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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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00927-00001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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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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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9-27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一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把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二是研究拟定全区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人员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三是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责任。负责制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片区的整体推进、易地扶贫开发、扶贫安居房建设、劳动力培训转移、革命老区、科技产业扶贫、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深度贫困地区等特殊贫困群体和区域扶贫开发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抓好项目的立项、申报及权限范围内的审批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四是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贫困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做好扶贫开发的统计和监测。五是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区级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使用方案,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管理好扶贫项目资金;组织扶贫开发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六是负责组织、协调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际扶贫机构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七是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负责协调中央和省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隆部队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八是组织开展扶贫工作的调查研究,做好宣传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扶贫开发中的先进经验。九是负责做好对乡镇(街道)和项目区干部群众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十是履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职责。十一是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脱贫攻坚工作  

超额完成向上争取资金工作。2019年区级下达我办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14983万元,当前向上争取资金共计16298.6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261万元,省级资金8029.61万元,市级资金1008万元,完成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的108.78%  

预计脱贫退出任务可圆满完成。隆阳区计划今年实现脱贫摘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减贫1.1万人,33个贫困村脱贫退出。截至115日,全区共标注年度预脱贫户246011057人,确定33个贫困村预脱贫出列、3个贫困乡预脱贫退出。预计年底可完成脱贫退出任务。  

贫困人口回头看、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工作开展扎实。89月按照省市部署扎实开展贫困人口回头看1010日召开全区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启动全区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工作。截止115日,全区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情况如下:整户补录1975人,人口补录1201人,整户清退1778人(其中易地搬迁315人),人口清退643人,历史年度脱贫回退96432人,人员回退114122人,新识别90338人,返贫37162人,自然增加1742人,自然减少1718人;预脱贫246011057人;年末剩余贫困人口3900人左右,贫困发生率降至0.56%左右。按照综合分析、信息采集、村两委初审、逐级上报复审四个步骤,经过乡镇(街道)、村(社区)初步摸排,截止115日,隆阳区共初步摸底出边缘户9863719人、监测户5292153人,两摸底对象占2018年末贫困人口总数93980人的6.25%  

贫困数据质量有明显提高。一是认真开展数据清洗工作。根据省市比对反馈及自检自查问题数据,上半年共开展数据清洗工作5次,累计核实、修改或标记问题数据11600多条。8月区级组建区脱贫攻坚数据信息管理中心,形成每周开展问题数据清洗常态化工作机制,实行乡镇扶贫开发数据质量通报制,数据质量稳步提升,年内有望实现问题数据清零。二是及时对帮扶信息进行维护。组织区直部门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帮扶单位信息、帮扶责任人信息及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结对关系进行维护90次。四是扎实开展数据比对工作。每两个月对行业信息系统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进行1次比对、核查,当前已开展5次数据比对工作。五是建立数据管理和共享机制。5月印发《隆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隆阳区扶贫数据管理和共享工作制度的通知》(隆开组办〔20196号),杜绝搭车填表报数,增加基层负担。  

小额信贷投放工作推进顺利。2019年来,隆阳区共申请扶贫小额信贷19969182.5万元,其中:符合信贷条件已投放18858774.5万元;不符合信贷条件111408万元,获贷率为94.43%,投放对象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惠及17个乡镇(街道)。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一、二季度发放贴息资金500.7万元(对2017年、2018年、2019年发放的3年期扶贫小额信贷进行贴息,涉及农户4784户),预计全年贴息资金1100万元,涉及农户5000余户。区级配套风险补偿资金为1150万元,下一步将继续配套风险补偿资金810万元。  

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有力。2019年共实施沪滇扶贫协作项目8个,其中:上海市对口支援蚕桑产业项目3个,总投资2000万元;贫困村功能提升项目5个,总投资10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为:实施小蚕共育中心项目1个(建设蚕共育中心25个),每个补助30万元,投资750万元;实施大蚕房建设项目1个(新建大蚕房5400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总投资540万元;实施新植桑园项目1个(新植桑园5917亩),每亩桑苗及基础设施补助1200元,总投资710万元;实施贫困村功能提升项目5个,每个补助200万元,共补助1000万元,其中瓦房乡3个、补助600万元,瓦马乡2个、补助400万元。目前,大蚕房、小蚕共育中心、瓦房乡巴戛村、保和村、白龙井村、瓦马乡白岩村、岩脚村功能提升7个项目已开工,完成投资1493万元。  

