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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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20240418-00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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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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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3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办法。管理和指导全区党政机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协调区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直各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分工。审核全区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其内设机构的调整和更名。审核或审批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和机构编制标准化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编制使用核准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负责机构编制业务指导培训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受理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事项。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承办区委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抓实三个环节,顺利完成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
(1)抓实保障环节。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抽调13名干部组成工作专班。共召开1次区委全委会、4次区委常务会议、1次编委会议、6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机构改革工作。二是建立调研机制。采取实地调研和书面调研的方式,开展3次调研,全面掌握全区各部门机构编制情况,对职能划转、人员转隶、事业单位调整等事项进行调研、核实和协商,为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夯实基础。三是建立责任体系。印发了《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细化了13项改革工作任务,明确了8个职能部门,并按照3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倒排工期,有效保障了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2)抓实各领域改革环节。抓实6个领域改革:一是党委机构改革。调整组建8个议事协调机构,完成10个区委工作部门设置。二是政府机构改革。完成27个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和64项职责划转和优化调整。三、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完成了8个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和8个政协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调整设置工作。四是群团组织改革。改革群团组织机关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五是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乡镇(街道)设置办公室5个(板桥镇增设1个综合办公室),街道设置事业单位4个,乡镇设置事业单位7个。六是事业单位改革。设立8个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撤销5个、合并4个、调整隶属关系11个,将4个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撤销两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3)抓实重点工作环节。一是完成班子配备工作。完成26个涉改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80名领导干部调整配备工作。二是完成人员转隶工作。组织23个部门的156名转隶人员到新岗位上岗。三是完成涉改部门办公用房调配、印章启用和挂牌工作。调配了9个涉改部门有办公用房,统一制作并启用了42个涉改部门和11个议事协调机构印章,完成18个涉改部门21块加挂牌子的挂牌工作。四是完成“三定”规定的制定。分批次印发了60个区直部门、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五是做好涉改部门档案交接工作。六是做好涉改部门资产划转工作。七是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将撤销、合并部门的109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交由重新组建整合后的部门负责。
2. 力推六项机制,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
(1)力推“控编减编”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人员调入前置审批、编制使用通知单、人员出入编报告登记、机构编制管理证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编制管理使用,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控编减编”工作取得新突破。
(2)力推空编集中管理机制。2019年4月,印发了《关于核定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对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进行动态调整,打破编制“终身制”和“私有化”,实现了区直部门编制“一年一收回”和“一年一核定”,有效的盘活了现有存量,充分激发了编制效益,最大限度保障了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用编。
(3)力推机构编制评估机制。严格执行《隆阳区机构编制评估暂行办法(试行)》,采取单位自评、社会评价和编办评估的方式,从“三定”规定是否与当前职能发生变化、机构设置和运行是否规范、内设机构是否合理、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是否与职责适应、人员配备和岗位分工是否合理、作用发挥是否到位、相关部门及社会认可度及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存在违反机构编制规定情况等8个方面对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逐步实现主动掌握机构编制运行实情,科学开展机构编制工作。
(4)力推机构编制审计机制。严格执行《隆阳区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机构设置情况、编制使用情况、相关编制监督检查规定执行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策方面进行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升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意识。
(5)力推事业单位创新挖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隆阳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挖潜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着力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一是大力整合“小、散、弱”事业单位。撤销5个,整合16个,合计精简15个事业单位。二是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和重大领域倾斜。核定教育、卫生事业编制9269个,占全区事业编制的79%,保障了全区民生领域用编。三是实行事业单位编制备案管理,核定教育、卫生系统编制总量,由行业部门实行动态管理,报编办备案。
(6)力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全面实现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补证等业务“最多跑一次”,年度报告“一次不跑”,2019年以来,共计31件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51件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实现“只跑一次”办结,335个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实现“一次不跑”办结,“最多跑一次”办结率达100%。
3. 深化各领域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推进农垦改革,深化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部署,深化隆阳农垦改革发展,发展壮大农垦事业,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化农垦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深入区潞江农场管理委员会、区新城农场管理委员会进行调研,并借鉴瑞丽等县市区的农垦改革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两个农场管理委员会的机构编制方案,确保农产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改出经验、改出效益、改出成效。
(2)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和适应公益服务平衡充分发展。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努力实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科学管控、科学核编、科学定责”为引领,通过规范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机构设置,细化人员编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服务功能。2019年8月印发了全区30个党政群机关所属194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进一步优化了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强化了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激发了事业单位活力。
(3)深化关键领域改革,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标《区委全面深化改革2019年工作台账任务分解表》,我办共牵头8项改革任务。目前,区级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已顺利完成;对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创新沿边开发开放新模式、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其余7项改革任务,认真梳理基本情况,主动与市级对接,奠定工作基础。
