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部门(汇总)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20225-0001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2-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0000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部门(汇总)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部门(汇总)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部门(汇总)2022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部门(汇总)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40号),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
2.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教育体育体制改革与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实施。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区体育社团(协会)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发展社会力量办学。
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考察、推荐、任免。指导学校搞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工、青、妇及统战工作。
4.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处置突发事件。
5.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发展教育事业。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区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6.负责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宏观管理,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7.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测全区教育体育经费使用情况。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支持。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9.主管全区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全区教师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0.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报名、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校建修缮工作。
12.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
13.对全区各级各类教育体育及其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和目标的实现。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等工作。
14.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5.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管理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全市综合运动会和单项比赛。
16.研究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7.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工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计划财务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招生考试办公室、教育工会办公室、勤工俭学校建办公室、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德育股、体育股、教育督导办公室。所属单位56个,分别是:
1.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
2.保山市第六中学
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
4.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
5.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学校
6.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中心学校
7.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学
8.隆阳区汉营中学
9.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
10.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
11.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
12.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
1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
14.隆阳区胡家中学
15.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
16.保山市民族中学
17.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
18.隆阳区杨柳民族中学
19.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
20.保山市隆阳区道街中学
21.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
22.保山市隆阳区蒲缥中学
23.保山市隆阳区汉庄中学
24.隆阳区彭海中学
25.保山市隆阳区沙坝中学
26.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
27.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中学
28.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
29.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校
30.隆阳区瓦房中学
31.隆阳区汶上民族中学
32.隆阳区新城中学
33.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中心学校
34.隆阳区老营中学
35.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中心学校
36.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
37.隆阳区大庄中学
38.保山市隆阳区河图中心学校
39.保山第九中学
40.保山市隆阳区永盛中心学校
41.隆阳区水寨中学
42.隆阳区第四中学
43.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学校
44.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
45.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
46.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
47.云南省保山市第八中学
48.保山市第七中学
49.保山市田家炳中学
50.保山市第三中学
51.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
52.隆阳区坝湾民族中学
53.保山市隆阳区芒宽民族中学
54.保山市实验小学
55.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
56.保山市永昌小学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重点完成以下几项任务:一是全力推进中心城区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其中隆阳区幼儿园象山路校区、隆阳区幼儿园、火车站幼儿园及第二示范小学(扩建部分)2022年底前投入使用;二是着力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招聘教师140名(特岗120名,普岗20名),培训教师19720人次;三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目标为导向,认真开展教学教研和教改工作;四是巩固提升基础教育,提高保教质量,扎实提高小学阶段教育质量,提升高中阶段普及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三率”指标稳中有升,其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以上。五是坚持党建领航,在抓实党建上求突破。继续打牢学习 教育的思想基础,抓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筑牢思想基础,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继续筑牢校村联建等工作重点,增强党建工作活力;继续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加强工作落实和监督;继续把牢述职督查的杠杆,充分发挥党建督查组的作用,将督查与指导、调研与整改相结合,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继续强化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建立和履行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制度,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继续加强纪律建设,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区委和区纪委的决策部署,以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为抓手,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打造教育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6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55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629人。在职实有75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5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05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002人。
车辆编制23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48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250.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489.38万元,事业收入421.1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35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88.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89.12万元,增长5.34%,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742.24万元。主要是2022年行政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十三个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资金等开始纳入预算。
2.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1489.38万元。资金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
3.事业收入增加421.15万元,资金为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结转在财政代管户的非税返还收入(住宿费、学费)。
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7.35万元,资金为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财政代管户的上级拨款。
5.其他收入增加1288.38万元,资金为教体局机关及辖区学校财政代管户上的各种往来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250.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250.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250.48万元(本级财力106250.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42.23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2022年行政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十三个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资金开始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486.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25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67.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72.95万元,增长14.57%,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集中连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4344.84万元、乡镇工作岗位补贴3219.6万元从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2022年机关运行办公费标准提高,2022年行政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十三个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资金开始纳入预算;项目支出8982.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30.72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集中连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4344.84万元、乡镇工作岗位补贴3219.6万元从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2022年原保山一中老校区租赁费、全国全省文明校园奖未纳入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36.26万元,其中: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1489.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9.38万元,增长100.00%,资金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单位资金事业支出增加421.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1.15万元,增长100.00%,资金为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结转在财政代管户的非税返还收入(住宿费、学费);单位资金上级补助支出增加37.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35万元,增长100.00%,资金为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财政代管户的上级拨款;单位资金其他支出增加1288.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8.38万元,增长100.00%,资金为教体局机关及辖区学校财政代管户上的各种往来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0101教育支出-教育管理职务-行政运行支出30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050201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支出2327.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水费、培训、维修费、劳务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等支出;
