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20223-00036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2-2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200000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责是:
1.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3.负责指导、监督和开展对各种交通违法的处理、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约束酒醒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4.承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5.承担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申领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及登记事项更正等业务。
6.承担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培训、考试、审验等工作职责。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中队、宣传中队、事故中队、机动中队、科技中队、秩序中队、车管中队、法制中队、西邑中队、大曼中队、金六中队、六曼一中队。下设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抓执勤执法和窗口服务规范。
要组织全员进行执法理念教育、苦练基本功,树立和培养一批交通处理、事故处理、服务规范方面的业务尖子,并且通过他们的传帮带,推动队伍综合素质的逐步提高。
2. 从队伍稳定上下功夫。
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制度,激发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各中队要认真组织开展谈心家访制度,谈话要做到敞开心扉,坦诚相待,见人见事见思想。通过谈话,对那些存在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问题的领导和民警,做到该指出的指出、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并督促抓好整改。
3. 狠抓重点车辆管理及重点违法行为管控。
加强对长途客车、城乡客运、微型面包车的检查,坚决消除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检查、宣传和服务工作。同时,严厉整治无牌无证、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查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辖区内7座以上客运车辆、幼儿园接送车辆、低速货运车辆及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 加大农村交通安全宣传。
继续强化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强化农村交通管理“放管服”各项工作措施的宣传推送;继续加大农村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的建设,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安全隐患曝光通报;强化研判,做好舆论引导;强化执勤执法大直播活动,持续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5. 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完善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定期开展案件审核和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建立健全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疑难重大案件会审制度、不同意见备案制度、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大队专(兼)职法制人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同时搞好警务公开,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6. 全面推广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农村快处快赔试点经验。
将进一步加强与市保险行业协会、驻隆阳各财产保险公司的协作,尽快实现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网上受理、网上定责、网上理赔,减少中间环节,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走腿”。进一步完善互碰自赔理赔机制,有效解决推进快处快赔工作的制度性难题。立足各辖区实际,按照科学合理原则,创新方法手段,补齐短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 5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91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6.21万元,包含各种往来款资金。
与上年对比增加103.52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7.31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是人民警察政策性调资;二是代管户专项资金增加86.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5万元(本级财力1825.0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31万元,同比增长1%,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是人民警察政策性调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11.21万元。包含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25万元,其中:一是基本支出1565.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1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是人民警察政策性调资,二是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86.21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合计1559.62万元,主要分为2项: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377.21万元,用于民警的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支出;
行政运行---智能交通系统运行补助经费9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智能交通系统运行补助资金;
2.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经费合计163.59万元(办案业务经费102.03万元,业务装备经费61.5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包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等;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民警春节慰问经费;
4.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01.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合计56.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合计28.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0.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其他支出86.21元:是代管户专项资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和2022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和2022年本单位均无公务接待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纯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下降6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 2020年没有按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2021年用上年的经费结余购置车辆,因而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而2022年安排购置两辆执勤执法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022年交警大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259.79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259.79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2年隆阳区交警大队对纳入预算安排的3个项目涉密,内容无法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预算人数与2021年一致,按人员数核定的公用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184.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2.93万元,固定资产1486.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14.8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