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索引号
01525687-7-/2020092501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 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 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 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隆阳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滇西卫生健康中心。

13)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隆阳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隆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以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市区发展战略,建设滇西卫生健康中心。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精准脱贫,持之以恒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得到分类救治。对32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一步压实,共救治694人,做到应治尽治。做实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进行签约服务,全区共组建签约团队335个,共签约78384人,其中贫困人口签约26835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四种疾病规范管理6232人,管理率99.72%。二是贫困患者就医负担明显减轻。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5276人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2019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21737人次,医疗总费用10828.42万元,实际报销9590.32万元,其中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实际报销比例为91.67%(21176人次),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返贫。三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全区267个行政村实现了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已全面达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是积极推进医共体建设。市二院、区妇幼保健院与25个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了2个区域医共体,初步形成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分级诊疗新格局。二是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深化。制定下发了《隆阳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让药品、耗材降价给医疗服务腾出空间。三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区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实施“两票制”,扩大短缺药品监测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3)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一是全力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总建筑面积21.48万㎡,总投资129000万元,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同意,将项目整体移交保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现正在进行移交工作。完成投资7300万元,其中医技楼完成投资3406万元,支付资金3229万元。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8万㎡,估算投资46000万元,正在进行内部装修。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和市建投公司推进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浦发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强辖区医院晋级、创等及“三大中心”建设工作。市二院通过2019年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晋级三级医院,区妇幼保健院通过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市二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通过省级验收。三是推进“一站一中心”项目建设。完成省级下达的两个心血管救治站项目和五个慢性病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并接受了省级评估验收。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区共有14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了省级推荐标准,其中3家中心卫生院(潞江、板桥、瓦房)通过了国家推荐标准验收。五是建设全区卫生信息化“一张网”。全区以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为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统筹建设信息高速路,全面促进、改善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目前,市二院信息系统部分已投入使用,区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正在进行软件数据库安装,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板桥中心卫生院、瓦房中心卫生院已经实现了视频会诊。六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及时化解医疗纠纷3起,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政、中医工作督导检查,规范医疗行为。七是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受理各类卫生许可2785起,办结率、公示率为100%。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35户次,立案查处不规范执业行为21起,罚款13.35万元;查处非法行医案件59起,罚款61.6万元;放射、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和消毒等卫生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八是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问题。隆阳区符合补助条件的离任乡村医生共有1881人,完成拨付补助资金1787.70万元。

4)落实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全面强化人才支撑保障。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完善绩效分配方案,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全年通过签约招聘大学生19人,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全区共有4个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4个特色科室,共有市级创新团队3个、市级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市级技术创新人才2人、市委联系专家1人、市医疗领军人才1名,市名中医1人、永昌名医3人,为进一步解决老年病专业医疗人才短缺,加强老年患者管理模式创新,培养合格老年医学人才,引进了老年病专业博士1名。为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分年度实施中专、大专学历教育,参加中专学习79人、大专学习62人。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短缺人才实施学科转岗培训,现完成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35人、常见病诊疗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78人

5)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稳步推进重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服务。2019年,全区共报告传染病20种计5787例,发病率592.93/10万,其中乙类12种1981例、丙类8种3806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疟疾、鼠疫、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全区共运转免疫规划疫苗12轮,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9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82650人,健康管理率67.61%;高血压患者建档43180人,规范管理率78.49%;2型糖尿病建档8470人,规范管理率76.25%。严重精神障患者管理4929人,规范管理率83.67%;全人群结核病症状筛查推介到位率为2.72‰,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不断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成果,发布预警信息11期,及时、规范处置突发疫情8起、食源性疾病18起,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全区健康促进场所创建402家,开展健康巡讲36场次,受益3948人,开展健康大讲堂1798次,受益39876人次加强职业病专项治理,完成了矿山、冶金、化工等三个行业领域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有关情况摸底,建立了治理工作基础台帐,辖区内涉及尘毒危害企业共388户;40户重点监测行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监测。

6)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扎实开展妇幼健康与老龄健康服务。一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生育服务证审批工作政策落实到位。办理父母光荣证274户,审批三孩生育服务证221份。二是“奖优免补”、扶助关怀工作全面落实。符合当年享受奖励扶助对象4606人,享受特别扶助648人,农村独生子女升学加分845人,享受教育奖学金2188人,审批符合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7户,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84户,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1922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补助33988人。三是妇幼健康工作积极推进隆阳辖区户籍活产数8817人,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124人,未发生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67人,婴儿死亡44人,新生儿死亡23人,死亡率分别为7.38‰、5.66‰、2.53‰。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8803人,完成全套婚前医学检查3853对,完成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采血筛查10632人、听力筛查11048人,筛查率均为90.%以上。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14564人、乳腺癌检查15331人、常见病筛查68280人,共发放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520039袋。四是老龄健康工作有效开展。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2800本,累计办证52406本;开展了“孝老爱亲 向上向善”主题敬老月活动,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3.96万元。

7)统筹发展中医药事业,传承中医药文化。持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区创建成果,全区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妇女儿童康复预防保健服务。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中医药资源普查项目工作,完成样地调查45个,完成任务数的86.5%;完成植物标本采集1098种,完成任务数的91.5%;完成种植户调查12户;走访民间老中医12人,搜集民间偏方验方40个。

8)攻坚克难,继续打好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一是积极开展“三个90%”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了《隆阳区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完成各类人群检测740181份,检测率76.17%,HIV抗体阳性1065例,其中新发现阳性138例。二是做好高危人群干预。暗娼干预7170人次,覆盖率99.6%;发放安全套38.62万只,宾馆、旅社、娱乐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累计为405名吸毒者提供了清洁针具。三是实施母婴阻断。检出HIV阳性孕产妇22例,累计管理HIV阳性孕妇32人,自然流产1人,终止妊娠5人,药物阻断分娩16人,正在服药10人。四是积极开展抗病毒治疗。累计入组治疗934人,现治疗767人,死亡68人,2019年新入组治疗75人。五是加强宣传。隆阳新闻中心播出相关新闻17条95条次,公益广告800余次;各类报刊栏目宣传35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受教育人群达40万人次。六是全面落实关怀救助工作。全年救助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725户856人,共发放救助金337.8319万元。

9)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推动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制定了隆阳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不断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以春节、国庆、爱国卫生月为契机,积极开展了爱国卫生活动;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组织了第四届“万步有约”活动;积极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全区新申报并通过市级评审的省级卫生乡镇7个、省级卫生村57个;积极开展“无烟政府机关单位”创建,在隆阳区森林公安局、永昌街道办事处开展无烟政府机关单位创建试点工作。二是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完成了市二院、辛街卫生院、板桥卫生院“平安医院”创建工作验收。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共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7次,组织开展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参加了2019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全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2次,安全隐生产患整改到位。四是做好信访工作。共收到来访来电来信留言举报23起,其中信访平台7起,来信来电投诉16起,已全部办结。区级领导包案重大信访件1起,已处理办结。

10)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是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聚焦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医改、医共体建设、健康扶贫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防病治病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入检视问题,坚持边查边改,有力推动了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持续整治“四风”,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和行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8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板桥中心卫生院

3.保山市隆阳区沙坝卫生院

4.保山市隆阳区金鸡卫生院

5.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保山市隆阳区汉庄卫生院

7.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中心卫生院

10.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中心卫生院

11.保山市隆阳区羊邑卫生院

12.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

13.保山市隆阳区瓦渡卫生院

14.保山市隆阳区水寨卫生院

15.保山市隆阳区老营卫生院

16.保山市隆阳区瓦窑中心卫生院

17.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生院

18.保山市隆阳区汶上卫生院

19.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中心卫生院

20.保山市隆阳区杨柳卫生院

21.保山市隆阳区蒲缥中心卫生院

22.保山市隆阳区潞江中心卫生院

23.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卫生院

24.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中心卫生院

25.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6.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7.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28.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9.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

30.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19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4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其他人员589人,主要是市二院编外人员。

离退休人员6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12人。

实有车辆编制67辆,在编实有车辆48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76,391,620.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167,485.42元,占总收入的32.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87,857,574.46元,占总收入的67.0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66,561.00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对比减少2,521,484.43元,下降0.29%,主要原因分析:

1.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及25家基层卫生院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6,641,549.47元的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933435.16元,事业收入增加44712373.78元。

2.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345,883,343.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77,049.20元,占总收入的4.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30,806,294.46元,占总收入的95.6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978,998.23元,下降1.42%,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38,509.2元,其中基本拨款收入减少2,796,309.2元,项目拨款经费减少2,042,200元。2、医疗收入增加2,688,172.55元。3、其他预算收入减少2,828,661.58

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9年度收入合计4,610,093.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0,093.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22391.81元,下降13.5%,主要:一是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开支2019年调资增资人员经费减少;二是2019年项目资金到位时工作尚未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双随机)工作拟安排在2020年1-6月份完成,三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4.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39,554,88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65,902.12万元,占总收入的40.1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1,322,417.45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53.91%;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366,561.00万元,占总收入的5.98%。与上年35,728,384.35元对比,增加3,826,496.22元,增加10.71%,原因为:1、 2019年调资增资及新增人员6人,2、2018年非税成本返还上半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下半年才不纳入;2019年非税成本返还全部转入财政专户管理,返还比上年增加,3、根据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将原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的收入纳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增加。

5.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88,814,007.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14,007.86元,占总收入的16.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4,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83.3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994958.86元,增长41.38%,主要原因是:(1)我院的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4970000元,(2)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7005042元,我院医疗收入从本年开始从非税申请,不在财政拨款收入中体现,在事业收入中体现,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53000000元。(3)去年公卫资金下达指标为1850000,今年为60000元,减少了1790000元;(4)今年我院成功创等二甲,收到中央资金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56,396,950.18元。其中:基本支出712,204,700.48元,占总支出的83.16%;项目支出144,192,249.70元,占总支出的16.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4176393.37元,增长9.48%,主要原因分析:

1.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及25家基层卫生院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7036917.05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624109.75元(人员经费减少20279938.73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6756978.32);项目支出减少1412807.30元。