3.205020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支出3758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水费、培训、维修费、劳务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等支出;
4.2050203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支出20876.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水费、培训、维修费、劳务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等支出;
5.2050204教育支出-普通教育-高中教育支出10391.26万元,主要用于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地方配套专项资金、民族中学高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杂费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生活补助等支出;
6.2050299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4247.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工会经费、办公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岗位补贴、2013年薄弱学校食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18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专项资金、“美丽中国”项目补助专项经费、保山第十一中学公用经费、保山第十一中学学员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资金、第十一中学工作人员乡村生活差异化补助、公费师范生补助、教师培训经费、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教职工体检经费、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质量监测及督导评估专项经费、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经费、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安保人员工资、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工资、引进人才资金(民营教育发展资金)、原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老校区租赁费等支出;
7.2050302教育支出-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中职学校(承谦伏羲)免杂费补助资金、国家助学专项资金支出;
8.2050801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教师进修支出341.34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进修学校人员支出工资、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工会经费、其他公用支出等支出;
9.2059999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10.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52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1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1.96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1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01.5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14.4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3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9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20.0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26.4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0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万元,较上年减少12.70万元,下降91.37%。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我部门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万元,较上年减少3.20万元,下降72.7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5次,共计接待约12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坚持厉行节约原则,精简会议压缩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9.50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9.50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减少原因主要是学校公务用车减少及降低车辆使用率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部门共申报项目5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2个,财政预算安排8982.9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2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5667.09万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补助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着力提升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的通知》、《隆阳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和引进办法》内容,即区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与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引进培养,大力表彰教育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在隆阳区任职任教并符合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标准的教育工作者补助:对市级及以上认定的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除上级补助外,区级按照10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区级认定的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按照5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组建工作室的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按照20000元/人/年给予工作室经费补助。以上经费补助不包括国家和省市区规定应享受的经费。
(2)引进的人才工作生活补助:区外引进的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聘期内,按照国家级10000元/人/月、省级6000元/人/月、市级3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工作生活补助;优秀中青年校长和骨干教师按照国家级5000元/人/月、省级3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引进人才享受月工作生活补助周期不超过3年,区外引进的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的工作生活补助所需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补助项目≧6个
②质量指标:资金补助准确率=100%
③时效指标:资金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无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无
②社会效益指标:促进隆阳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③生态效益指标:无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85%
(二)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地方配套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74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按照1200元/生/年标准执行,以后年度将根据财力情况逐步提高。到2020年将提高到1500元/生/年,省级补助240元/生/年,县级承担1260元/生/年。2022年隆阳区教育体育申报区级财力安排预算资金1756.69万元。通过实施该项目,进一步提高我区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公办普通高中运转水平、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高中公用经费补助人数=13492人
②质量指标:无
③时效指标:无
④成本指标:补助标准=1500元/生/年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无
②社会效益指标:高中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③生态效益指标:无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无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85%
(三)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工资专项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依据云教财〔2017〕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云学生营养办函〔2013〕17号《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2022年按从业人员数与学生数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1087人。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每月补助食堂从业人数≧1087人、应配备营养餐加工人员校点数≧331个
②质量指标:营养餐加工人员持有健康证=100%
③时效指标:资金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工资标准=1500元/人/月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无
②社会效益指标:享受营养餐加工服务学生≧96500人
③生态效益指标:无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4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享受营养餐加工服务学生满意度≧85%
(四)义务教育学校安保人员工资专项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51号)要求,2022年学校保安员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全区公办学校应配置安保人员628人,区人民政府已在安保岗位安置退伍军人35人(事业编制),还需政府购买服务配备安保人员593人。2022年需财政安排补助1779万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校园安全保障校点≧316个、配备安保人员数≧593人
②质量指标:安保人员配备率=100%
③时效指标:资金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工资标准=2500元/人/月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无
②社会效益指标:受保障师生人数≧120000人
③生态效益指标:无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校园周边治安良好、安全保障机制完善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校园师生安全感满意度≧85%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43万元,较上年增加40.9万元,增长79.37%,主要原因是2022年局机关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部门资产总额100706.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09.51万元,固定资产78525.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63.89万元,无形资产5929.01万元,其他资产1379.3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252.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23.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4.7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85项,账面原值93.5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8万元;出租房屋358,448.8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1.84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