全,提升安全系数。一是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坚持“四个不摘”要求,采取区、乡、村分级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汛期重点巡查的方式,重点对建设年代时间较久的老旧土坯房、土木结构住房、地质灾害易发隐患区域住房、已进行修缮加固的农房和原鉴定为B级的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监测。二是持续实施农房抗震改造项目,针对动态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和新纳入监测对象住危房的问题,纳入年度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补助范围予以补助,解决安全住房保障问题,以提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扭转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最大限度保障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坚持多渠道解决群众房屋安全问题,针对无改造意愿的农户,通过采取投亲靠友、借住村内闲置安全住房、周转房等方式保障其住房安全,将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政策、工作落实落地,持续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清零”成效,真正做到住房安全有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6.突出抓好行业监管,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加强设计环节和施工环节的统筹监管,注重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和工程监理等对工程质量监管的作用,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二是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日常专项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防治、质量监督,严管重罚,确保过程监管到位,严防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四是加强城镇燃气监管。规范化管理燃气经营企业、门市,不断提升市场服务水平。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对老旧管网提升改造,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确保燃气管道施工安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保障燃气市场安全、稳定、有序。五是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结合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整治成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分级定租制度,在保障住房困难群体基本权益的基础上,增强公共租赁住房的造血功能,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等管理工作,积极谋划申报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指标计划,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健康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下设2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5人。
车辆编制8辆,其中: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档案馆)1辆、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3辆、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4辆。实有车辆1辆,所属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34,113.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34,113.2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3,241,476.76元,同比增长24.76%,主要是: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883,311.74元,同比增长28.3%,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3,241,476.76元,1.基本支出增加1,723,084.16元,增长75.84%。具体为人员经费增加1,483,973.16元,公用经费增加239,111.00元;2.项目支出增加1,959,831.58元,增长49%,主要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6,000.00元、隆阳区建设路(永昌路至振兴路)道路工程项目欠拨专项资金900,000.00元、洗手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增加53,831.58元、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专项经费增加1,000,000.00元、其他收入中(保证金)各类项目保证专项资金减少1,799,604.00元调整为其他应付款。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861,309.21元,同比增长24.40%,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121,100.82元,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1,121,100.82元,增长34.28%。具体为人员经费增加1,229,468.82元,公用经费减少108,368.00元;2.项目支出减少259,791.61元,纯减,主要为其他收入中各类项目保证专项资金减少259,791.61元调整为其他应付款。
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与上年对比增加496,855.81元,同比增长17.10%,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497,155.81元,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497,155.81元,增长17.10%。具体为人员经费增加520,299.80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3,144.00元;2.项目支出减少300.00元,纯减,主要为2022年其他收入中个人所得税手续费300.00元,2023年无此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34,113.20元,其中:本年收入16,334,113.2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34,113.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5,301,172.37元,同比增长48.05%,主要是: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增加3,682,915.74元,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1,723,084.16元,增长75.84%。具体为人员经费增加1,483,973.16元,公用经费增加239,111.00元;2.项目支出增加1,959,831.58元,增长49%,主要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6,000.00元、隆阳区建设路(永昌路至振兴路)道路工程项目欠拨专项资金900,000.00元、洗手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增加53,831.58元、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专项经费增加1,000,000.00元。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121,100.82元,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1,121,100.82元,增长34.28%。具体为人员经费增加1,229,468.82元,公用经费减少108,368.00元;2.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般公共预算增加497,155.81元,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497,155.81元,增长17.10%。具体为人员经费增加520,299.80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3,144.00元;2.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入16,334,113.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入16,334,113.2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4,281.6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3,341,340.79元,同比增长30.4%;项目支出1,999,831.58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59,831.58元,同比增长4899.58%。主要是: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人员经费增加1,483,973.16元,公用经费增加239,111.00元;项目支出增加1,959,831.58元,主要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6,000.00元、隆阳区建设路(永昌路至振兴路)道路工程项目欠拨专项资金900,000.00元、洗手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增加53,831.58元、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专项经费增加1,000,000.00元、其他收入中(保证金)各类项目保证专项资金减少1,799,604.00元调整为其他应付款。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人员经费增加1,229,468.82元,公用经费减少108,368.00元。2.项目支出减少259,791.61元,纯减,主要为其他收入中各类项目保证专项资金减少259,791.61元调整为其他应付款。