2.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78,041,606.64元。其中:基本支出345,204,238.45元,占总支出的91.31%;项目支出32,837,368.19元,占总支出的8.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5,829,509.57元,增长29.37%,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部门决算以预算会计填报,故与2018年财务会计支出金额相差较大,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838,050.78元,项目支出增加27,991,458.79元。

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9年度支出合计4,217,462.19元。其中:基本支出3,994,462.79元,占总支出的94.71%;项目支出222,999.40元,占总支出的5.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65,023.41元,下降13.6%,主要原因:一是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开支2019年调资增资人员经费减少;二是2019年项目资金到位时工作尚未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双随机)工作拟安排在2020年1-6月份完成,三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4.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31,155,59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21,361.68万元,占总支出的86.41%;项目支出4,234,232.00万元,占总支出的13.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824,161.44元,原因为:基本支出减5,401,622.67元,其中:人员经费增960,360.67元,日常公用经费减6,361,983.34元;项目支出增1,577,461.23元。

5.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84,896,101.23元。其中:基本支出70,605,636.41元,占总支出的83.17%;项目支出14,290,464.82元,占总支出的16.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892985.7元,增长54.3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1110.07万元,占总支出的13.07%,公用经费支出5950.49万元,占总支出的70.09%。项目支出1429.05万元,占总支出的16.83%,(1)2018年我院只有400万元非税返还款用于迁建项目,2019年942.04万用于基建项目。(2)为新院迁建储备人才,人员经费增加。(3)2019年我院创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手术室改造装修,创等翻新等大型修缮支出增大。(4)购买了多台医疗设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2,204,700.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675801.11元,增长5.43%,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增加38,215,538.8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061852.8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12025563.60元;

2.日常公用经费1,539,737.71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12181891.55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增加7680258.05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2398360.74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7.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192,249.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00592.26元,增长35.15%,主要原因分析:

1.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及25家基层卫生院支出92607185.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2807.30元,降低1.5%,降低的主要原因为基本建设类项目减少。其中,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866,454.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84,407.15元,增长22.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卫项目支出增加。

2.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37,368.19元。较上年共增加27,991,458.79元,增长577.63%,主要为:(1)基本建设支出增加23000000元;(2)专家基层工作站项目减少38793.4元;(3)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减少151561元;(4)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补助增加3000000元;(5)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减少83000元;(6)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资金增加132745.18元;主要原因分析1、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11624.36元。主要是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增加286893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增加512470元。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不断推进,医院根据改革要求,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安全生产为主线,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强人才培养为根本,以专科建设为目标,加大 人力物力投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院内制度建设、对医疗费用进行控制、加强耗材管理等工作。通过落实药品零差率,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推进分级诊疗、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疗联合体、健康扶贫等措施,新医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医疗收入增长率-0.62%,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24.89%。医院医疗服务收入31.87%,较2018年的29.21%,增长2.66个百分点,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19.97元,较2018年的19.98元,下降0.01元。(2)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方面,以三级医院晋级、创等为契机,积极推动门诊改造,包括门诊流程改造、挂号模式的多样化、加强导医台的培训学习、门诊诊疗室改造,多学科联合演练,绿色通道开通,三个中心建设,打造省级重点专科、省级专家工作站,积极开展基层卫生院和村医培训指导,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医疗质量委员会定期检查、反馈,重点督查核心医疗制度的落实。对十八项核心制度和重要医疗行为进行全员培训、督查与整改。病案管理委员会按期检查,重点对现症病历、终末病历进行检查。督导检查新病历书写规范与“十一个医疗活动相关记录”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院毒麻药专项检查。护理质量管理方面,按照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结合我院现状,制定出护理部迎检准备工作计划,并逐步落实相关工作。制定护理工作计划运行表和季度重点月安排。加强临床护理安全制度管理,重点落实护理核心制度,认真落实护理质量检查并不断完善护理质量检查标准,优质护理病区全覆盖(共17个优质护理病区),每个月对各科室的护理质量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月进行护理检查评价;每季度进行“护理质量评价”汇总,对重点科室如手术室、血透室、ICU、急诊室制定专科检查标准并重点检查。加强护理人员操作技能,全院“护理技能操作比赛”,合格率达100%。

3.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999.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999.4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19无此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02,999.40元,2019年项目资金到位时工作尚未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双随机)工作拟安排在2020年1-6月份完成。

4.2019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34,23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7,461.23元;主要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6660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增1291461.23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减340000元,食品安全事务减40000元。

5.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90,464.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41480.14元,增长177.54%,主要原因分析:(1)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了248597.3元,资本性支出增加8892882.84元,主要为财政返还事业收入资金用于妇幼保健机构业务楼翻新大型修缮改造和新院异地迁建工程,房屋及建筑物构建增加5963939元、大型修缮增加3105343.02元,专用设备购置减少176399.18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及25家基层卫生院的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卫生健康部门的项目支出主要是服务经费及医疗计生补助经费,服务经费主要包括:委托医疗服务机构开展免费的基本公卫服务、艾滋病防治服务、宫颈癌检查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等,医疗计生补助经费主要包括:村医补助支出、计划生育免费手术支出、对计划生育家庭政策性补助支出等。

2.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隆财社〔2018〕778号2018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食源性疾病)、隆财社〔2019〕160号重新安排2018年调减经费(取消药品加成补助)、隆财社〔2019〕122号2018年慢性病管理能力提升项目省级补助资金(胸痛中心)、隆财社〔2018〕1426号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隆财社〔2017〕263号2017年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隆阳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建设项目、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隆阳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建设项目、医院便民绿色连廊建设及门诊楼、血透室改造工程;

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隆财库〔2019〕1号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222,999.40元

4.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隆财社〔2019〕1307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资金616,000.00元、隆财社〔2019〕1583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50,000.00元、隆财社〔2018〕774号2018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资金271,904.60元、隆财社〔2018〕1255号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2,173,026.70元、隆财社〔2019〕25号年初预算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配套经费120,000.00因为、隆财社〔2019〕325号2019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000.00元、隆财社〔2019〕25号年初预算停止收费预防体检及卫生检测工作经费543,300.70元、隆财社〔2019〕25年初预算病媒生物专业消杀服务专项经费350,000.00元、隆财社〔2019〕25号年初预算结核病防治经费50,000.00元、隆财社〔2019〕909号2019年卫生健康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45,000.00元;

5.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的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财政返还事业收入资金用于妇幼保健机构业务楼翻新大型修缮改造和新院异地迁建工程13,403,426.82元、隆财社〔2019〕1307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资金2,460.00元、隆财社〔2018〕774号2018年卫生计生事业发604,578.00元、隆财社〔2018〕1255号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2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762,373.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13%。与上年对比减少114682192.59元,下降28.61%,主要原因分析:

1.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及25家基层卫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3701011.49元。其中(1)基本支出减少81054820.5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24421838.2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05476658.75元。(2)项目支出增加7353809.06元。

2.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16,026.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1%。与上年对比增加10163358.94元,增长52.51%,主要原因分析为:1、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11624.36元。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增加11000000元。3、资本性支出增加1048043.78元。

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665,023.41元,下降13.6%,主要原因:一是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开支2019年调资增资人员经费减少;二是2019年项目资金到位时工作尚未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双随机)工作拟安排在2020年1-6月份完成,三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4.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17,420.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51%。与上年对比减少11,182,815.28元,原因为:1、基本支出拨款减9566715.98元,其中:人员经费增960360.67元,日常公用经费减10527076.65元,2,项目支出拨款减1616099.30元。

5.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61,164.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38%。与上年对比减少27720924.12元,下降67.98%,主要原因分析:我院医疗收入从本年开始从非税申请,不在财政拨款收入中体现,在事业收入中体现,医疗收入申请资金到我院过渡资金专户(非财政拨款),业务支出从非财政拨款支出支付,故今年财政拨款支出较去年相比下降27720924.1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8,8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1)原卫生人员行政运行的工资福利支出2,819,68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3,309.00元(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80.00元;(2)市二院隆财社〔2018〕778号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支出1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2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中心卫生院 隆财社〔2018〕31号年初预算卫生三项科技经费中医药推广支出3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卫生院 隆财社〔2018〕31号年初预算卫生三项科技经费中医药推广支出15000.00元,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隆财社〔2019〕160号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出1,068,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57,89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

1)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及25家基层卫生院的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97898.91元;

2)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700.00元及死亡抚恤1,388,149.20元;

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2,206.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支出。

4)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9,617.04元、死亡抚恤168,918.00元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62.28元;

5)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支出1,468,14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9918.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077.84元;死亡抚恤170900.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45.6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477,603.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4%。主要用于:

1)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及25家基层卫生院合计200703525.2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7254123.9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637823.3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16622.32元、资本性支出694955.65元;

2)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支出26,897,177.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3%。主要用于1、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11000000元。2、医院便民绿色连廊建设及门诊楼、血透室改造2178838.87元(相关支出情况)。3、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异地迁建项目12852951.78元;4、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能力服务建设)项目3000000元。5、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资金700000元。6、卫生和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转移支付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资金412067.18元。

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065,699.95元,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等日常公用费用756,007.82元,购买办公设备30,548.00元。

4)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609663.1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24056.9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43.00元、资本性支出273760.00元;

5)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支出1,468,14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19918.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077.84元;死亡抚恤170900.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45.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5,832.02元,支出决算为780,213.98元,完成预算的79.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5,007.98元,完成预算的9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206.00元,完成预算的40.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厉行节约,控制成本。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83,878.67元,下降6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37,360.67元,下降4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6,518.00元,下降83.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5,007.98元,占86.52%;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06.00元,占13.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5,007.9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5,007.9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日常机构运转、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指导工作,公卫下乡督导、下乡考核,医共体工作的开展、病人的转送等卫生健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0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5,2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1.保山市隆阳区健康局及25家基层卫生院主要用于上级考核督查工作。

