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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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1-032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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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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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3-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200000

隆阳区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隆阳区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隆阳区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隆阳区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隆阳区交警大队主要职责是:

1.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3.负责指导、监督和开展对各种交通违法的处理、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约束酒醒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4.承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5.承担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申领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及登记事项更正等业务。

6.承担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培训、考试、审验等工作职责。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交警大队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综合中队、宣传中队、事故中队、机动中队、科技中队、秩序中队、车管中队、法制中队、西邑中队、大曼中队、金六中队、六曼一中队,共计12个部门。下设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执勤执法和窗口服务规范。

要组织全员进行执法理念教育、苦练基本功,树立和培养一批交通处理、事故处理、服务规范方面的业务尖子,并且通过他们的传帮带,推动队伍综合素质的逐步提高。

2.从队伍稳定上下功夫。

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制度,激发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各中队要认真组织开展谈心家访制度,谈话要做到敞开心扉,坦诚相待,见人见事见思想。通过谈话,对那些存在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问题的领导和民警,做到该指出的指出、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并督促抓好整改。

3.狠抓重点车辆管理及重点违法行为管控。

加强对长途客车、城乡客运、微型面包车的检查,坚决消除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检查、宣传和服务工作。同时,严厉整治无牌无证、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查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辖区内7座以上客运车辆、幼儿园接送车辆、低速货运车辆及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加大农村交通安全宣传。

继续强化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强化农村交通管理“放管服”各项工作措施的宣传推送;继续加大农村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的建设,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安全隐患曝光通报;强化研判,做好舆论引导;强化执勤执法大直播活动,持续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5.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完善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定期开展案件审核和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建立健全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疑难重大案件会审制度、不同意见备案制度、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大队专(兼)职法制人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同时搞好警务公开,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6.全面推广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农村快处快赔试点经验。

将进一步加强与市保险行业协会、驻隆阳各财产保险公司的协作,尽快实现实现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网上受理、网上定责、网上理赔,减少中间环节,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走腿”。进一步完善互碰自赔理赔机制,有效解决推进快处快赔工作的制度性难题。立足各辖区实际,按照科学合理原则,创新方法手段,补齐短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隆阳区交警大队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1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0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7.69万元, 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15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83.46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5.72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增加15.9万元,主要是人民警察政策性调资;2.津贴补贴减少122.51万元,主要是政府性绩效工资取消导致津补贴减少;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增加15.61万元,主要是各种保险的参保金额逐年增加;其次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6万元,主要是工会经费增加0.64万元,其他交通费增加1.62万元(按照两个职务序列改革,四级高级警长增加1人,从而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96.2万元,主要是2021年增加智能交通系统运行补助经费96.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07.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07.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7.69万元(本级财力1807.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83.46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5.72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增加15.9万元,主要是人民警察政策性调资;2.津贴补贴减少122.51万元,主要是政府性绩效工资取消导致津补贴减少;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增加15.61万元,主要是各种保险的参保金额逐年增加;其次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6万元,主要是工会经费增加0.64万元,其他交通费增加1.62万元(按照两个职务序列改革,四级高级警长增加1人,从而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96.2万元,主要是2021年增加智能交通系统运行补助经费96.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07.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0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46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5.72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增加15.9万元,主要是人民警察政策性调资;2、津贴补贴减少122.51万元,主要是政府性绩效工资取消导致津补贴减少;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增加15.61万元,主要是各种保险的参保金额逐年增加;其次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6万元,主要是工会经费增加0.64万元,其他交通费增加1.62万元(按照两个职务序列改革,四级高级警长增加1人,从而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增加);项目支出259.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2万元,增长58.8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增加智能交通系统运行补助经费96.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合计1343.64万元,主要用于民警的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10.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合计61.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合计31.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0.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智能交通系统运行补助经费)合计9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智能交通系统运行补助资金。

7.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经费合计163.59万元(办案业务经费102.03万元,业务装备经费61.5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包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等;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47.91万元,项目支出259.79万元元)。

1.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215.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459.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津贴、补贴;

(3)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民警缴纳的基本养老;

(4)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民警缴纳基本医疗;

(5)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32.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民警缴纳基本医疗;

(6)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民警缴纳的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7)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7.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

(8)30201办公费15.76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支出;

(9)30205水费2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水费支出;

(10)30206电费2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电费支出;

(11)30211差旅费5万元, 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因公差旅费支出;

(12)30213维修(护)费25万元,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电费支出;

(13)30226劳务费4.39万元, 主要用于安保、保洁人员工资经费支出;

(14)30228工会经费14.56万元元, 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15)30239其他交通费用52.92万元, 主要用于民警公务交通补贴;

2. 项目支出:

(1)30201办公费102.23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支出以及智能交通系统运行补助经费;

(2)30211差旅费28万元, 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因公差旅费支出;

(3)30213维修(护)费10万元,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电费支出;

(4)30218专用材料费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相关的各类专用设备支出;

(5)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 ,主要用于执勤执法用车的油料费、修理费等;

(6)31002办公设备购置14.5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按财务会计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7)31003专用设备购置3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的各类专用设备;

(8)31019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勤执法用车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交警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万元,较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交警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和2021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交警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和2021年本单位均无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交警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万元,较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4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9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下降原因:2020年没有按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2021年用上年的经费结余购置车辆,因而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交警大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隆阳区交警大队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259.79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259.79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1年隆阳区交警大队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以“降事故、保畅通、保安全”为宗旨,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工作整体水平;同时科学合理的核定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成本和解决公安交警基础设施建设中面临的困难等,确保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水平发展;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工作整体水平,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日常执勤执法人数、办案业务费保障人数<=150。

②质量指标:经费及时拨付率>=95

③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月

④成本指标:执勤执法人均补助标准<=2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稳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效保障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使用人员满意度度>=95

(二)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提升业务装备的科技含量,在装备配备的数量和质量上有较大提高,使大队装备建设整体水平跃上新台阶,队伍战斗力显著提升,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购置计划完成率>=95,购置设备数量>=200

②质量指标:验收通过率>=100,购置设备利用率>=95

③时效指标:设备部署及时率= 100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设备采购经济性>=95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备使用年限>=6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5

(三)智能交通系统运行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

合理使用智能交通系统项目建设资金,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工作整体水平。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质量指标:信息数据安全=100,经费及时拨付率>=100

②成本指标:系统维护人均补助标准<=200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长>=8000,稳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效保障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系统正常使用年限>=10,持续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稳固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度>=95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交警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预算人数与2020年一致,按人员数核定的公用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