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20225-0002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2-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100000
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扶贫办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42号)、《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25号),保山市隆阳区扶贫办主要职责是:
1.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把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评价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管理好扶贫项目资金。
4.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贫困标准,承担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和分析工作。
5.负责统筹、协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6.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7.做好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加快“直过民族”脱贫攻坚。
8.履行区“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区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及省市驻隆单位、部队定点扶贫工作,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9.履行区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
10.履行区扶贫开发领导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职责。
11.负责全区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贫困退出、信息采集和信息维护的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制定涉及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整乡推进、整村推进、沪滇扶贫协作等项目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为项目实施方案审查、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提供服务。为全区脱贫退出工作提供服务。指导乡镇(街道)脱贫退出档案管理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项目管理股、财务统计股、社会事业股、督查考评股、扶贫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为目标,接续推进减贫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防贫监测预警工作。继续落实精准防贫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帮扶,定期不定期开展致贫返贫风险排查,跟踪帮扶措施落实、风险消除情况,对于采取临时救助、政策性补助、社会帮扶等措施后,仍不能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申请精准防贫资金救助,严格救助申请程序和公示公开制度,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切实做到有效防止新致贫和返贫。
二是继续提升脱贫攻坚数据质量。首先持续加强数据共享比对。继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工作,核实核准数据信息,加强数据交换频次,对历年工作进行梳理,补漏项、改错项,全面修正、完善扶贫数据信息,在县级实现数据闭合。其次持续开展问题数据清洗。指导、督促乡级对各级反馈疑似问题数据逐项、逐条进行核实修正,做好数据清洗工作,同步按照数据规则加强自查校验,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为脱贫攻坚年度总结、乡村振兴衔接打牢数据基础。
三是将无资金支持项目转入“十四五”实施。对已经纳入隆阳区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但目前仍无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省级指导意见,组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其从2020年项目库中予以删除,转入“十四五”规划中实施。确保2020年项目库内保留的项目资金来源有保障,能如期开工建设,并于年底全部销号。
四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牢固树立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保命钱”、“高压线”的思想,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各项规定,筑牢扶贫资金监管防线,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克扣挤占、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缩水走样、非法套取等问题,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用到刀刃上。
五是强化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加强对项目乡镇的指导培训,并指定专人对扶贫项目在申报、审批,勘察、设计,公示、公告,招投标、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影像等形式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妥善保管,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6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84.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7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784.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8.13万元,同比增长7.72%,主要因为工资福利增加1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0.55万元,财政代管户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经费增加7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0819.2万元,同比下降95.15%,主要原因是浦发基金利息专项资金减少20600万元,精准防贫扶贫基金专项资金减少278.2万元,扶贫保险补助减少1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减少100万元,区级驻村工作补助经费增加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4.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384.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4.54万元(本级财力1384.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861.07万元,同比下降93.7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8.13万元,同比增长7.72%,主要因为工资福利增加1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0.5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0819.2万元,同比下降95.15%,主要原因是浦发基金利息专项资金减少20600万元,精准防贫扶贫基金专项资金减少278.2万元,扶贫保险补助减少1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减少100万元,区级驻村工作补助经费增加100万元。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61.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8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13万元,同比增长7.7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1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0.55万元;项目支出9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889.2万元,同比下降95.47%,主要原因分析:浦发基金利息专项资金减少20600万元,精准防贫扶贫基金专项资金减少278.2万元,扶贫保险补助减少1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减少100万元,区级驻村工作补助经费增加1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合计0.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慰问开支。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38.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3.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6.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
4.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0.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保险。
5.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医疗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合计13.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6.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合计8.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7.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合计10.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8.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0.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工伤保险。
9. 2130501农林水支出-扶贫-行政运行,合计202.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10. 2130505农林水支出-扶贫-扶贫和事业机构,合计112.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工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1. 2130599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合计99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补助和驻村管理办日常工作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日常工作支出、给予参加防贫保险的农户补助和给予已脱贫户和边缘户防贫救助以及财政代管户单位专项补助资金相关费用。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和2022年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0次,共计接待约715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接待支出控制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单位既没有公务用车编制也无公务用车,2021年和2022年均无购置公务用车及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单位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88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88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2022年防贫保险区级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根据《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防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开组[2020]24号)文件要求,以防止全区乡村户籍人口因病、因灾致贫或防贫为重点,由市、区财政补贴和保险对象共同承担缴纳保险费,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运营管理,实施防贫保险。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保险补贴人数70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
②成本指标:给予参加防贫保险对象补贴金额4元/人.年、疾病(意外)住院医疗保险救助给付比例70%、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救助给付比例70%、意外伤害死亡保险救助给付比例70%。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从“疾病(意外)住院医疗、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意外事故死亡”三个方面对参保对象进行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效益作用发挥明显有效。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区乡村贫困人口致贫或返贫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区级驻村工作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确保资金补助区级部门选派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贴、交通补贴、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区联席办工作中日常办公、印刷、会议、培训、宣传等经费。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补助驻村工作队员270人。
②成本指标:区级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费补助50元/人▪天;区级驻村工作队员交通费助标准100元/人▪月;区级驻村工作队员项目经费补助5000元/人。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同乡村振兴工作。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脱贫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满意度、脱贫人口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万元,增长208.8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公用经费核定标准提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11122.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74.11万元,固定资产4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98.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