(4)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明确定位完善职能。坚持扁平高效、执行有力,重心下移的原则,结合本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对乡镇(街道)机构设置进行了重新明确,合理设置机构和配置人员编制,推动各类资源下移到基层一线,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为推动执法管理力量下沉,在15个乡镇设置综合执法中心。目前,全区21个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已经全部印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1,294,966.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4,966.2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3,825.57元,下降8.73%,主要原因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年度调出一人, 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减少98,500.65元,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减少25,324.9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1,294,590.77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590.77元,占总支出的98.46%;项目支出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4,201.07元,下降8.75%,主要原因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年度调出一人, 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98,500.65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5,324.9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4,590.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201.07元,下降10.16%,主要原因区委编办调出一人, 导致人员经费减少98,500.65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5,324.9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60%。人均支出为23,259.8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发生项目费用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本单位的项目为预算编制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更换办公地点而支付的装修费及购买办公用品费用的支出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4,590.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3,825.57元,下降8.73%,主要原因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出一人, 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98,500.65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5,324.9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8,55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64,361.00元、津贴补贴437,216.00元、奖金188,000.00元、办公费25,880.00元、电费675.50元、邮电费24,784.60元、差旅费3,735.00元、维修费21,000.00元、公务招待费2,052.00元、劳务费5,37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5,300.00元;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47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037.72元和失业保险支出436.80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82,564.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7,871.0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8,224.44元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468.71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2.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52.00元,完成预算的34.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2.00元,完成预算的34.2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严格实行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156.00元,增长129.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56.00元,增长129.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区编办本年增加业务交流培训,接待外县编制办交流研讨餐费2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05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05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机构编制管理学习和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078.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559.26元,下降34.40%,主要原因为区委编办2017年度申请财务独立,单位开支较大,所以2019年相对支出减小。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2,001.83元、印刷费1,160.00、电费675.50元、邮电费24,784.60元、差旅费3,735.00元、维修费1,000.00、公务接待费2,052.00元、劳务费5,370.00、其他交通费用75,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648,209.77元,其中,流动资产504,573.39元,固定资产140,369.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266.5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968.8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431.98元,固定资产减少49000.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400.04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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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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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648,209.77
| 504,573.39
| 140,369.82
| 0
| 0
| 0
| 140,369.82
| 0
| 0
| 3,266.5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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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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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年初预算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年初预算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经费项目主要是于更换办公地点而支付的装修费及购买办公用品费用的支出。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我单位各项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安排该项目资金预算20,000.00元,实际到位2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截止2019年底,该项目资金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资金支出20,000.00元,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该项目支出按照实际情况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分100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隆阳区财政局要求在9月25号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的工作经验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财务部门相关业务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财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区编办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区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办法。管理和指导全区党政机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协调区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直各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分工。审核全区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其内设机构的调整和更名。审核或审批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和机构编制标准化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编制使用核准工作。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承办区委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②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内设3个股级机构: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登记管理股(隆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③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隆阳区编办2019年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2019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完成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推行“控编减编”、空编集中管理,机构编制评估、机构编制审计、事业单位创新挖潜、事业单位登记规范化管理等机制;持续推进农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等领域改革。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94,966.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4,966.2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
一是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二是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②组织实施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0,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完成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推行“控编减编”、空编集中管理,机构编制评估、机构编制审计、事业单位创新挖潜、事业单位登记规范化管理等机制;持续推进农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等领域改革。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六项机制,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深化各领域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农垦改革,深化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和适应公益服务平衡充分发展,强化了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激发了事业单位活力;深化关键领域改革,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明确定位完善乡镇职能。
4.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下一步有待细化。
②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③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④沟通协调力度不够,与财政沟通协调不够,及时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率有待提高。
5.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办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项目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管理方式调整,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 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②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没有需要解释的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