社会扶贫网推广工作稳步推进。全区贫困户共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注册13088户,注册率达60%。共有村级管理员372名,管理员100%覆盖有贫困户的行政村。系统爱心人注册2273人,累计发布资金需求140.45万元、获捐11.9万元。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及认定扎实开展。2019年市级下达隆阳区致富带头人任务数为350人,目前,在西邑乡、杨柳乡、芒宽乡、水寨乡、瓦房乡等地培育了以养殖业撂、种植业、加工业为主的48位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国办系统关联受益户达327613803人。养殖业主要发展养猪、养殖肉牛、养蜂等;种植业主要发展柑橘、蔬菜等;加工业主要发展电子产品来料加工等产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育增加了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增加了当地农民的就业条件日,带动了周边群众发展产业的劲头,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可观。  

防贫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市级出台《保山市防贫保险实施方案(试行)》,防贫保险费为16/·年,其中:市级财政补贴4/·年,区级财政补贴4/·年,被保险人缴纳8/·年,隆阳区已完成防贫保险费收缴各项工作。全区乡村户籍人口726,681.00人,投保726,681.00人,参保率达到为98.48%,共收取保费5,724,880.00元,目前正在积极对接区级财政、市级财政补齐配套资金5,724,880.00元。  

2.抓实统筹协调工作  

牵头完成了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修编工作。2019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国开办发〔20197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5号)要求和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有进有出、适时更新的动态管理原则,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完成隆阳区2018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实施方案)修编工作。修编后的隆阳区2018—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实施方案)涉及20个乡镇(街道),覆盖有贫困人口的272个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户21399户,修编完成20个乡级路线图、272个村级施工图,需投入资金43.25亿元,其中:安全稳固住房3.78亿元,适龄青少年就学0.1亿元,基本医疗保障不涉及资金投入,就业扶贫0.18亿元,产业扶贫4.05亿元,生态扶贫0.1亿元,兜底保障工程不涉及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28.73亿元,其他项目6.31亿元。  

牵头完成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度方案编制。按照省市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工作要求,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完成隆阳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工作,对各级投入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涉农专项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2019年度隆阳区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110376.3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7106.84万元,金融资金投入12057.82万元,社会资金投入5136.9万元,农户自筹16.65万元。资金统筹整合后主要投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住房保障、教育扶贫方面。当前,已完成第一、二、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8567.7万元。  

牵头建章立制,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强化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修订出台《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19126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191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19128号)文件,明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范围、申报要求、审批流程、资金管理制度、部门职责、禁止使用的负面清单等,确保统筹整合后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全、投向精准、管理高效、成果突出。二是创新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修订《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隆政办发〔201947号)文件,在全区推行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和报账主体,严格执行项目结束后由项目乡具体实施部门按要求到乡财政所报账、以区直部门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实行区级报账制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杜绝了挤占、挪用、截留、贪污扶贫资金现象发生。  

3.抓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积极开展转走访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包村部门帮户干部每月至少走访挂钩户 2 次的要求,全办挂包干部今年到岩脚村走访开展工作23次。  

组织力量对岩脚村进行遍访。今年3月份以来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户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提升等要求,我办对岩脚村、黑岩洼村所有户籍人口约700余户进行了3次遍访。  

落实帮扶措施。争取到沪滇扶贫协作项目3个,涉及资金333.2万元,其中:岩脚村贫困村功能提升项目1个,补助资金200万元;小蚕共育中心1个,补助资金30万元;岩脚村农村危房改造及环境卫生提升项98.2万元;黑岩洼村上海村企结对帮扶资金5万。  

严格选派帮扶干部开展驻村扶贫工作。  

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支部结对共建的方式,共商共建,齐抓岩脚村基层党建工作,助力岩脚村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219,842,889.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842,889.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9,083,529.71元,增长36.7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9,083,529.71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减少135,347.60元,项目收入增加59,218,877.3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218,116,390.48元。其中:基本支出4,163,697.20元,占总支出的1.91%;项目支出213,952,693.28元,占总支出的98.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8,553,334.92元,增长36.7%,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553,334.92元,本年支出增加58,553,334.92,其中人员经费减少302363.60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5514.00元;项目支出增加58810184.5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63,697.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6,849.60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职工死亡未发生一次性抚恤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952,693.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810,184.52元,增长37.91%,主要原因是防贫保险保费市区级财政补贴资金沪滇协作乡企结对帮扶资金扶贫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等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表:  

