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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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20240418-110019381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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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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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000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80号),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区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保山市隆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做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7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加挂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兽医局牌子)、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保山市隆阳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保山市隆阳区种子管理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牌子)、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农药监督管理所牌子)、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牌子)、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牌子)、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保山市隆阳区饲料兽药监测所、保山市隆阳区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工作站,共计17个单位。其中下设单位16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提升,粮食总产量保持稳定,“绿色食品牌”打造成效明显,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村改革持续推进,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发展目标: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增长6%以上;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5%以上。保障粮油安全,牢牢稳定全国、全省产粮大县地位,巩固冬早蔬菜、水果、蚕桑、茶叶、咖啡、甘蔗等传统产业,抢抓省市大力支持肉牛、生猪产业发展的机遇,实施好“百村千头”肉牛养殖工程,加大生猪产能恢复,实现全区肉牛、生猪产业提质增效。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每年新增“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产品15个以上,全区绿色面积年均增长15%以上和有机面积年均增长10%以上。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累计建成省级美丽乡村161个以上;按照提升人居环境I档标准,督查指导乡镇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0%以上。深入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1.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按照“稳定粮食、发展经作、抓实项目、提升质量”的思路,一是稳定粮食生产。年粮食播种面积1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48万吨以上。二是调优特色经作。实施好“菜篮子”工程,力争蔬菜瓜果种植面积达到18万亩以上,产量35万吨以上;加大低产茶园改造力度,巩固茶叶面积6.3万亩。突出芒果、甜柿、柑橘等产业,产量8万吨以上;确保咖啡面积12万亩以上,产量3万吨以上;认真落实云南省蔗糖产业振兴3年行动计划,突出重点村组、连片发展甘蔗产业;重点建设蚕桑核心基地乡镇、重点村和高产桑园示范园区建设。三是加快发展畜牧业。围绕五年发展目标,实施好“百村千头”肉牛养殖工程,加大生猪产能恢复,重点实施好“1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实现全区肉牛、生猪产业提质增效。以“春秋两防”为重点,突出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和动物强制免疫工作,以免疫档案规范性建设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动物防疫机构“两档一册”,以疫病监测预警为重点,突出抓好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2.提升农业发展质量。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成果,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加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综合配套技术推广力度,持续提高绿色防控覆盖率。完成绿色防控面积130万亩以上、减少化学农药用量10吨以上、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20万亩以上。二是强化科技支撑。首先积极开展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具体是抓良种推广,完成水稻、玉米良种推广63万亩;抓科技增粮,推广玉米育苗移栽5万亩,水稻机插机耕3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80万亩,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16.5万亩,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治360万亩;抓样板示范,举办“水稻+”示范样板1000亩,推广间套种植示范样板40万亩,其中粮粮套种25万亩,经粮套种15万亩。其次加大技术培训、指导与服务,大幅提升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再次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控,统防统治草地贪夜蛾虫灾。
3.大力打造绿色食品牌。加快打造茶叶、咖啡、肉牛、中药材、果蔬、核桃等重点绿色产业,全区绿色面积年均增长15%以上,有机面积年均增长10%以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6户以上,省级龙头企业2户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年增长20%以上。积极开展品牌认证工作,新增“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产品15个以上。积极申报咖啡产业“一县一业”示范县,进一步打响“保山小粒咖啡”品牌。
4.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学好用活“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协调住建、环保等部门,围绕村庄人居环境I档标准,实施“三清一改一提升”工程,重点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污水排放,农村“厕所革命”整治,畜禽养殖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等工作,不断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以美丽村庄试点建设为带动,以点带面打造一批“布局美、环境美、产业美、人文美”的美丽乡村。
5.推进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的衔接。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切实做好产业兴旺与产业扶贫的有机衔接,把产业兴旺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发挥各类服务机构作用,为从事乡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宣传推介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推广产业发展典型案例。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推动产业全面升级、全面进步、全面发展。
6.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此基础上,引导和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强化集体资产管理,确保全区346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协调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落实宅基地管理机制,强化监管,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7个,下设16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加挂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兽医局牌子)、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保山市隆阳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保山市隆阳区种子管理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牌子)、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农药监督管理所牌子)、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牌子)、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牌子)、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保山市隆阳区饲料兽药监测所、保山市隆阳区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工作站。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5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3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258人。在职实有30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7人。