2.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的主要用于接待省卫生监督局考核所产生的接待支出。

3.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4.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支出16,1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泌尿外科邀请专家到院指导手术餐费、机票费及住宿费13947.00元。[2100204,隆财社﹝2017﹞582号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项目拨款经费]2、泌尿外科邀请昆华医院齐书武专家到院指导手术机票费2200.00元。[2100204,隆财社﹝2017﹞582号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5.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国内接待费支出58,9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临翔区妇幼保健院到我院参观创等、月子中心管理工作,接待批次3次,接人数53人;接待产前诊断羊水穿刺专家到我院业务指导、开源设计公司业务洽谈、昌宁保健院到我院参观、中元建筑项目洽谈业务,接待批次4次,接待人数11人;第二人民医院专家来我院指导、不孕不育科研接待,接待批次2次,接待人数20人;妇幼信息会议交流学习、新院设计指导。接待批次2次,接待人数40人;阜外先心病筛查餐费、新院业务指导住宿费餐费、第三方评价公司餐费,接待批次3次,接待人数32人;芒宽中心卫生院、临翔区保健院到我院参观学习,接待批次2次,接待人数48人;开源国际设计院到我院分类讲解工地流程、阜外医院先心病筛查技术协作工作,接待批次2次,接待人数86人;芒市、腾冲、盈江保健院来访、儿童诊疗系统、云南省老年医学会业务指导,接待批次5次,接待人数45人;洽谈合作租赁老邻居养老护理院、双江、镇康保健院到我院创建二甲交流学习、开源国际建筑设计院到我院洽谈设计项目签订补充协议、昆明瑞佰思药业、昶通医疗洽谈融资、接待李丰良老师讲授知识,接待批次7次,接待人数50人;联合智慧科技洽谈信息化建设补充协议、接待华大基因科技公司、开源国际建筑设计、昆明瑞佰思医药到我院洽谈业务,接待批次4次,接待人数1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7,694.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2117.68元,下降31.69%,其中:行政单位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4,138.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9,490.10元,下降28.61%,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增加339,972.20元,差旅费增加44,806.20元,培训费增加227,739.08元,其他交通费增加8,80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84,862.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525,945.58;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3,556.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2,627.58元,下降43.9%,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机关运行经费逐年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1)维持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公务支出2,181,429.33元;(2)局机关工会经费60,469.00元;

3)局机关办公设备购置55,390.00元;

4)劳务费226,850.00元。

2.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3,556.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2,627.58元,减少43.99%,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42,627.58元,原因是卫生监督检查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多从代管户列支,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共计130,671.50元;

2)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共计400.00元;

3)公务接待费,共计3,255.00元;

4)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共计105,977.92元;

5)其他交通费,共计292,704.00元;

(6)办公设备购置,共计30,548.00元。

3.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4.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5.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6.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5个基层卫生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5个基层卫生院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1,202,080,314.85元,其中,流动资产681,814,403.83元,固定资产330,567,718.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0,216,367.62元,无形资产19,318,557.92元,其他资产163,266.8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51,3063.4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786,014.70元,固定资产增加42,957,235.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46,620,925.64元,无形资产增加720,916.88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70平方米,账面原值281,409.29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377,889.4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366,262.1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4,228.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02080314.85

681814403.83

330567718.62

220951850.28

7620480.73

0

101995388.61

0

170216367.62

19318557.92

163266.8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45745.1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96,116.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48,833.5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603,474.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97,320.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及25家基层卫生院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全科特设岗位省级补助(人才培养)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保山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卫计发〔2018〕337号),保山市卫健委、保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其中招聘到隆阳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特岗全科医生12名,聘期4年,聘任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补助资金(人才培养)10,500.00元/年/人,合计136,500.00元,辞职1名,剩余资金10,500.00元未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开展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有关要求,隆阳区卫健局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9年4月收到隆财社〔2019〕325号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全科医生特岗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6,500.00元。2019年4月份支付了12名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126,000.00元,剩余10,500.00元未支付是因为辞职了1名特岗全科医生。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325号,隆阳区财政局下达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全科特设岗位省级补助(人才培养)136,500.00元,于2019年4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4月份支付了12名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126,000.00元,剩余10,500.00元未支付是因为辞职了1名特岗全科医生。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及时足额兑付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有利于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推进实施“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省级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保山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卫计发〔2018〕337号),保山市卫健委、保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其中招聘到隆阳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特岗全科医生12名,聘期4年,聘任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补助资金4500.00元/年/人,合计54,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开展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有关要求,隆阳区卫健局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9年8月收到隆财社〔2019〕909号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卫生健康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全科医生特岗省级补助资金)54,000.00元。2019年8月份支付了12名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54,000.00元。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909号,隆阳区财政局下达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省级补助54,000.00元,于2019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8月份支付了12名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54,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及时足额兑付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有利于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推进实施“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薪酬中央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保山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卫计发〔2018〕337号),保山市卫健委、保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其中招聘到隆阳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特岗全科医生12名,聘期4年,聘任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000.00元/年/人,合计6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开展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有关要求,隆阳区卫健局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9年收到隆财社〔2019〕1228号隆阳区财政局下达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薪酬中央补助600,000.00元。该项资金用于兑现2020年聘任特岗全科医生生活补助,故尚未兑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1228号,隆阳区财政局下达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薪酬中央补助600,000.00元,于2019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因该项资金用于兑现2020年聘任特岗全科医生生活补助,故尚未兑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度该项资金用于兑现2020年聘任特岗全科医生生活补助,将于2020年按时兑付到位。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有利于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推进实施“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隆阳区2019年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云南省妇女儿童规划(2011年-2020年)》《中共云南省党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决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10件惠民事件的决定通知等要求,2019年,确保全省孕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贫困地区以县级为单位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率达10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到60%以上。4-6岁儿童视力检查人群覆盖率≥90%,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80%,地中海贫血筛查任务完成率≥80%,遗传代谢病性疾病筛查10632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②为切实加强对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建华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员:沙会兰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负责人

寸世莲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科员

环绍区妇幼保健计生中心副主任

罗万芹区妇幼保健计生中心基层卫生科科长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专干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9年未发生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73人,婴儿死亡47人,新生儿死亡26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94‰、婴儿死亡率5.11‰、新生儿死亡率2.83‰。2019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和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妇女常见病筛查总人数68280人,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14564人,其中HPV筛查5012人,HPV项目确诊CIN113人,CIN2-3  7人,确诊为癌2人;普通筛查9553人,确诊CIN1 5人,CIN2-3 4人,浸润癌3人;省级妇女病筛查项目800人,无特殊.开展乳腺癌筛查15,331人,通过筛查确诊为乳腺癌6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今年为4400对,2019年1-12月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8,803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指标。2019年全区助产机构活产数11,722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10,632人,筛查率90.70%;TSH初筛可疑阳性53人,确诊1人,PKU初筛可疑阳性5人,确诊0人,听力筛查人数11048人,听力筛查率94.3%。转诊省级确诊8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收取营养包1,477,440袋,发放520,039袋,应发放20,372人,实际发放17478人,发放率85.8%。调查服用人数17,067人,有效服用16,656人,有效服用率97.6%;培训乡村级工作人员347人,培训覆盖率100%。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1307号文件,安排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经费1,179,000.00元,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经费35,000.00元,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经费823,700.00元,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经费197,700.00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829,300.00元,4-6岁儿童视力检查项目经费54,200.00元,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妇幼20,000.00元;隆财社〔2019〕1583号文件,安排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经费272,100.00元,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经费7,400.00元,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经费175,000.00元,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经费161,300.00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176,300.00元,4-6岁儿童视力检查项目经费11,5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安排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经费、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经费、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经费、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经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4-6岁儿童视力检查项目经费、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妇幼项目资金 2620155 .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达到预期效果,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64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项目名称

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为区卫健局及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补助标准为人均69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全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推动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使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主要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②为切实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联合隆阳区财政局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先飞区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张建华区爱卫办主任、区卫健局副局长

赵红新区财政局副局长

段玺区卫健局副局长

范荣辉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员:王雪莲区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所长

苏宏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朱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杨继承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朱加劭区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区级项目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资金管理监督小组、业务指导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我局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1、项目办公室

职责:负责制定考核办法,组织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考核,组织协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业务指导;收集上报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2、资金管理及监督小组

职责:负责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3、业务指导组

职责: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实施项目中的问题,负责考核区级执行机构,完成项目的督查考核和评估报告。业务指导组下设妇幼保健服务包业务指导组、疾病预防控制包业务指导组、健康教育业务指导组、卫生监督服务包业务指导组、中医药服务包业务指导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业务指导组。

1)妇幼保健服务包业务指导组职责:负责妇幼保健服务包的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实施妇幼保健服务包中的问题,完成妇幼保健服务包的督查考核和评估报告。

2)疾病预防控制包业务指导组

职责: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包的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包中的问题,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包的督查考核和评估报告。

3)健康教育业务指导组

职责:负责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实施健康教育中的问题,完成健康教育的督查考核和评估报告。

4)卫生监督服务包业务指导组

职责:负责卫生监督服务包的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实施卫生监督服务包中的问题,完成卫生监督服务包的督查考核和评估报告。

5)中医药服务包业务指导组

职责:负责中医药服务包的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实施中医药服务包中的问题,完成中医药服务包的督查考核和评估报告。

6.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业务指导组

研究解决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问题,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督查考核和评估报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社〔2019〕1583号)文件,安排基本公卫项目安排经费29226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隆财社〔2019〕37号)文件,安排基本公卫项目安排经费42666700.00元,于2019年1月全部到位;(隆财社〔2019〕323号)文件,安排基本公卫项目安排经费4848500.00元,于2019年4月全部到位;(隆财社〔2019〕1230号)文件,安排基本公卫项目安排经费403900.00元,于2019年9月全部到位;(隆财社〔2019〕1307号)文件,安排基本公卫项目安排经费601400.00元,于2019年9月全部到位;(隆财社〔2019〕2108号)文件,安排基本公卫项目安排经费975700.00元,于2019年12 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基本公卫项目资金48200446.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夯实基础保健。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92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项目名称

隆阳区2019计划生育手术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隆人口联发〔2009〕1号文件,2009〕1号文件,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区按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术42元/例、皮下埋置剂放置(取出)术150元/例、输卵管绝育术480元/例、输精管绝育术160元/例、人工流产术160元/例、中孕引产术540元/例、B超检查12元/例(查环、查孕、子宫、附件、膀胱及周围组织)进行补助,今年报账298034.00元,结余86366.00元。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②为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手术的组织领导,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建华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员:沙会兰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负责人