项目名称        

2018        

2019        

增加(减少)        

浦发金金利息及本金        

84106173.77        

148386710.67        

64280536.90        

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报批费用        

57945639.59        

        

-57945639.59        

沪滇扶贫协作帮扶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费        

        

21832000.00        

21832000.00        

扶贫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18576321.60        

18576321.60        

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1721659.10        

3350203.05        

1628543.95        

扶贫驻村工作队员专项经费及工作经费(各级)        

10108727.83        

11058477.96        

949750.13        

市级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        

        

1500000.00        

1500000.00        

2018年完成脱贫退出任务贫困村书记主任一次性奖励        

        

1075100.00        

1075100.00        

2019年防贫保险保费区级财政补贴资金(市、区)        

        

5724880.00        

5724880.00        

统筹整合资金(产业)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2449000.00        

2449000.00        

易地搬迁项目工作经费        

535776.00        

        

-535776.00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        

5468.79        

        

-5468.79        

脱贫退出工作经费        

351895.24        

        

-351895.24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        

60168.44        

        

-60168.44        

整乡推进工作经费        

100000.00        

        

-100000.00        

201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        

207000.00        

        

-207000.00        

合计        

155142508.76        

213952693.28        

58810184.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116,390.4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8,553,334.92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553,334.92元,本年支出增加58,553,334.92,其中人员经费减少302,363.60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5,514.00元;项目支出增加58,810,184.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386,71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3%。主要用于支付浦发基金利息及归还本金148,386,710.6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5,66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失业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3,94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保险缴费及工伤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9,010,07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3,193,072.16元;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51,018.00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3,350,203.05元;扶贫驻村工资队员工作经费支出11,058,477.96元;市级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支出1,500,000.0元;2018年完成脱贫退出任务贫困村书记主任一次性奖励支出1,075,100.00元;防贫保险费财政补助资金支出5,724,880.00元;沪滇协作帮扶项目支出24,281,000.00元;扶贫贷款贴息及风险金支出18,576,321.6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91,275.40元,完成预算的3652.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75,860.00元,完成预算32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5,415.40元,完成预算的359.0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1,975,860.00元,比预算数增加1,975,86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215,415.40,比预算增加155,415.4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158,504.40元,增长6,58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75,86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2,644.40元,增长557.3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1,975,860.00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1,975,860.00元,主要是我单位拨付瓦房乡专用于人居环境提升的沪滇协作项目资金,瓦房乡报批政府采购后用于购买垃圾钩背车9,金额1,975,860.00元,车辆归瓦房乡人民政府所有,由瓦房乡人民政府列固定资产。  