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1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0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08.2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04.51万元,下降9.68%,主要原因是:⑴政府性绩效工资减445.2万元;⑵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10人(行政人员退休3人,行政人员开除1人,事业人员退休7人,事业人员调出2人,事业人员辞职1人,新招事业人员4人)和政策性调资,导致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工资减少3.8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减少0.18万元;⑶离休人员死亡1人,离休费减少12.99万元;⑷防检人员劳务费减少80.7万元;⑸公务用车报废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⑹在职人员减少10人,公用经费减少2万元,工会经费减少1.01万元;⑺遗属补助标准提高,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增加1.45万元;⑻隆阳区W病防控专项资金减少15万元,隆阳区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资金减少67万元,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增加10万元,隆阳区畜牧防疫专项资金减少15万元,农村木结构住房防虫防腐刷漆保护专项资金减少204.58万元,2020年种植保险补贴区级配套专项资金增加181.79万元,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减少13万元,免疫防疫用药及免疫死亡补助经费减少3万元,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减少20万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经费减少13万元,隆阳区农药监督管理专项经费减少7万元,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减少2万元,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经费减少2万元,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经费减少3万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财务人员培训专项经费减少10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经费减少5万元,2020年养殖业保险补助资金增加226.79万元,隆阳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经费增加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08.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08.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08.23万元(本级财力4708.2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04.51万元,下降9.68%,主要原因是:⑴政府性绩效工资减445.2万元;⑵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10人(行政人员退休3人,行政人员开除1人,事业人员退休7人,事业人员调出2人,事业人员辞职1人,新招事业人员4人)和政策性调资,导致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工资减少3.8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减少0.18万元;⑶离休人员死亡1人,离休费减少12.99万元;⑷防检人员劳务费减少80.7万元;⑸公务用车报废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⑹在职人员减少10人,公用经费减少2万元,工会经费减少1.01万元;⑺遗属补助标准提高,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增加1.45万元;⑻隆阳区W病防控专项资金减少15万元,隆阳区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资金减少67万元,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增加10万元,隆阳区畜牧防疫专项资金减少15万元,农村木结构住房防虫防腐刷漆保护专项资金减少204.58万元,2020年种植保险补贴区级配套专项资金增加181.79万元,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减少13万元,免疫防疫用药及免疫死亡补助经费减少3万元,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减少20万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经费减少13万元,隆阳区农药监督管理专项经费减少7万元,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减少2万元,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经费减少2万元,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经费减少3万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财务人员培训专项经费减少10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经费减少5万元,2020年养殖业保险补助资金增加226.79万元,隆阳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经费增加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08.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08.2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730.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6.51万元,下降12.96%,原因是:⑴政府性绩效工资减445.2万元;⑵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10人(行政人员退休3人,行政人员开除1人,事业人员退休7人,事业人员调出2人,事业人员辞职1人,新招事业人员4人)和政策性调资,导致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工资减少3.8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减少0.18万元;⑶离休人员死亡1人,离休费减少12.99万元;⑷防检人员劳务费减少80.7万元;⑸公务用车报废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⑹在职人员减少10人,公用经费减少2万元,工会经费减少1.01万元;⑻遗属补助标准提高,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增加1.45万元。
项目支出977.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隆阳区W病防控专项资金减少15万元,隆阳区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资金减少67万元,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增加10万元,隆阳区畜牧防疫专项资金减少15万元,农村木结构住房防虫防腐刷漆保护专项资金减少204.58万元,2020年种植保险补贴区级配套专项资金增加181.79万元,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减少13万元,免疫防疫用药及免疫死亡补助经费减少3万元,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减少20万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经费减少13万元,隆阳区农药监督管理专项经费减少7万元,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减少2万元,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经费减少2万元,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经费减少3万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财务人员培训专项经费减少10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经费减少5万元,2020年养殖业保险补助资金增加226.79万元,隆阳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经费增加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407.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14.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工勤人员、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合计44.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参公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纳行政、事业参公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合计178.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合计141.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7.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合计707.6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人员和参公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8.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合计2234.7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9.213010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合计79.00万元,主要用于隆阳区非洲猪瘟防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猪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免疫防疫用药及免疫死亡补助、动物及动物样品检疫监管、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隆阳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支出。
10.213010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合计6.00万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和农药监督管理经费支出。
11.2130135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合计18.00万元,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经费支出。
12.213019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合计419.72万元,主要用于隆阳区2021年种植业保险补贴支出。