寸世莲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科员

罗万芹区妇幼保健计生中心基层卫生科科长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专干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9年节育器放置术411例,宫内节育器取出术712例,皮下埋置剂放置(取出)术24例,输卵管节育术0例,输精管绝育术0例,人工流产术332例,中孕引产术93例,B超检查11994(查环、查孕、子宫、附件、膀胱及周围组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1307号文件,安排计划生育手术费安排经费317000.00元,于2019年9月全部到位;文件隆财社〔2019〕1583号文件,安排计划生育手术费安排经费674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计划生育手术经费项目资金298034.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计划生育手术费项目,夯实基础保健。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7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2019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个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层实践基地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安排的全市2019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3人带教培训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保山市人民医院安排的全市2019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2019年,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了11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了12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上级部门按时将2019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补助资金20600.00元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于2019年11月19日将2019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补助资金20600.00元拨付给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社﹝2019﹞1228号)指标文件,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要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下达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补助资金列入“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用于2019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实践临床带教、管理、食宿补助,务必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2019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绩效自评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补助资金列支情况(带教、管理、食宿补助)进行了公示公开,应用项目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督促本单位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层实践基地按要求规范开展全科医师转岗带教培训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项目名称:防治艾滋病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中央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共计2320700.00元,其中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37900.00元、隆阳区妇幼保健院518300.00元、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484500.00元、隆阳区卫生健康局180000.00元。

市级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计80000.00元。

实施总目标为:一是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率,降低艾滋病病死率。二是全区艾滋病疫情稳中有降,继续保持血液无传播状态,母婴传播率降低至2.0%以下,检测发现率和抗病毒治疗率覆盖率达87%以上,存活感染者和病人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比例达87%,治疗病人的病毒抑制率达90%以上。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按照项目方案完成工作,达到项目目标,资金按进度执行完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9年全区围绕“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开展工作,成立了隆阳区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召开了三个90%艾滋病防治工作启动会及业务培训会,印发了《隆阳区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2019年全区检测覆盖面达76.4%,发现率达86.9%,治疗率达87.9%,治疗成功率达97.75%。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324号安排中央艾滋病防治项目安排经费2320700.00元,隆财社〔2019〕453号安排市级艾滋病防治项目安排经费80000.00元,于2019年4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艾滋病防治项目资金80000.00元于2019年7月24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新增抗病毒治疗任务未完成,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预计,年底实际新增没有预估多。下一步将继续扩大筛查、提高新增既往患者转介率和治疗率,加强督导指导、减少脱失,加强脱失入组。

2)抗病毒治疗比例未完成,主要原因是省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为完成87%,已达指标要求。因2019年隆阳区要实现“三个90%”目标,因此市级根据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后提高至90%,下步我区将加大医防协作力度和转介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8.33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职业病防治项目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项目资金,实施单位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央资金390000.00元。实施总目标为: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达到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职业病防治项目资金,中央资金20000.00元,实施总目标为:提升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9年全区围绕老年健康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医养结合目标开展工作,依托老年人健康管理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成老年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职业病防治项目资金用于职业病防治管理培训。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1307号安排下达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职业健康防治项目)经费410000.00元,于2019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

1.项目名称:结核病防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结核病防治规划项目、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9年4月29日举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培训,会中安排部署全年各项工作指标。

2019年1月21日至28日,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年终考核暨督导,2019年5月17日至27日,2019年11月18日至23日,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督导,2019年7月18日至8月2日,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半年考核暨督导。

结核病三位一体工作,点定医院结核病门诊、实验室按照要求正常开展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324号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到位199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收到经费19900.00元,已使用199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继续加强对乡、村级的培训,规范项目实施的质量。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与点定医院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对乡、村级工作指导,提高项目的工作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

严重精神障碍和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营养监测、儿童口腔卫生、健康支持性环境(健康社区、单位、食堂)建设)防治。

2.项目基本情况

1)完成死亡人口信息调查录入和审核

2)完成肿瘤病例的报告和随访

3)完成慢病和营养监测调查并撰写报告

4)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

5)完成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

6)完成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7)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制定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项目包括: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国家安排监测点的营养监测、严重精神障碍、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计划内容包括目标、内容、步骤与方法、职责和督导考评等内容;总结内容包括全年工作回顾、工作进展、成效与特色、问题与建议等内容。

2019年4月和8月召开示范区项目协调会,与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项目协议书,同期组织召开隆阳区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慢病防控人员培训班,在年会中安排部署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指标。营养监测项目按照乡镇自愿报名为基础,慢病科以实际情况(项目点分布、人口密度结构)确定监测点的工作模式开展和准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隆财社〔2019〕324号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9113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收到经费9113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及按照示范区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管理和2019年隆阳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进行经费管理、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肿瘤病例报告的任务数,患者和家属对随访、报告积极性不高,存在不想给别人和患者知道,漏报情况较严重,调查渠道单一;加强督促村卫生室、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多方面的漏报调查。

6、绩效自评结果

其评价结果得分92.0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死因监测方面,加强和公安、殡仪馆、村委会、妇幼等部门联合,做好死亡人口的信息收集工作,减少死亡人口的漏报;肿瘤登记报告方面,加强和医保协调,获取他们现有的特慢病病人的基础资料,将这部分患者纳入登记和管理,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信息录入和规范管理;做好儿童口腔预防保健的宣传和项目工作的开展,使小手拉大手、提高人群口腔健康意识;做好督导工作,督促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做好信息的保管和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病人的随访工作,使工作越来越规范化,为此项工作能很好全面的开展而努力。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2.项目基本情况

贯彻执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管理,规范预防接种,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9年初制定下发相关工作计划,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加强督导,落实相关工作任务。通过健康教育的开展,广泛宣传,提高了群众对疫苗接种的认知。建立健全接种相关流程及机制,且各项工作能够保证按质按量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保山市疾控中心招标后,我中心与中标企业签订冷藏车(1辆)、冷库(1座)、医用冰箱(3台)等设备采购协议、付款给中标公司;中标公司将设备配送到相关单位。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隆财社〔2019〕324号收到项目经费432500.00元,已使用4325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资金432500.00元于2019年4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对目标人群开展脊灰、麻疹疫苗补充免疫与查漏补种工作的补种人数达不到指标要求;原因:无1万人的补种对象;改进措施:1.巩固和保持常规免疫疫苗接种率;2.加强培训,提高乡村级报表统计质量。

2)对目标人群开展脊灰、麻疹疫苗补充免疫与查漏补种工作的补种率达不到指标要求;原因:1.乡村级报表统计质量有待提高;2.接种间隔不够、应补种对象生病或外出等影响补种率。改进措施:加强培训,提高乡村级报表统计质量。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2019年度隆阳区包虫病防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落实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包虫病防治措施,减少包虫病的危害,建立和完善包虫病监测体系,评价防治效果,实施包虫病防治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初制定下发相关工作计划,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加强督导,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建立健全包虫病筛查机制,包虫病发病率维持在较低水平,通过健康教育的开展,提高了群众对包虫病的防治知识。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隆财社〔2019〕324号中央财政补助包虫病专项资金9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收到经费90000.00元,已使用90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寄生虫病和虫媒病毒性疾病防控工作计划的通知》(云寄发[2019]1号)相关要求进行经费管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筛查面,加强相关培训,提高筛出率。

6.绩效自评结果

其评价结果得分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相关监测检测结果,通过主管部门卫健局与相关部门之间进行信息互通,加强联防联控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

食源性疾病监测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食源性疾病监测:补助承担病原学监测的乡镇(街道)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经费各5000.00元,用于食源性疾病监测、人员培训、技术指导、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配置食源性疾病监测电脑、设备购置、病例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每检测1份标本试剂补助50元,对检测工作给予人员补助,每完成一份阳性菌株检测和送样补助1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预案,召开稍点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的医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会议,每个稍点医院至少3-5名医生负责相关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各稍点医院根据要求认真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按标准开支监测经费。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1583号文件,安排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安排经费12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资金12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应急应对能力,预防和控制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提高居民健康素质。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

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相关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相关资金,实施单位为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各级财政补助16649000.00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通过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相关政策,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减轻边境地区扶贫工作的压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应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各项扶助政策(包括“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一次性奖励金”、“奖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失独一次性抚慰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及享受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助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扶助资金。

3.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全区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隆财社〔2019〕25号文件,安排农业人口独子家庭一次性奖励46000.00元、农业人口独子家庭教育奖学金599200.00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60000.00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居民医疗参保补助780000.0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独子伤残死亡家庭)92045.00元、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113554.00元;根据隆财社〔2019〕980号文件,安排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独子伤残死亡家庭)50822.20元;根据隆财社〔2019〕1229号文件,安排特别扶助(伤残、死亡家庭)中央补助410700.00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中央补助870000.00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中央补助6100.00元;根据隆财社〔2019〕1583号文件,安排全程教育奖学金400000.00元;根据隆财社〔2019〕1585号文件,安排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第二批省级补助2987300.00元;根据隆财社〔2019〕36号文件,安排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与扶助省级补助4300000.00元、特别扶助(伤残、死亡家庭)中央补助2260000.00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中央补助2670000.00元;根据隆财社〔2019〕1226号文件,安排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家庭)市级补助346500.00元、市直下岗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市级补助3300.00元、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市级补助2820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195100.00元、失独抚慰金市级补助16300.00元、一次性奖金励金市级补助18400.00元;根据隆财社〔2019〕1443号文件,安排全程教育奖学金市级补助196900.00元;根据隆财社〔2019〕328号文件,安排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费市级补助48600.00元、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家庭)市级补助20000.00元、全程教育奖学金市级补助130000.00元。合计补助16649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相关资金项目资金16649000.00元于2019年11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我局将提高效率,按程序按要求加快资金使用执行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公用经费市级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补助》的要求,对全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予补助。项目资金由市级财政组成,9个中心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20000.00元/个,11个一般卫生院20000.00元/个,共计:64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隆阳区卫健局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已落实。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326号文件,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公用经费市级补助项目安排经费640000.00元,于2019年4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公用经费市级补助项目资金640000.00元还未拨付完毕,未拨付原因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相比有所滞后,主要是区财政不能及时兑付资金。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暂未完成,未完成原因未拨付原因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相比有所滞后,主要市区财政不能及时兑付资金。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