2)公务接待费支出为215,415.40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182,644.40元,一是2018年预算执行审计要求,将上年预算外列支的公务接待费16,100.00元,调整于2019年预算内列支;二是云南省考核组赴隆阳区进行2018年州市县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2910天所产生的会场费、访谈间费、餐费;2019525-722日市级脱贫退出督导组(龙陵、昌宁县),赴隆阳区督导,4227天所产生的会场费、餐费;20198月月5-830日市级脱贫退出督导组(龙陵、昌宁县),赴隆阳区进行第二阶段督导,1227天所产生的会场费、餐费;201910231031日隆阳区脱贫退出第三方公司赴隆阳区调研,779天所产生的会场费、食宿费;20191120-1232019年贫困县退出市级核查组(腾冲、施甸、龙陵),赴隆阳区核查9013天所生产的会场费、访谈间费、餐费;故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较多,增幅较大。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5,860.00元,占90.17%;公务接待费支出215,415.40元,占9.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5,86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75,860.00元,购置车辆9辆。具体购置情况:我单位拨付瓦房乡专用于人居环境提升的沪滇协作项目资金,瓦房乡报批政府采购后用于购买垃圾钩背车9,金额1,975,860.00元,车辆归瓦房乡人民政府所有,由瓦房乡人民政府列固定资产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本单位有公务用车保有量,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原因是:我单位拨付瓦房乡专用于人居环境提升的沪滇协作项目资金,瓦房乡报批政府采购后用于购买垃圾钩背车9车辆归瓦房乡人民政府所有,由瓦房乡人民政府列固定资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由瓦房乡列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5,415.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5,415.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考核组赴隆阳区进行2018年州市县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2910天所产生的会场费、访谈间费、餐费;2019525-722日市级脱贫退出督导组(龙陵、昌宁县),赴隆阳区督导,4227天所产生的会场费、餐费;20198月月5-830日市级脱贫退出督导组(龙陵、昌宁县),赴隆阳区进行第二阶段督导,1227天所产生的会场费、餐费;201910231031日隆阳区脱贫退出第三方公司赴隆阳区调研,779天所产生的会场费、食宿费;20191120-1232019年贫困县退出市级核查组(腾冲、施甸、龙陵),赴隆阳区核查9013天所生产的会场费、访谈间费、餐费;故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较多,增幅较大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01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514.00元,增长22.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减少4,904.00元、劳务费增加31,584.00元、工会经费增加3,384.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5,45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4,496.00元、劳务费31,584.00元、工会经费44,908.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6,1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7,970,587.77元,其中,流动资产7,152,409.17元,固定资产818,178.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2,209.6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38,866.71元,固定资产增加426,657.0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970,587.77      

7,152,409.17      

818,178.60      

      

      

       

818,178.6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2,89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2,89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2019年浦发基金利息及本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是指保山市永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代表保山市人民政府出资)、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嘉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存续期为10年。基金年融资成本,前3年为固定利率,即不超过6.9%/年(不含税);后7年实行浮动利率(根据市场情况而定)。按季支付使用成本。从基金存续期的第4年起,逐年分期还本,还款比例依次为10%10%15%15%15%15%20%  

县(市、区)要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还款来源。由县(区)财政局向市财政局出具承诺函,明确该县(区)承接使用的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的退出,与具体用款项目执行情况无关,县(区)财政以财政总收入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特别是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严格如约安排基金的退出。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隆财2019314号、隆财2019787号、隆财20191325号、隆财20191703隆财20191952号下达安排浦发基金利息及本金项目经费148,386,710.67元,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浦发基金利息148,386,710.6720191223日前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9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2019年计划脱贫退出33个贫困村脱贫240810828人贫困人口,为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区扶贫办组织开展隆阳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沪滇扶贫协作、小额信贷、挂包帮转走访、脱贫退出、扶贫项目检查及扶贫资金检查等多项重点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隆财20191215隆财农〔20191568安排脱贫攻坚项目经费4,300,000.00元,以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162,588.80,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脱贫攻坚工作经费4,850,203.05元于201912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年末结转结余612,385.75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9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 项目名称  

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调整选派工作的通知》和《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选派驻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省、市、区三级联动,选派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全面覆盖,重点覆盖深度贫困村。向全区深度贫困村、贫困村和已脱贫出列的村选派驻村工作队,每支驻村工作队 3 5 人。其中,深度贫困村原则上选派 5 人、贫困村和已脱贫出列的村原则上选派 3 人。全区向112个贫困村组建驻村工作队112支,选派驻村干部473名,其中:省级选派26名、市级选派88名、区级选派247名、大学生村官112名,任命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112名(均兼任驻村工作队队长)。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隆财农〔20191697号、隆财农〔20191698号、隆财农〔20191699隆财农〔20191214号安排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12,590,000元,其中:省级1,220,000.00元、市级1,410,000.00区级1,060,000.00元,以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886,361.4元,于2019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截止20191231支出1,970,247.3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9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 项目名称  

2018年完成脱贫退出任务贫困村书记主任一次性奖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716号)要求,对完成脱贫退出任务的村,给予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每人一次性奖励金5,000.00元,其中总支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奖励金8,000.00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隆财农〔20191568号,安排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村干部奖励1,075,100.00元,于2019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村干部奖励1,075,100.00元于20191127日前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9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 项目名称  

