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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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10323-0002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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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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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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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区城镇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导及监督管理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4.承担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标准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或参与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的职责。

6.承担全区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全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实施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的职责。负责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建筑工程防雷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8.承担全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或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震后恢复重建工作。监督执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

9.承担全区城建档案管理的职责。负责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10.承担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支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修缮、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改造的职责。

11.承担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住房保障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抗震防震股、城建档案股,共计12个股室。下设3个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确保经济指标全面完成。严格按照区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印发《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加强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全力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重点前期项目统计、其它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建立建筑业产值预报机制,在开网前掌握企业预报数,要求企业做到不漏报、不错报、应报尽报,对有上升空间的企业,及时深入企业指导产值上报工作。

2.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全面做好20192020340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收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功能缺陷问题,提升居住环境,增进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二是做好202117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时谋划好以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将老旧小区改造辐射至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三是启动隆阳区2020年改扩翻建棚户区改造项目,确保项目在20214月前全面完工。

3.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切实将社会保障与农民进城进行有机结合,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对环卫、公交等行业住房困难群众实施精准保障。结合全国公租房系统贯标工作,对所有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对象开展一轮全面的审核工作,重点针对长期拖欠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转租转借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长期无正当理由闲置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等行为开展核查,不断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继续推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于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享受实物配租保障之前给予租赁补贴保障,实现对最低收入家庭的应保尽保。开始筹划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保障方案,为2022年以后申报租赁补贴计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4.加大建筑市场整顿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切实发挥有形市场监管作用,促进招投标工作的阳光操作。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加快数据库建设,实现市场、队伍、施工、监理、执法等职能机构数据共享,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强化行政管理效率,提高监管效能。加大对施工合同履约情况尤其是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及工资支付管理。

5.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规范房地产交易备案和中介管理,加快房产交易信息化联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和联网工作的通知》精神,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的互联网交易模式。提升物业服务档次,完善管理办法,解决热点问题,切实加强物业小区的规范化管理。

6.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以两个建设三个行动四个整治为抓手,全面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一是全力搞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信息化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是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大排查、查灾害、除隐患、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严格执法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四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坚持把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下设3事业单位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城建档案馆(财务核算并入局本级)、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76人。在职实有9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7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8.4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8.04万元,下降22.22%,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减少180.33万元,下降15.21%,主要为行政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项目支出减少287.73万元,下降31.25%,主要为危房改造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8.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8.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8.44万元(本级财力1,638.4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8.04万元,下降22.22%,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减少180.33万元,下降15.21%,主要为行政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项目支出减少287.73万元,下降31.25%,主要为危房改造项目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8.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3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33万元,下降15.21%,主要原因为:行政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63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7.73万元,下降31.25%,主要原因为:危房改造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11.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3.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单位缴费支出。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6.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45.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43.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0.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7.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215.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8.2120102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合计235.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9.2120106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支出合计198.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0.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合计350.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保山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缮)。

11.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合计135.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12.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合计283.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38.00万元、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其他户贷款贴息补助8.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本息专项支付237.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21.84元,项目支出633.00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360.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327.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40.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支出;

830201办公费18.00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办公费;

930205水费0.60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水费;

1030206 电费3.00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电费;

1130211差旅费1.2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差旅费支出;

1230216培训费0.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培训费支出;

1330217 公务接待费1.70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公务接待费;

1430226 劳务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专项工作劳务费支出;

1530228 工会经费14.10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会活动支出;

1630239 其他交通费用17.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

17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正常运转公用经费0.06万元;

1830305 生活补助5.8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及护理费。

2. 项目支出:

130201办公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支出;

230211差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下乡出差支出;

3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务接待支出;

430226劳务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支出;

5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本息专项还款38.00万元、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其他户贷款贴息补助237.00万元;

6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350.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保山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缮)项目补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58.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原因是:2020年和2021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58.8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加原因是:项目支出中30217公务接待费增加1.00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44万元,纯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1未把公车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633.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633.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经费

1.总体目标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800户农村危房和抗震农房改造任务。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改造户数800户、改造面积>=43810平方米;

质量指标:按照改造标准改造率 >= 100%、改造后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完成改造时限<=1年、当年开工率>= 100%、当年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坝区村补助标准= 2000/户、山区村补助标准= 10000 /户。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改造后群众幸福指数>=90%、改造后受益人数>= 3370人;

生态效益指标:改造后人居环境提升= 有效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民群众满意度>=90%

(二)2021年保山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缮)项目补助经费

1. 总体目标

做好2021-2023年保山中心城区破损市政道路、人行道翻新修复,及时更换破损雨污井盖,疏通堵塞的下水管道和城市河道清淤及防洪排涝工作,显著提升改善城市整体人居环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实施人行道面砖修复 >= 0.8 万平方米、实施车行道修复>=0.6万平方米、更换雨污井盖、雨落板>=300套、疏通下水管道>= 50 %、城市防洪>=300人;

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开工时间=202131日、项目(工程)完工时间=20211231日。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解决群众出行安全人数>=130000人、城市人行道完好率>= 80 %、城市车行道完好率>=80%

生态效益指标:水土环境保持=稳固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工程使用年限 >= 3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90%

(三)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其他户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534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其他户进行贴息。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贴息户数=534栋;

质量指标:按照改造标准改造=100 %、改造后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完成改造时限<=1年、当年开工率>=100%

、当年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补助标准=2375//年。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改造后群众幸福感>=90%、改造后受益人数>=2336人;

生态效益指标:改造后人居环境提升= 有效提升

(4)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民群众满意度>=90%

(四)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本息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20156个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基础设施部分)利息偿还。2015年育德省级示范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涉及道路、给水、排水、环卫、污水收集五方面的工程,包括村内道路硬化1170平方米,排水沟渠2500米,特色垃圾箱20个,截污管网100米,截污沟200米,新建DN200PE管网280米,DN600波纹管400米,清淤截污沟1500立方米,氧化塘235立方米,人工湿地100立方米。其中,截污管网、截污沟、新建DN200PE管网、DN600波纹管、清淤截污沟为资本金项目,项目总投资254.48万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约265万元。潞江镇莫卡村委会赧浒村省级示范村建设污水处理池一座,购置垃圾桶20个,垃圾斗5个,垃圾清运车1辆,安装路灯基础30盏,改造停车场停车场丙种石1250平方米,提升道路砼浇筑4200平方米,青石板4200平方米,新建公厕一座114平方米。潞江镇芒旦村委会老城村省级示范村埋设污水管道2430m,铺设青石板2673平方米;垃圾桶20个,垃圾斗5个,垃圾清运车1辆;停车场铺丙种石670平方米;安装路灯30盏。板桥镇北汉庄村委会大汉庄示范村项目建设。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实施6个示范村的相关基础设施工程= 6个;

质量指标: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建设=6个;

时效指标:按时完工=100 %

成本指标:按照预算控制成本<=260910元。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提升村庄形象个数=6个;

(5)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村民满意度 >= 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2万元,增长15.13%,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经费中增加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5.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