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实施慢性病诊疗、随访、健康管理一站式服务,设置慢病门诊、随访管理的一站式服务区,让慢性病患者就诊的同时进行慢性病随访管理,真正达到医防融合,结合服务能力及服务人群设置康复科。2019年市级下达我区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项目3个,同时,对我区2018年已建成的心脑血管救治站:板桥中心卫生院、瓦房中心卫生院,追加慢性病管理中心项目。每个中心项目资金补助100000.00元,共计5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隆阳区卫健局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已落实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1307号文件,安排5个慢性病管理项目安排经费500000.00元,于2019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慢性病管理中心项目资金500000.00元于2019年12月2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八:

1.项目名称

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中央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培训25人;骨干全科培训3人;管理人员培训25人;骨干乡村医生培训6人;村卫生室人员培训90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培训6人,全年基层能力服务提升共155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隆阳区卫健局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已落实。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1228号文件,安排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中央补助项目安排经费243900.00元,于2019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中央补助项目资金243900.00元,尚未拨付完毕,未拨付完毕原因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相比有所滞后,主要是区财政不能及时兑付资金。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尚未拨付完毕。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九:

1.项目名称

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8〕244号)的要求,中央、省级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医生给予补助。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补助按照每人每年820.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补助,按照服务区城面积、服务人口综合测算下达,共计10,110,6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隆阳区卫健局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已落实。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38号、隆财社〔2019〕909号、隆财社〔2019〕327号文件,安排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经费10,110,600.00元,于2019年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项目资金10,110,600.00元于2019年10月16日前共计拨付10,031,880.00元,执行率99.22%。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92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

1.项目名称

隆阳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个人缴费省级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将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国家卫健委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和《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国卫财务发〔2017〕19号)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患者实施“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根据《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云政办发〔2017〕102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117号)的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市财政承担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20%、区财政承担8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为全面做好隆阳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出台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隆政办发〔2017〕63号),区卫计局相继制定了《隆阳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隆卫计发〔2017〕57号)、《隆阳区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隆卫计发〔2017〕193号)、《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和《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签约服务工作的运行及开展;指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乡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组织实施,明确了签约服务工作的目标、内容及措施,并在年度全区卫健系统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议上重点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工作责任。签约服务以团队服务的形势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了团队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考核办法、绩效分配办法等,确保了签约团队按相关要求认真履约,抓实抓细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为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切实做到签而有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优化了家庭医生团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护理人员、公卫医师等组成,每个团队至少2人,其中1人为家庭医生,每个家庭医生团队是签约居民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团队构成、团队数量以及签约居民的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单个团队签约数量,原则上每个团队签约重点人群居民控制在500人以内。2019年,我区根据省、市卫健委要求,不再盲目追求100%签约或全覆盖,重点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患病人员、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进行签约服务,其中4种常见慢病做到“应签尽签”。对已签约对象严格履约,确保在签约周期内为签约居民及时有效提供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适时转诊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实将服务信息录入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同时在签约手册记录,切实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做好服务对象的宣传答疑,确保已签约服务对象掌握家庭医生签约及服务等情况。运用系统数据,及时对签约情况查缺补漏,监测履约服务进展,对滞后的适时督促改进,加强动态管理。

2019年,全区共组建和优化了签约团队335个,签约7838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227人(已脱贫21908人、未脱贫5319人),其中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四种疾病管理6232人、规范管理6215人,管理率99.72%。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909号文件,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个人缴费省级补助项目经费171700.00元,于2019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个人缴费省级补助项目资金14.35元于2019年11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结余资金作为滚存资金,转存下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8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区在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做到制定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措施有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了团队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考核办法、绩效分配办法等,确保了签约团队按相关要求认真履约,抓实抓细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1444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财政拨款的相关要求,对下支付我院中央补助资金2000000元,按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建设要求,医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对医院基础设施提升,提高服务能力,改善就医条件,优化就医服务环境,提升隆阳区妇幼卫生医疗水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11月收到隆阳区财政局下达妇幼能力建设中央资金指标2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按照资金使用规定,2019年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应将该项资金用于我院骨干医师的培养和购置医疗设备,因财政预算内资金关闭导致无法支付,计划2020年完成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因财政预算内资金关闭导致无法支付,医疗设备购置和远程质控系统指标先由我院业务收入支付已完成,剩余骨干医师培养将在2020年持续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预定目标,指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使医疗卫生更好地服务人民健康,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该项目,骨干医师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购置设备、遗传诊断远程质控系统已全部进行,但因财政资金关闭导致无法支付,骨干医师的培养以我院非税成本收入垫付,购置医疗设备和远程质控系统以欠款方式进行,待财政通知此项资金可用再进行支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于2009年开始执行2009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一版)》,于2012年开始执行2011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二版)》,于2018年开始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至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自评的实际情况,由隆阳区卫健局妇幼健康服务股牵头,组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开展妇幼健康服务相关绩效自查自评,人员包括:项目技术指导单位隆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管副院长,财务科、公共卫生科等相关人员,并按照本次绩效自查自评的要求,严格全面自查,分工协做由各个专管人员负责书写自查报告初稿,由分管副院长统一把关报局妇幼健康服务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社〔2019〕1307号),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60000元,8月份接收到资金文件,于2019年09月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开展基本公卫督导下乡支出差旅费2460元,剩余57540元未支出,因财政预算内资金关闭无法支付,其他指标已由我院医疗收入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急需表卡册印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督导考核等相关费用支出,2019年9月资金到账,因财政预算内资金关闭导致无法支付,直到12月允许支付部分资金,故2019年支付督导下乡差旅费2460元,公卫资金支出计划已做,待财政允许支付时,对改项目资金完成全部支付。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不稳定。主要存在问题为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严重匮乏,孕期保健(产检)质量差,高危筛查识别的服务水平低;其次是孕产妇本人及家庭卫生保健意识和依从性差;加之我区地域分布广、经济发展滞后、山区交通不便等客观因素直接或间接造成部分可以避免死亡的孕产妇发生死亡。孕产妇早期建册检测率逐年提升,但部分地区任开展工作困难,如芒宽乡自然移民,违反计划生育故意躲避医疗机构现象严重。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3.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病媒生物专业消杀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巩固保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成果,持续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山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水平和应对病媒生物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相关要求。恳请隆阳区人民政府同意在复审周期(2018~2020年)内每年购买云南培港病媒生物防制有限公司专业消杀服务,对保山市建成区永昌、兰城、九隆、青华、永盛街道办事处外环境公共区域、机关单位、农贸市场内外环境、餐饮集中区域、老旧居民小区、垃圾堆放点周边、垃圾中转站、公厕、城中村及河道沿岸等周边区域进行春秋两季灭鼠,夏季灭蚊蝇蟑螂等现场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春秋两季灭鼠、夏季灭蚊蝇蟑的病媒生物防制现场工作,有效的控制了保山市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宾馆酒店、食品加工企业、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及周边、道路、等重点场所的鼠密度,达到了这一阶段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预期目标。通过病媒生物(灭后)监测数据显示,鼠指标达到了《国家病媒生物控制水平》C级标准以上,圆满完成《保山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所制定的工作任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隆财社〔2019〕25年初预算病媒生物专业消杀服务专项经费35000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隆财社〔2019〕25年初预算病媒生物专业消杀服务专项经费35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及相关要求进行经费管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无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其评价结果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通过主管部门卫健局与相关部门之间进行信息互通,加强联防联控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免疫规划项目

1.项目名称

免疫规划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疾病预防控制(扩大国家免疫规划)”6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关于“协助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管理”及《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卫疾控发〔2018〕23号)关于设立狂犬病处置门诊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区狂犬病处置门诊接种人员资质证培训会议1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隆财社〔2019〕325号2019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万元,隆财社〔2019〕909号2019年卫生健康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4.5万元,共计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隆财社〔2019〕325号2019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万元,隆财社〔2019〕909号2019年卫生健康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4.5万元,共计6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做免疫规划工作,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应急应对能力,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居民健康素质。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相关要求,完成狂犬病暴露处置医护人员接种资质培训,规范预防接种管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结核病防治项目

1.项目名称:结核病防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结核病防治规划项目。

2)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2019年4月29日举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培训,会中安排部署全年各项工作指标。

2)2019年1月21日至28日,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年终考核暨督导,2019年5月17日至27日,2019年11月18日至23日,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督导,2019年7月18日至8月2日,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半年考核暨督导。

3)结核病三位一体工作,点定医院结核病门诊、实验室按照要求正常开展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隆财社〔2019〕25号年初预算结核病防治经费区级配套专项经费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隆财社〔2019〕25号年初预算结核病防治经费5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继续加强对乡、村级的培训,规范项目实施的质量。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与点定医院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对乡、村级工作指导,提高项目的工作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深入开展和服务质量规范要求的提高最终达到促进居民健康意识提高、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应急应对能力,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提高居民健康素质的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每季度对辖区卫生院开展工作督导,半年和年终进行考核,督导考核后有工作通报。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隆财社〔2019〕1307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资金61.6万元,隆财社〔2019〕1583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经费5万元,共计6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66.6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及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象奴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的通知》(云财社发[2018]26号)进行经费管理。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应急应对能力,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居民健康素质。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一些问题。下一步建议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更好地为辖区人民服务。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项目

1、项目名称: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制定巩固示范区成果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包括:组织保障、政策完善、环境支持、体系整合等。

(2)2019年3月和8月召开示范区项目协调会,明确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职责。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创建示范区创建的健康支持性环境。创建一定比例的创建健康单位、健康社区、健康酒店/餐厅/食堂、健康家庭、健康加油站。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隆财社〔2019〕25号年初预算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配套经费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隆财社〔2019〕25号年初预算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配套经费12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及按照示范区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管理、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做好示范区工作,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价结果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做好慢性病防控的宣传和项目工作的开展,提高人群健康意识,为示范区创建工作能很好全面的开展而努力。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

1、项目名称: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隆阳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取消预防性健康体检收费后,2019年隆阳区从业人员体检21097人,由区财政拨付540000元用于体检试剂、耗材支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隆财社〔2019〕25号年初预算停止收费预防体检及卫生检测工作经费543,300.7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隆财社〔2019〕25号年初预算停止收费预防体检及卫生检测工作经费543,300.70元已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经费管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做好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树立从业人员健康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价结果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从业人员能就近、方便、及时办理健康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4.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19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艾滋病防治