2019年防贫保险费财政补助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全区乡村户籍人口726681人,投保715610人,参保率达到为98.48%,为防止全区乡村户籍人口因病、因灾致贫或返贫起到积极作用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安排防贫保险费财政资金5,724,88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防贫保险费财政补助资金5,724,880.00元于20191231日前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9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 项目名称  

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我区累计发放2003笔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在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市场发育、改善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安排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资金19,100,000.00元,于2019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资金截止20191231支付18,576,321.6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9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2019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施贫困村功能提升项目5个,农村房屋改造提升项目32个,农村人居环境提升12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个,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0个。项目受益地区贫困群众收入明显增加,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安排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21,832,000.00元,于2019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于20191231日前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9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2019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配套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在西邑、瓦房投入244.9万元配套资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施贫困村功能提升及优质蚕桑基地项目。实施云保线至昌宁县卡斯毛寨道路建设6.2公里,建设500m³水池2座,建设20m³水池8座,安装DN150镀锌管2.8公里,DN65管道安装4公里。蚕桑生产供电设施,安装80千伏变压器1台及架设输电线路,村内道路建,3-3.5米宽C30村内砼路1500980立方米;支砌挡墙410立方米;安装涵管20m。可惠及33581347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444419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安排沪滇扶贫协作项目配套资金2,449,000.00元,于2019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沪滇扶贫协作项目配套资金,于20191231日前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9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在以后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设行政单位1个,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抓实脱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脱贫退出任务;抓实统筹协调工作,牵头完成了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修编工作,牵头完成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度方案编制;抓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抓实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圆满完成脱贫退出任务,扎实开展贫困人口回头看、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工作,贫困数据质量有明显提高,小额信贷投放工作推进顺利,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有力。  

抓实统筹协调工作,牵头完成了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修编工作,  

牵头完成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度方案编制,牵头建章立制,强化资金监管。  

抓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积极开展转走访工作,组织力量对岩脚村进行遍访,落实帮扶措施,严格选派帮扶干部开展驻村扶贫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收入219,842,889.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842,889.87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48,950.2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116,390.48元,其中基本支出4,163,697.20元,项目支出213,952,693.2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办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219,842,889.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842,889.87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48,950.2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116,390.48元,其中基本支出4,163,697.20元,项目支出213,952,693.28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脱贫攻坚工作:超额完成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全区共标注年度预脱贫户246011057人,确定33个贫困村预脱贫出列、3个贫困乡预脱贫退出。预计年底可完成脱贫退出任务;扎实开展贫困人口回头看、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工作;贫困数据质量有明显提高,开展数据清洗工作5次,累计核实、修改或标记问题数据11600多条,组建区脱贫攻坚数据信息管理中心,形成每周开展问题数据清洗常态化工作机制,实行乡镇扶贫开发数据质量通报制,数据质量稳步提升小额信贷投放工作推进顺利;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有力。  

    抓实统筹协调工作:牵头完成了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修编工作,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完成隆阳区2018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实施方案)修编工作;按照省市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工作要求,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完成隆阳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工作,对各级投入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涉农专项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牵头建章立制,强化资金监管,修订出台《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19126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191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19128号)文件,修订《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隆政办发〔201947号)文件。  

抓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积极开展转走访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包村部门帮户干部每月至少走访挂钩户 2 次的要求,全办挂包干部今年到岩脚村走访开展工作23次;组织力量对岩脚村进行遍访,我办对岩脚村、黑岩洼村所有户籍人口约700余户进行了3次遍访;落实帮扶措施,争取到沪滇扶贫协作项目3个,涉及资金3,332,000.00元。  

4)效果情况分析  

抓实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圆满完成脱贫退出任务,扎实开展贫困人口回头看、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工作,贫困数据质量有明显提高,小额信贷投放工作推进顺利,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有力。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隆阳区扶贫办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预算支出方面,我办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均按财政预算拨款金额和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列支,款项都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支付;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我办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报批采购;在资产管理方面,认真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内新购置的办公设按要求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对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审核批复后作记账报废处理,做到资产账实相符;在财务管理方面,我办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设置了出纳和会计岗位,认真做好会计账簿设置、原始凭证审核、会计凭证记录、会计资料填写、年度预决算等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在监督管理方面,我办在行使职权和实施队伍管理过程中,既接受市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又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同时依法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办内还加强对各科室的内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依规定期向社会公开年度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