13.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合计454.79万元,主要用于隆阳区2021年养殖业保险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730.72万元,项目支出977.51万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1353.6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1142.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事业人员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等;
(3)30107绩效工资143.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7.30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3.29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150.96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70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8)30201办公费18.5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9)30205水费3.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水费支出;
(10)30206电费6.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电费支出;
(11)30207邮电费5.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信函的邮寄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的支出;
(12)30209物业管理费0.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门卫工资的支出;
(13)30211差旅费12.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下乡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费用的支出;
(14)30213维修(护)费1.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的支出;
(15)30215会议费0.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会议期间产生的伙食费等费用的支出;
(16)30216培训费0.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培训期间产生的伙食费、资料费、培训场地租金等费用的支出;
(17)30217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产生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18)30226劳务费83.53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人员工资和单位门卫临时工工资的支出;
(19)30228工会经费50.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会开展活动及工会会员福利支出;
(20)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支出;
(21)30239其他交通费用51.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行政工勤人员、事业参公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22)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体检费、退休人员慰问费、缴纳残疾人保证金等费用的支出;
(23)30305生活补助25.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 项目支出:
(1)30201办公费0.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项目时购买办公用品的支出;
(2)30202印刷费0.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项目时印刷资料的支出;
(3)30207邮电费0.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项目时信函邮寄费等的支出;
(4)30211差旅费7.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项目时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费用的支出;
(5)30216培训费1.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项目时产生的伙食费、资料费、培训场地租金等费用的支出;
(6)30218专用材料费12.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项目时购买土样采集工具的购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农药、电子票证、耳标、重大动物疫病储备的应急物资(白大碱、氯制剂、碘伏等,兽用防控耗材采血器、离心管等,实验室用品抗体检测试剂等)、免疫防疫用药(特殊生物制品猪瘟疫苗、蓝耳病疫苗)的支出;
(7)30225专用燃料费1.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展项目时业务工作设备中的油料支出;
(8)30226劳务费4.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展项目时雇用临时工土样采集费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及农药监督管理劳务费用的支出;
(9)30227委托业务费11.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展的项目中委托第三方做土样化验分析费用的支出;
(10)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项目时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支出;
(11)30239其他交通费用2.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展农药监督管理项目中农药抽查、实地核查发生的燃油费等的支出;
(12)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934.5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中对个人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的水稻、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的生产补贴支出;个人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饲养猪、牛的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进行免疫;组织防疫培训;储备全区防控物资、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生猪屠宰环节病死生猪病害处理补助;强制免疫及常规免疫死亡补助等。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67万元,较上年减少4.83万元,下降11.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5万元,较上年增加0.65万元,增长32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3次,共计接待约为20人次。
增加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属于公务接待标准的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执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82万元,较上年减少5.48万元,下降13.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2万元,较上年减少5.48万元,下降13.2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共申报项目1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2个,财政预算安排977.51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874.51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2021年养殖业保险补助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投保能繁母猪11万头,投保每头能繁母猪收取保险费0.008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0.00409万元/头,省级财政承担0.00184万元/头,市级财政承担保费0.000123万元/头,区财政承担保费0.000491万元/头,养殖户承担保费0.001636万元/头;投保育肥猪50万头,投保每头育肥猪收取保险费0.003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0.00183万元/头,省级财政承担0.000824万元/头,市级财政承担保费0.000055万元/头,区财政承担保费0.00022万元/头,养殖户承担保费0.000731万元/头;奶牛(乳肉兼用型)3万头,投保每头奶牛(乳肉兼用型)收取保险费0.037万元/头,其中中央财政承担0.0185万元/头,省级财政承担0.0111万元/头,市级财政承担保费0.00074万元/头,区财政承担保费0.00296万元/头,养殖户承担保费0.0037万元/头;能繁母牛3万头,投保每头能繁母牛收取保险费0.0192万元/头,其中市级财政承担保费0.01万元/头,区财政承担保费0.006万元/头,养牛户承担保费0.0032万元/头,每头能繁母牛保险赔付金额为0.6万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2021年全年投保能繁母猪头数不少于10万头;投保育肥猪头数不少于50万头;投保奶牛(乳肉兼用型)头数不少于3万头;投保能繁母牛头数不少于3万头。
(2)效益指标
使全区投保农户减少经济损失,提高养殖效益,最大化地增加畜牧业产品产值。
(3)满意度指标
认真完成养殖业保险的各项工作任务,使投保农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隆阳区2021年种植业保险补贴区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到2023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水稻、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70%以上。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完成水稻保险3万亩,完成玉米保险50万亩,完成甘蔗保险7万亩,完成咖啡保险4万亩,完成工业大麻保险3万亩,完成蚕桑保险6万张。
②成本指标:水稻保险单价0.0006万元/亩,玉米保险单价0.000404万元/亩,甘蔗保险单价0.000567万元/亩,咖啡保险单价0.0009万元/亩,工业大麻保险单价0.0024万元/亩,蚕桑保险单价0.000855万元/张。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农作物亩收益均达到指标值。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投保农户满意度达80%以上。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万元,下降12.03%,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减少16人,公用经费减少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