2.项目基本情况: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共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防艾监督工作落实,并设立防艾专干负责防艾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依法开展防艾各项监督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全局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资金收到经费5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财社〔2019〕909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9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资金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感染者下移工作与社会组织工作结合,在示范区项目工作通过与项目成员单位签订协议,加强各医疗机构的告知与随访管理工作为策略;加强我区部门协作,解决艾滋病防治在随访管理、转介治疗、消除歧视方面遇到的新挑战探索“拓展检测治疗,提高管理服务”防艾模式;探索扩大检测的工作重点,探索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等干预模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用于卫生监督管理(双随机)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巩固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卫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共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监督工作落实,层层落实责任,依法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全局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年初预算504,900.00元,收到经费504,9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项目资金到位时工作尚未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双随机)工作拟安排在2020年1-6月份完成,结转的项目资金按进度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无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项目资金到位时工作尚未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双随机)工作拟安排在2020年1-6月份完成,结转的项目资金按进度支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5.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2.项目基本情况

作为隆阳区医改主体,我院根据改革要求,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安全生产为主线,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强人才培养为根本,以专科建设为目标,加大 人力物力投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院内制度建设、对医疗费用进行控制、加强耗材管理等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不断推进,医院根据改革要求,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安全生产为主线,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强人才培养为根本,以专科建设为目标,加大 人力物力投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院内制度建设、对医疗费用进行控制、加强耗材管理等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4月收到隆财社﹝2019﹞322号、114号,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00000元;2019年4月收到隆财社﹝2019﹞160号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收入1068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按照项目资金申报计划,用于采购设备,已于2019年10月全部用于购买医疗设备。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院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医改指标除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以外,其他都已按要求完成。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使用率,提升患者服务满意度。

6.绩效自评结果

目前正在按《国务院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模式进行管理,真正让公立医院回归到公益性质、医生回归到看病角色、药品回归到治病功能,医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整体支出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要积极主动的与财政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最大限度的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让医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加快项目执行,最终让患者受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艾滋病专项转移支付

2.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门诊累计治疗患者939人,在治:766人,死亡:69人,失访:36人,转出:62人,停药;6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院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10月收到隆财社﹝2019﹞325号2019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艾滋病防治省级补助)72500元;2019年10月收到隆财社﹝2019﹞909号卫生健康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艾滋病)261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已全部拨付检验科用做常规检验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院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费不足,宣传力度不够:多方争取,加大宣传;临床医生认识不足:加强培训、指导、考核;临床医生工作量大:合理流程,提高报卡质量;患者对相关疾病认识不足: 加大健康教育宣传,提高患者及医务人员对相关疾病的认识。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项目部门绩效管理明确,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履行了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执行过程有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项目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执行规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整体支出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各相关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及25家基层卫生院

2019年,全区总人口953296人,出生8560人,死亡564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06‰,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5.92。截至2018年底,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94个,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13人,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3.93人,共开放病床3688张,每千人拥有病床3.9张;全区人均预期寿命77岁。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72号),将区卫计局的职责、区民政局老龄委部分职责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以新组建的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报送。2019年年末,行政机关1个,内设股室15个。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19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4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其他人员589人,主要是市二院编外人员。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67辆,在编实有车辆48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

卫生健康部门职责是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卫生计生综合服务能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指导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促进全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推动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制度安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覆盖范围最大、受益人群最广的一项公共卫生干预政策。我区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免费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儿童预防接种、为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提供中医保健服务等,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适宜的避孕药具。按要求确认对象资格,加强督促检查及日常监管,区、乡、村三级均严格按照规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档案。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应享受奖励与扶助政策(包括“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一次性奖励金”、“奖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失独一次性抚慰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及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助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扶助资金,较好的完成年度总体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76,391,620.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167,485.42元,占总收入的32.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87,857,574.46元,占总收入的67.0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66,561.00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对比减少2,521,484.43元。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56,396,950.18元。其中:基本支出712,204,700.48元,占总支出的83.16%;项目支出144,192,249.70元,占总支出的16.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4176393.37元,增长9.48%。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报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

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部门确定的职责以及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目标合理、明确。

2.预算配置

严格控制2019年度在职人员编制数;严格控制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2)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管理情况。

预算管理情况较好。认真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完整,包含了预算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各项支出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资产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定中的资产管理制度,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日常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年度内资产购置业务的采购审批手续完整;资产取得、处置及资产租赁收入等账务处理合规,单位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度工作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均达到了100%

4)效果情况分析

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规划有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综合评价结论:通过自评,各个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7分,自评结果为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各相关股室、各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3)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使我局大部分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项目部门绩效管理明确,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履行了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执行过程有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项目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执行规范。

6.主要经验及做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下步我局将不断健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对预算绩效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2.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是区委、区政府、区卫生局领导下的非营利性I类公共卫生单位。2016年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并后,其主要职责及任务是, 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信息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同时负责对隆阳区24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9个村(居)委会有从事妇幼保健工作乡级妇幼专干31名、乡村医生1130名进行业务培训。内设26个科室9个门诊,核定事业编制为103人,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2018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3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①部门绩效总体目标: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心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加强培训,提高基层服务能力,规范痕迹管理,开展辖区第三版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业务培训,规范乡村级工作奠定基础。

积极组织开展督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2018年开展季度督导及半年年终考核,除2018年3季度督导对半年考核后进的12家卫生院进行指导外,其余均为全覆盖。常规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提高本年度重点难点工作,对居民健康档案集中管理工作进行实地指导。

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完成重点人群档案管理。

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完成升级下达的任务指标,艾滋病防治与三病母婴阻断工作稳步提升。依照《隆阳区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工作协议》任务目标要求,制定了,《隆阳区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动作计划》,将任务目标明确细化到各部门、制定责任人,确保项目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对医院基础设施提升,提高服务能力,改善就医条件,优化就医服务环境,提升隆阳区妇幼卫生医疗水平,培养骨干医师,购买先进医疗重点设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8,814,007.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14,007.86元,占总收入的16.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4,000,000.00元;2019年度支出合计84,896,101.23元。其中:基本支出70,605,636.41元,占总支出的83.17%;项目支出14,290,464.82元,占总支出的16.83%。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3)自评组织过程

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中心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财务室、办公室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基本为优。(与自评表评分一致)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060000元,其中:妇幼能力建设中央资金20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60000元,因财政预算内资金关闭导致无法支付,2019年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460元,主要为基本公共卫生督导下乡经费支出。其余公卫项目、医院骨干医师培养、医疗设备购入、质控软件购入用我院医疗收入列支。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①产出情况分析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2019年开展季度督导及半年年终考核4次,分别为1季度、二季度暨半年、三季度、四季度暨年终考核。除2019年3季度督导对半年考核后进的12家卫生院进行指导外,其余均为全覆盖。常规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提高本年度重点难点工作,每次督导通过抽签的形式进行村级督导考核。

骨干医师培养、重点医疗设备的购入,有利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使医疗卫生更好地服务人民健康,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②效果情况分析

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完成各项妇幼卫生工作任务,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预防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妇幼工作稳步推进,按时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

①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不稳定。主要存在问题为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严重匮乏,孕期保健(产检)质量差,高危筛查识别的服务水平低;其次是孕产妇本人及家庭卫生保健意识和依从性差;加之我区地域分布广、经济发展滞后、山区交通不便等客观因素直接或间接造成部分可以避免死亡的孕产妇发生死亡。部分卫生院乡级妇幼专干流动性较大,对工作的连续性存在较大影响。

②资金支付问题:财政管控资金支付情况,未能及时支付2000000元妇幼能力建设资金和60000元公卫资金,由我院业务收入开展此类项目。

1)整改情况:

①推广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适宜技术。加强孕妇的健康宣教和高危妊娠的管理,及时尽早筛查和识别高危。制定管理方案:隆阳区孕产妇妊娠风险与安全分娩预警管理方案,进一步完善孕产妇管理相关制度、机制。开展高危筛查工作:区、乡、村三级联合组织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工作,及时发现高危,现场带教提升基层产科技术水平。产前预防:规范孕产期保健,对高危人群纳入行专案管理。医护专业培训:依照高危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反复开展演练,增强团队合作,熟练掌握流程。

②项目资金支付计划已做,待财政允许支付,将完成全部项目支付。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整体支出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⑴.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⑵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⑶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⑷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项目按进度顺利实施,保障资金按进度支付,开展项目进度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说明。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3.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额拨款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设11个科室2个门诊,中心编制为106人,其中:事业编制100人,工勤编制6人,2019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1人,比2018年在职人员97人增加4人,分别为:2019年在职职工退休1人,调出1人,招考录用3人,签约3人;2017年11月退休人员归并社保发放养老金,年末无退休人员。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8辆,承担全区94万人民群众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

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传染病防治工作为主,切实加强了对各种传染病的监测、预防、控制、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各种急、慢性传染病的发病,杜绝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暴发流行。

2019年疾控中心紧紧围绕 “十三五”卫生规划目标和疾病控制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稳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力度,继续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鼠疫、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以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为重点的五大公共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免疫规划以及疫苗可预防重点疾病的控制;加强《艾滋病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力度,落实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计划;提高对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卫生防疫防病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按时公开预算决算,真实反映资产。确保完成各项具体指标,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疾控中心财政补助支出15,865,902.12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6,601.42元;项目支出1,789,300.70元,项目支出包括:1.病媒生物专业消杀服务,2.免疫规划,3.结核病防治,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 .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6预防性健康体检,资金全部按时到位,未影响项目实施,资金实际到位与计划投入相符。

资金使用情况。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不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财政资金得以有效和安全地使用。设备、物资、试剂耗材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报批,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资金管理情况。专项立项依据充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疾控中心严格管好用好经费,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预算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项目管理情况。领导重视,责任明确。2019年疾控中心及时开展项目专题分析工作难点与问题,建立有效的防病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能力,完善工作保障;及时分析疫情和预测疫情,提高重大疫情、应急处突事件评估分析能力;及时掌握重点工作进展和指标完成情况,对重大疾病防控深入基层,检查、调研、督导,对难点工作多次督导,以促进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39,554,880.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65,902.12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44,931.3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55,593.68元,其中基本支出26,921,361.68元,项目支出4,234,232.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区疾病预防控制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管理经验,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

