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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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2-0224025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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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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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800000

附件1

 

 中共隆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隆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隆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共隆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安排部署,统一组织、规划、部署直属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直属党组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开展直属党组织党员培训轮训工作。指导直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指导直属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相关环节的审核把关。指导直属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落实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4.督促指导直属党组织成立、撤并、变更及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直属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审批任免。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

5.对直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加强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向区委报告。

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股、宣传股。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中共隆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有:研究制定隆阳区委区直机关工委2022年“基层党建质量深化拓展年”工作实施方案,根据2022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和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指导督促直属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区工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平安建设工作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1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6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22万元,同比增长21.5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8.16万元,同比增长24.21%,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00万元,同比减少44.44%,主要为七一表彰及活动经费减少4.00万元;单位资金其他支出增加3.06万元,主要为2021年财政代管户取消,单位其他资金增加3.0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17万元(本级财力98.1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16万元,同比增长16.86%,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8.16万元,同比增长24.21%,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00万元,同比减少44.44%,主要为七一表彰及活动经费减少4.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16万元,同比增长24.21%,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7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0万元,同比减少44.44%,主要原因分析:七一表彰及活动经费减少4.00万元;单位资金其他支出增加3.0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81.71万元,主要用于(1)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2)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3)开支党员表彰、党员教育培训的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缴纳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伤保险。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原因:2021年和202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无增减原因:2021年和2022年均无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原因:2021年和2022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5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5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2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对纳入预算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九条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宣传部、党校(行政学院)、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国资委党委等,分别按照职能职责,承担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20-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隆阳区“智慧党建”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和上级组织部门党建工作要求,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下设110余个党组织约3700名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包含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党员轮训等。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组织培训7场次,每期开设课程门数≥10,参加培训人次≥2000

质量指标:培训出勤率100%,参训率≥100%,培训人员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培训管理,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成本指标:培训师资费标准600/人,人均培训标准≦55/人。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和党组织奋发进取,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②社会效益指标: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培训管理,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③生态效益指标: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培训管理,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党员干部带头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训人员满意度10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个人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3.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6万元,固定资产0.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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