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基本支出增加496,855.81元,具体为人员经费增加520,299.80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3,144.00元;2.项目支出减少300.00元,纯减,主要为2022年其他收入中个人所得税手续费300.00元,2023年无此项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4,334,281.62元,其中:人员经费13,466,199.62元;公用经费868,082.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5个项目,资金共计1,999,831.58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900,000.0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3个,资金共计1,046,00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53,831.58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合计12,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合计6,8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合计6,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443,386.7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5.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640,702.4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减少的职业年金缴费。
6.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合计289,678.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补助。
7.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44,267.2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单位缴费支出。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47,469.2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509,173.4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493,273.9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1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41,259.6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2.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3,709,52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工作等支出。
13.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95,2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4.212010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支出合计2,663,698.1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5.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合计953,831.58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建设路(永昌路至振兴路)道路工程项目欠拨经费、洗手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6.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合计2,037,252.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17.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合计40,000.00元,主要用于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其他户贷款贴息补助。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5,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0元,增长428.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5,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0元,增长1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60次,共计接待约1650人次。
增加原因: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5,000.00元,较上年增加145,000.00元,增长14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50次,共计接待约为1550人次。增加原因为:2023年增加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项目公务接待费150,000.00元,日常公务接待减少5,000.00元,较去年合计增加145,000.00元,增长1450%。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0元,纯增,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增加原因为:2023年增加省住建厅、市住建局检查指导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情况。
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纯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减少原因为:根据业务预测2023年未安排公务接待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根据业务需求,2022年与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20,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1,999,831.58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1,993,831.58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2023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隆阳区建设路(永昌路至振兴路)道路工程项目
1.总体目标
实施保山中心城区破损市政道路、人行道翻新修复,及时更换破损雨污井盖,疏通堵塞的下水管道和城市河道清淤及防洪排涝工作,显著提升改善城市整体人居环境。同时解决云南保山城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张劲翔承建“隆阳区建设路(永昌路至振兴路)道路工程项目”欠拨专项资金历史遗留问题,保障社会稳定。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②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开工时间=2011年12月、项目(工程)完工时间=2015年11月;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城市人行道完好率≥8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二)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项目
1.总体目标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800户农村危房和抗震农房改造任务。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改造户数800户、改造面积≥43810平方米;
②质量指标:按照改造标准改造率≥100%、改造后验收合格率≥100%;
③时效指标:完成改造时限≤1年、当年开工率≥ 100%、当年完成率≥100%;
④成本指标:坝区村补助标准= 2000元/户、山区村补助标准=10000元/户。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改造后群众幸福指数≥90%、改造后受益人数≥3370人;
②生态效益指标:改造后人居环境提升= 有效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民群众满意度≥90%。
(三)洗手设施建设项目
1.总体目标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0〕27号)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在中心城区公园广场、街头空地、市政主干道沿线共新建洗手设施70套(其中,建筑小品式43套、便捷实用式27套)。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质量指标: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建设=100%、改造后验收合格率≥100%;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改造后群众幸福感≥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四)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项目
1.总体目标
会同区政务局、区妇联、红十字会、区搬迁安置办、区文联、板桥镇、永昌街道、九隆街道8个成员单位,顺利完成2023年度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专班工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成本指标:2023年财政资金安排=1,000,000.00元;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项目转班运转经费得以保证;
②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建设后群众幸福感≥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专班成员单位满意度≥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557,271.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5,586.00元,同比增长68.01%,占基本支出的8.52%,主要是办公费增加225,586.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407,888,939.99 元,其中,流动资产65,857,148.80 元,固定资产21,906,253.92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414.12 元,其他资产1,320,105,123.1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18,455.10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7,280.57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73,456.40 元,其中出租资产3,423.46 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73,456.40 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600111
附件【附件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2.doc】
附件【附件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3.doc】
附件【附件2.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20230320032727326.xlsx】
附件【附件1.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30320032659465.docx】
附件【附件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