3)自评组织过程

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了以中心书记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中心财务室、办公室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份,评定为优。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789,300.70元,其中:1.病媒生物专业消杀服务350,000.00元,2.免疫规划60000.00元,3.结核病防治50000.00元,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66000.00元,5 .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120000.00元,预防性健康体检543,300.7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4,234,232.00元。其中:1.病媒生物专业消杀服务350,000.00元,2.免疫规划60000.00元,3.结核病防治50000.00元,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66000.00元,5 .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120000.00元,6预防性健康体检543,300.70元,7.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2,173,026.70元,8.2018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资金271,904.6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资金审批制度、会签制度,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渠道、支付进度,使用、支付资金,资金使用全过程合法、合规、完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疾控工作以传染病防治工作为主,切实加强了对各种传染病的监测、预防、控制、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各种急、慢性传染病的发病,杜绝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暴发流行。

一、疫情管理及防控情况

1、传染病疫情动态

全区共报告传染病19种计5151例,发病率527.7/10万,其中乙类12种、丙类7种,无甲类传染病报告。

2、食源性疾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规范处置16起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及1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免疫规划工作

1、疫苗和注射器管理

1)一类疫苗(包含参照一类疫苗管理的疫苗)

共运转常规免疫疫苗10轮(每月一轮)、下发一类疫苗12种(11类)156751支,其中,乙肝26928支,卡介苗5351支,无细胞百白破37060支,白破4970支,麻腮风9195支,A群流脑6625支,A群C群流脑14050支,乙脑16120支,甲肝10195支,IPV9742支,Bopv 6846支,麻风9500支。

2)二类疫苗

狂犬病疫苗18395支,23价肺炎1530支,五联疫苗4128支,Hib6537支,乙肝免疫球蛋白58支,水痘疫苗5290支,狂犬病免疫球蛋白1805支,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9064支,AC+Hib(三联疫苗)2700支,四价流脑1310支,20ug乙肝8884支,AC结合流脑疫苗198支,口服轮状疫苗3452支,10ug乙肝3000支,13价肺炎1564支,甲肝2194支,四价人乳头瘤疫苗2178支,双价人乳头瘤疫苗109支,麻腮风1023支,四价流感疫苗5180支,三价流感疫苗成人型6311支、儿童型1922支,口服五价轮状病毒疫苗1583支,四联疫苗220支,九价人乳头瘤疫苗638支,合计:89273支。

2、疫苗报告接种

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一类疫苗)报告接种率

乙肝疫苗99%(27121/27190),及时接种率90%(9144/10060);卡介苗99%(9730/9803);脊灰99% (32831/32960);白百破98%(36222/36813);麻风99% (8603/8672);麻腮风99%(9931/9960);A群流脑99% (15260/15324);白破99%(9335/9380);甲肝99%(9913/9937);A+C群流脑97%(15046/15361);乙脑98%(17128/17350)。

2)二类疫苗报告接种数

乙肝疫苗8605剂次;四价流脑(A+C+Y+W群流脑疫苗)165剂次;A+C群流脑疫苗(结合)345剂次;甲肝疫苗(减毒)165剂次;甲肝疫苗(灭活)181剂次;甲乙肝疫苗147剂次;Hib疫苗6813剂次;水痘疫苗5536剂次;轮状病毒疫苗3441剂次;流感疫苗8365剂次;5价轮状病毒疫苗1388剂次;23价肺炎疫苗1791剂次;13价肺炎1428剂次;狂犬病疫苗19478剂次;三价脊灰灭活疫苗(Salk)1剂次;DTaP-IPV和-Hib五联疫苗2038剂次;百白破Hib四联疫苗416剂次;流脑Hib联合疫苗2700剂次;EV71疫苗7787剂次;2价HPV疫苗141剂次; 4价HPV疫苗1923剂次;9价HPV疫苗572剂次;4价流感疫苗3340剂次。

三、艾滋病、性病、皮肤病防治工作

1、艾滋病防治工作

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2418例(按现住址),能随访并存活1631例,死亡681例,失访102例,查无此人4人。

1)监测检测工作情况

全区已建立县区级中心实验室1个,检测实验室2个,检测点62个。按时上报HIV/AIDS病例122例,现住址发现HIV/AIDS病例102例。PITC筛查阳性425 例,确证阳性77例,筛查阳性告知率达100% ,确证率达100%。完成各类人群检测431377份,检测出HIV抗体阳性776例,检出率0.17 %。

HIV血清学和行为监测,共开展国家暗娼哨点监测400人;隆阳国家吸毒哨点累计监测221人;腾冲国家吸毒哨点累计监测217人;怒江省级吸毒哨点累计监测45 人。艾滋病筛查结核1412例,共感染结核8例,已接受结核规范治疗。结核病筛查艾滋病265例,查出HIV抗体阳性3例。

2)高危行为干预工作

暗娼干预5976人次,月均597人次/月,月均干预覆盖率99.6%,累计检测1750人,本年累计检测率291.6%;发放HIV检测卡1738人,持卡率达99.3%,发放宣传材料1028份,发放安全套103380只,完成梅毒检查1738人,检查率99.3%,淋病检查469人,检查率26.8%。

清洁针具交换吸毒人群累计干预3070人次,月均426人次/月,累计为426名吸毒者提供了清洁针具,发放注射器8872支,回收针具8044支,回收率为90.66%。

美沙酮维持治疗最近一年治疗人数229人,过去一年治疗病人中服药240天以上162人,占治疗人数的71%。HIV检测率95%,HCV检测率95%,梅毒检测率97%。

3)感染者/病人综合管理

感染者管理指标完成情况,HIV/AIDS随访检测CD4比例,应检测人数1623,检测人数1406,检测率86.6%;HIV/AIDS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查率,应检测人数412,检测人数312,检测率75.7%;累计HIV/AIDS接受结核病检查的比例,应检测人数1475,检测人数1412,检测率95.7%;累计HIV/AIDS随访率,应随访人次数2337,随访人次数2056,随访88%。

累计抗病毒治疗1934人,在治1494人,转诊8人,死亡191人,失访61人,停药11人。

2、性病防治工作

5种监测性病共报告530例,其中报告梅毒病例234例,报告淋病病例168例,报告尖锐湿疣99例,报告生殖器疱疹17例,报告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12例。

3、丙肝防治工作

1)共报告丙肝531例(临床诊断病例170例,确诊病例361例),经过审核后删除重卡159例,终审372例(临床诊断病例94例,确诊病例278例,核酸检测比例达74.73%)。

2)按要求做好丙肝国家试点项目,提交2019年国家丙肝试点项目申请,并已签订项目协议书,同时按70%的项目金额拨付项目经费。

4、麻风病防治工作

对重点疫村板桥镇双脉村、瓦窑镇马转湾村开展疫村普查工作,应检查290人,实际检查280人,体检率达96.5%,发现1例疑似麻风病例。1—10月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上报麻风病可疑线索162条,线索复核162条,符合率100%,未发现新发麻风病患者。

隆阳区累计发现麻风病485例,存活194例(治愈存活186例,现症病人8例),死亡288例,失访3人。8例现症病例:正在服药2例,治完现症6例。高度疑似病例2例。

四、结核病防治工作

1、肺结核患者发现任务

1)患者初诊就诊

接诊疑似肺结核症状者3041例,查出活动性肺结核273例,纳入项目治疗管理273例,其中初治涂阳103例,复治涂阳22例(仅分子生物学阳性3例,仅培阳1例),初治仅培阳13例,初治仅分子生物学阳性12例、仅病理学阳性3例,重症涂阴15例,非重症初治涂阴97例,单纯结核性胸膜炎8例。各占总病例数的37.73%、8.06%、4.76%、4.40%、1.10%、5.49%、35.53%、2.93%,收治耐药病人3例。

2)患者到位和登记管理

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按现住址统计,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为98.17%(858/874)。

肺结核患者登记管理率,大疫情报告疑似或确诊肺结核患者在定点治疗医院登记并接受规范诊治的患者比例为98.56%(273/277)。

3)患者筛查

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检查涂阳肺结核患者153例的密切接触者480人,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100%(480/480)。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筛查率达100%(45/45)。

4)患者诊断

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病原学阳性率达56.04%(153/273)。

2、肺结核患者治疗和管理任务

1)治疗管理

登记收治的普通肺结核患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使用率94.87%(259/273)。

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3.24%(276/296)。

2)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结核病可疑者推介到位率为1.99‰。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9.66%(295/296)。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97.85%(290/296)。

3、重点人群防控任务

1)结核菌/艾滋病病毒(TB/HIV)双重感染筛查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结核病检查率为86.57 %(1412/1631)。

新登记肺结核病患者的艾滋病病毒检查率100%(要求达90%以上)。

2)学校结核病防控

报告21例职业为“学生”的肺结核患者,分布在17所学校,对学校结核病疫情做了个案调查处置。

活动性肺结核病例校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为100%(要求达95%以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年来,在全区各级疾控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一是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慢性病发病快速上升,群众不健康生活方式比较普遍,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逐年增多。二是疾控事业发展方式与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要求不相适应。

2019年度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经费收支管理工作,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经费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上还有待加强。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和措施,在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中进行完善。

我中心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达到了预期项目绩效目标。但由于预算执行未进一步细化的问题,减缓了项目实施进度、影响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二)整改情况

建议增加编制,进一步加大投入,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在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中要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做好预算、决算工作,不断的完善经费管理制度,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

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执行力度。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整体支出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⑴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⑵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⑶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⑷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项目按进度顺利实施,保障资金按进度支付,开展项目进度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4.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1.部门基本情况:

主要用于卫生监督管理(双随机)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巩固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04年9月组建成立,在全区范围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卫生监督职责,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下的行使行政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总体目标:

