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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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2-0228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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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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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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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区城镇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导及监督管理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4.承担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标准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或参与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的职责。

6.承担全区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全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实施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的职责。负责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建筑工程防雷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8.承担全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或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震后恢复重建工作。监督执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

9.承担全区城建档案管理的职责。负责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10.承担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支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修缮、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改造的职责。

11.承担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住房保障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抗震防震股、城建档案股所属单位3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分别是: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发展,明显改善城乡基础设施。

2.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3.心系民生,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4.坚持定位,平稳发展房地产市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76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0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3.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5.97万元。

与上年对减少329.18万元下降20.09%主要原因分析

1.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基本支出增加30.57万元,增长6.78%主要为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9.63万元,人员公用经费上调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0.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29.00万元,下降99.37%主要为保山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缮)项目补助支出减少350.00万元、危房改造项目支出减少279.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79.96万元与上年对比纯增,为历年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纳入2022年年初预算

2.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中,基本支出增加24.42万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为:事业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47万元、人员公用经费上调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0.93万元、遗属补助上调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0.02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79.96万元,与上年对比纯增,为财政代管户历年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纳入2022年年初预算。

3.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般公共预算中,基本支出增加38.85万元,增长15.43%,主要为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9.38万元,人员公用经费上调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0.03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03万元,与上年对比纯增,为财政代管户个人所得税代扣手续费纳入2022年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3.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3.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3.29万元(本级财力1,103.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减少535.15万元下降32.66%主要原因分析

1.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基本支出增加30.57万元,增长6.78%主要为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9.63万元,人员公用经费上调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0.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29.00万元,下降99.37%主要为保山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缮)项目补助支出减少350.00万元、危房改造项目支出减少279.00万元。

2.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基本支出增加24.42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为:事业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47万元、人员公用经费上调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0.93万元、遗属补助上调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0.02万元。

3.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基本支出增加38.85万元,增长15.43%主要为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9.38万元,人员公用经费上调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0.0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9.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03.29万元,其他支出205.97万元,其中

1.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基本支出481.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57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9.63万元,人员公用经费上调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0.95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9.00万元,下降99.37%主要原因分析:保山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缮)项目补助支出减少350.00万元、危房改造项目支出减少279.00万元。其他支出增加179.96万元,与上年对比纯增,为财政代管户历年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纳入2022年年初预算。

2.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基本支出327.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2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为:事业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47万元、人员公用经费上调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0.93万元、遗属补助上调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0.02万元。其他支出增加25.98万元,与上年对比纯增为财政代管户租房保证金25.98万元纳入2022年年初预算

3.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基本支出290.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38.85万元,增长15.43%主要为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9.38万元,人员公用经费上调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0.0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03万元,与上年对比纯增,为财政代管户个人所得税代扣手续费纳入2022年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合计0.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合计0.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11.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3.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单位缴费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4.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47.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44.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0.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9.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216.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0.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合计259.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1.212010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支出合计234.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2.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合计165.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13.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合计4.00万元,主要用于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其他户贷款贴息补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其中:

1.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2.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3.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3.50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29.63%其中: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00万元,较上年减少1.70万元,下降62.96%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50万元,较上年2.50万元,纯增。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0万元,较上年减少1.20万元,下降44.4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次,共计接待120人次其中:

1.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较上年减少1.70万元,下降62.9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务接待支出减少1.00万元,我单位厉行节约,基本支出中公务接待支出减少0.70万元

2.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3.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50万元,纯增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共计接待20人次增加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公务接待预算,机构职能改革,消防验收指导及省级部门检查接待支出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纯增,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纯增。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具体为:

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纯增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纯增。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增加的原因是:2021未把公车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4.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4.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2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项目

1.总体目标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800户农村危房和抗震农房改造任务。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改造户数800户、改造面积>=43810平方米;

质量指标:按照改造标准改造率 >= 100%、改造后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完成改造时限<=1年、当年开工率>= 100%、当年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坝区村补助标准= 2000/户、山区村补助标准= 10000 /户。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改造后群众幸福指数>=90%、改造后受益人数>= 3370人;

生态效益指标:改造后人居环境提升= 有效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民群众满意度>=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9万元增长0.93%,差异不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资产总额140,547.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68.28万元,固定资产2,266.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62万元,其他资产132,009.8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83.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增加0平方米,账面原值增加0万元;处置车辆增加0辆,账面原值增加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增加0项,账面原值增加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增加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增加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增加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增加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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