解我区卫生监督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管理经验,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巩固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开展重点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546户住宿场所、41户娱乐场所、116户沐浴场所,立案查处14起,罚款1.8万元。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万份,接受咨询300人次。举办防艾培训9期,培训各类人员420人次,发放艾滋病宣传单3000份、宣传册3000份,宣传卡3000份,公共场所签订艾滋病防治目标责任书510份。通过开展艾滋病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了艾滋病相关法律法规及防艾相关知识。规范了建成区公共场所防艾相关要求,使建成区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到100%、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摆放率达到100%,娱乐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从业人员持有艾滋病检测合格证达到100%,同时完善了公共用品和器具消毒设施,并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建立起了长效机制。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收入4610093.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0093.79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7462.19元,其中基本支出3994462.79元,项目支出222,999.4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509900元,是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04900元 2019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5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预算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区卫生监督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管理经验,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509,900.00元,其中:艾滋病防治工作5,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5,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3)产出情况分析:

开展重点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546户住宿场所、41户娱乐场所、116户沐浴场所,立案查处14起,罚款1.8万元。完成防艾培训9期,培训各类人员420人次,发放艾滋病宣传单3000份、宣传册3000份,宣传卡3000份,签订艾滋病防治目标责任书510份。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开展艾滋病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了艾滋病相关法律法规及防艾相关知识。规范了建成区公共场所防艾相关要求,使建成区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到100%、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摆放率达到100%,娱乐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从业人员持有艾滋病检测合格证达到100%,同时完善了公共用品和器具消毒设施,并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建立起了长效机制。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二)充分应用自评结果,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是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组织认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单位人员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5.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隆阳区唯一一所三级综合医院,始建于1950年4月,医疗辐射隆阳区及周边各市、县120余万人。医院占地38.45亩,业务用房面积40874平方米,现有编制床位500张,实际开放床位800张,开设22个临床科室14个护理病区,7个医技科室,18个综合职能科室。是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多所医学院校的教学实习基地,中国医院协会单位会员,是上海新华医院医联体医院。有2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医共体成员单位。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院在岗人数908人(含在编319人、合同589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12人,占89.43%;管理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69人,占7.60%;工勤人员27人,占2.97%。卫生技术人员81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3人(主任医师10人,主任护师3人),占1.60%;副高级职称56人(副主任医师32人,副主任药师1人,副主任技师2人,副主任护师21人),占6.90%;中级职称149人(主治医师84人,主管病理师1人,主管检验师5人,主管药师6人,主管护师53人),占18.35%;初级477人,占58.74%;无职称117人,占14.41%。医务人员37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06人);护理人员440人(其中病房护士347人)。医护比0.85:1。工程技术人员10人(其中中级职称1人)。

现有4个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泌尿外科专业(省级专家王剑松专家基层工作站)、妇产科专业(省级专家冯云专家基层工作站)、妇科专业(省级专家马艳萍专家基层工作站、省级专家刘禄斌专家基层工作站)。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专业、医学影像科专业、妇产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普外科专业、麻醉科专业、耳鼻喉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补短板);6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针灸推拿科专业、普外科专业、眼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呼吸内科专业、麻醉科专业。

人才队伍:享受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人,保山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3人,保山市委领军人物1人,保山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保山市技术创新人才2人,保山市委联系专家1人,保山市名中医1人,保山市永昌名医3人,隆阳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3人,引进老年病专业博士1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总体目标: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结合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职责履行情况,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通过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为24791007.18元,2019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为15077049.2元,其中:基本支出11710449.2元;项目支出3366600元;事业收入330806294.46元;事业支出为378041606.64元。其中:基本支出345204238.45元;项目支出32837368.19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各项费用开支审批手续完善,资料齐全,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同时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预算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

3)自评组织过程

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财务室、办公室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3366600元,其中:取消药品加成补助1068000元,慢性病管理能力提升项目省级补助资金(胸痛中心)1000000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1200000元,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艾滋病防治省级补助)986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公立医院改革指标:通过落实药品零差率,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推进分级诊疗、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疗联合体、健康扶贫等措施,新医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医疗收入增长率-0.62%,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24.89%。医院医疗服务收入31.87 %,较2018年的 29.21% ,增长2.66个百分点 ,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19.97元,较2018年的19.98元,下降0.01元。

医疗质量运行指标:全院病历甲级率为92.58%,门诊处方考核合格率99.95%;病区管理合格率达95.2%,急救器材及药品完好合格率达100%,毒麻药品管理合格率达100%,无菌物品合格率达99.8%,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达100%,洗手正确率达97.2%,特、一级护理合格率达95.79%,基础护理合格率达96%,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达97.4%,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达96.6%,住院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达96.7%。手术医师对护理工作满意度91.83%,手术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93.42%,术前访视率99.5%,门、急诊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95.84%,临床科室对供应室工作满意度96.33%,体检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98.69%,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知晓率达87.6%,全年院内压疮发生率为0.005%。

4)效果情况分析

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得到减轻。2019年完成门急诊量416256人次,较上年增长16787人次,增比4.2%;入院人次42340人次,较上年增长789人次,增比1.9%;出院患者41740人次,较上年增长297人次,增比0.7%;手术13837台次;平均住院日为7.13日,较2018年的7.19天下降0.06天;病床使用率为97.05%,较上年下降5.74%;门诊次均费用 222.28元,较2018年的225.05元,下降2.77元;住院次均费用 5426.43元,较2018年的5627.54元,下降201.11元。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各相关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使我院大部分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项目部门绩效管理明确,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整体支出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下步我院将不断健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对预算绩效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局机关:资本性支出与固定资产不相符的原因是:一本年度资本性支出55,390.00元,其中:办公设备增加55,390.00元。二本年度固定资产增加125,060.00元。三资本性支出与固定资产差异69,67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机构改革,区民政局划拨资产69,670.00元,故形成差异数69,670.00元。

2)板桥卫生院:①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板桥中心卫生院固定资产增加934720.8元,其中购置专项设备增加500720.00元,购置通用设备增加211490.00元,房屋修缮192750.8元,家具类增加29760.00元;2019年非资本性支出增加金额为934720.80元,与固定资产增加数一致。

②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板桥中心卫生院处置固定资产总额为64952.00元,其中通用设备减少64952.00元,车辆报废一张。

③2019年账务调整,原单独计价的土地列入固定资产,现调整为无形资产,金额为80000.00元。

④预算与决算差异过大,预算数只有人员经费和工会经费,共计8611634.42元,而决算数包含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13362664.49元。

3)金鸡卫生院:2018年资产合计10063945.59元,2019年资产合计10237811.52元比上年增加173865.93元,增加1.72%,主要原因为:1、增加固定资产198000.00元,2、药品减少24134.07元。

2018年负债合计2756478.96元,2019年负债合计3026878.33元,比上年增加270399.37元,增加9.81%,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欠的非税收入270399.37未上缴完。

2018年净资产7307466.63元, 2019年净资产7210933.19元,比上年减少96533.44元,减少1.32%。主要原因为:2019年收支结余亏损96533.44元。

4)汉庄卫生院:2018年年末本科目原值列报金额为250000.00元,由于制度改革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年初无形资原值产列报250000.00元,年末摊销完成。列报金额为0.00元。

5)兰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支出劳务费:本年度劳务费支出1675563.46元(其中:发放临时工工资932079.50元;发放村级基本公共卫生补助743483.96元),2019年末我单位使用临时工35人。

专用材料费:本年度专用材料购置费支出5044295.38元,用于疫苗、药品、医疗耗材等支出。

委托业务费支出28470.00元,属于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28470.00元。

“支出决算明细表”中,部门转拨附属单位或者非本级预算单位的经费支出,应具体说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去向和金额。我单位2019年“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支出6024.00元,其中资产924.00元,属于区审计局对我院信息检查罚款;支出5100.00元,属于市疾控中心对我院污水监测处理不达标罚款。

6)永盛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资本性支出与固定资产增加有差额的说明:2019年资本性支出为110340.00元,固定资产净增加167440.00元,二者产生差异的(差额为57100.00)原因为上级配送了价值7100.00元的心电图机一台;价值39000.00元的全自动血球分析仪一台以及价值11000.00元的全自动尿液分析仪一台,共计57100.00元。

7)羊邑卫生院:2019年固定资产增加406,280.00元,即为资本性支出,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305,400.00元,实际采购金额305,400.00元,原因为:系统只录入1-2月份采购数据,其余采购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进行采购,故资本性支出与系统采购数据有差额。

应付职工薪酬50,909.52元,原因为单位代扣代缴五险一金,系统与实际扣除存在误差。

本年房屋价值减少427,945.00元,原因为以前房屋价值含其他构筑物427,945.00元,本年度房屋价值不含其他构筑物;房屋总面积不变,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其他用房面积变动,原因为以前年度对房屋用途界定不清,计算面积造成误差,本年已按资产系统更正过来。

8)瓦渡卫生院:2018年资产合计8603382.82元,2019年资产10327509.70元比上年增加1724126.88元,增加20.04%。主要原因为:应固定资产报废增加。

2018年负债合计1,806,379.25元,2019年负债合计4052221.87元比上增加2245842.62 元,较少124.32%,主要原因为:购买药品、固定资产等增加了应付账款。

2018年净资产8,030,141.65元,2019年净资产10327509.70元比上年增加2297368.05元,增加26.60%。主要原因为:固定基金减少,事业基金减少。

固定资产增加1086423.40。其中:购置专用设备增加671800.00元;购置办公设备83540.40元;购置土地及房屋修缮增加232478.00元;购置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增加98605.00元。

资本性支出与非流动资产不符的原因:资本性支出376,045.00元,非流动资产增加1086423.40元,差异是710378.40元,形成差异的原因是:原因为固定资产增加1086423.40元,未付款资产性支出为710378.40元。

9)老营卫生院:2019年度基本支出“劳务费支出”1,099,299.03元,项目支出劳务费为771,684.45元,其中拨付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286848.15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221,573.23元,全科医生特岗补助15,000.00元,临时工报酬项目支出248,263.07元,本单位聘用临时工报酬基本支出327,614.58元,单位聘用临时工24人,人均标准2000元/月。

10)隆阳区疾控中心:2019年新增固定资产8199638.55元,其中:根据隆阳区审计局审计报告隆审报【2018】7号中心实验楼建设项目审计确认投资7830048.55元;洗板机1台,价值62000元,背负式动力喷雾机2台,价值12000元,纯水机1台,价值14700元,恒温水浴箱1台,价值1500元,台式低速离心机1台,价值7500元,全自动酶标仪1台,价值29500元;通用设备(办公设备等)一批,价值40750元。

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无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