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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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00924-00003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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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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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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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团结、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和反映侨情民意,加强团结、广泛沟通、化解矛盾;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各项侨务政策;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为改革、开放、稳定、发展服务。 

2.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我区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荐人大和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4.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区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兴办侨资企业。

5.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侨务方针、政策;树立归侨、侨眷的典型事迹,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引导归侨侨眷争做建设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6.负责总结和汇报侨联工作情况,拟定今后工作发展思路;组织实施全区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的决议。

7.认真研究新世纪侨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不断加强侨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8.承担区委、区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开展机构改革。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号)精神,将区侨办划入区委统战部。此次机构改革,区委高度重视,对我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核准编制5名,内设机构1个,加强了侨联班子队伍建设,强化部门职能。

2.扎实开展春节慰问。为进一步提高为侨服务水平,切实为归侨侨眷办实事,区侨联贴心关怀,积极组织开展“暖侨心、解侨忧”送温暖系列活动,2019年积极争取区级慰问金2.4万元,市侨联侨办慰问金0.8万元,开展“访侨户 送温暖”慰问活动,共计慰问我区80户归侨侨眷,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祝福及时送达到每一位归侨侨眷心中。

3.扎实开展好国内侨务和海外联谊工作。一是落实侨房遗留问题。1988年至1992年,我区提出申请落实华侨私房有204户,其中按政策落实了126户,因政策不符否定78户。在126户中,有10户对政府处理有异议,未执行原保山市政府行政批复。未执行侨房落实的10户款项,本金10.19万元以个人户头存入银行,一直由侨办代管,且存在上访隐患。结合此次机构改革,我会深入侨户家中再次落实,经过反复做工作,杜绍英姐弟两人均同意领取作价款本金和利息。邵德珍户和舒子烈户未领取,两户涉及金额本金和利息共计5万元。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将侨房落实剩余资金17.99万元划入区侨联代管户,除邵德珍户和舒子烈户的作价款5万元为其保留外,其余12.99万元上缴国库。二是开展海外联谊。8月6日至8月15日缅甸华裔青少年“中国寻根之旅”夏令营在隆阳举行,营员由来自缅甸密支那育成学校的38名华裔青少年及2名领队老师共40人组成,丰富多彩的学习内容和活动,与当地青少年的联谊交流,让营员们领略了隆阳的独特魅力,学习和了解了中华文化,切实增进了华裔青少年对祖籍国的情感,进一步提高他们学习汉语和中华文化的兴趣和积极性,为充分发挥好中缅友谊的桥梁纽带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积极协助保山市科协做好8月23日“中缅健康养生文化保山交流”活动,助推中缅民间文化交流,增进中缅胞波友谊。三是开展送医送药活动。10月,区侨联联合区委统战部、区侨办,邀请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外科、五官科、中医科等专家,到新华社区归侨侨眷集中点和蒲缥镇塘子沟村开展“送医送药”活动,共义诊八百余人次,发放免费药品二十余种。四是开展侨乡特色品牌文化助推活动。12月,区侨联联合保山市南侨机工眷属联谊会,以“弘扬南侨机工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发起并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念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抗战80周年图片展”巡展活动,并于12月3日,筹备开展了图片展“启动仪式”,大力宣传了南侨机工“爱国无悔、报国无怨”的爱国主义精神,为助推隆阳侨乡特色文化品牌夯实基础。

4.扎实开展法制宣传。一是2月19日,以“党的温暖,家的情怀”为主题,联合新华社区、安丽培训学校开展“党建春风暖人心,和谐邻里庆团圆”元宵节联欢晚会,晚会现场共发放了侨法宣传资料及宣传物品200余份,侨法知识抢答环节,现场观众全神投入,积极答题,让群众在参与中收获奖品和快乐的同时,还增进了对侨法知识的了解,营造了“学侨法、维侨权、护侨益”的良好氛围;二是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侨界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归侨侨眷较为集中的新华社区新华综合商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讲。向社区侨界群众和社区居民发放了《致全市归侨侨眷的一封扫黑除恶公开信》,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17种黑恶势力表现形式和举报方式,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浓厚氛围,引导侨界群众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5.扎实开展祭奠活动。为深切缅怀革命烈士不朽功勋,大力推动侨联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凝聚党心侨心民心,4月10日区侨联携同市侨联、区委统战部、区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区政协民族宗教华侨和外事委员会、保山南侨机工眷属联谊会、保山市永昌小学四年级一班全体师生及区侨联第四届委员60余人在易乐池开展“铭记历史 珍爱和平”祭奠活动。通过祭奠活动,进一步唤起广大侨界人士的爱国之情,增强使命感、责任感。

6.扎实开展扶贫工作。2019年,我会按照区委政府安排,每月2次入户走访,对标对表制定 “一户一策”的帮扶措施,并在走访过程中及时为贫困户、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联合区残联为帮扶残疾户进行伤残鉴定2户,办理三级残疾证1人;为小区绿化清洁的6户贫困户就业人员要回拖欠半年的工资;为1户贫困户要回搬迁安置时乡镇承诺的拆旧房补助款0.6万元;针对挂钩帮扶庄房村干旱,村委会饮用水无法保证的情况,购买100桶矿泉水予以解决,同时积极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市应急管理局给予汉庄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万元,汉庄镇安排给庄房村2万元用于解决庄房村季节性干旱问题;开展驻村遍访,摸清贫困村、贫困户情况和底数、找出至贫症结,逐个解决问题;发动侨联常委捐款1.5万元,为村里解决公益岗位的工资。未解决全区贫困好学生上学问题,积极向上申报,为隆阳区一中申报珍珠班1个,人数50人,每年为珍珠斑学生解决12.5万元的生活补助。

7.扎实配合区委巡察工作。10月16日—11月16日,区委巡察组进驻我会,开展巡察。我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好区委巡察组的各项要求,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在巡察期间坚决做到思想认识坚决到位,认真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部署;支持配合坚决到位,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严守纪律坚决到位,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坚决到位,推动侨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8.扎实推进中心工作。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层层签订责任书,坚持从严从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上半年区侨联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问题被查处通报,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以提升干部素质、激发队伍活力为重点,加大对教育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三是切实抓好意识形态、保密安全、禁毒防艾、扫黑除恶、防恐等工作。四是按时按量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侨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982249.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2249.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22121.55元,下降34.71%,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收入中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73469.20元,其中:①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43849.60元;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89753.52元;③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17559.12元;④行政单位医疗增加32923.59元;⑤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4225.41元;⑥工资福利收入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94574.20元。 

2.项目支出收入减少348652.35元,其中①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经费减少40000.00元;②国内侨务工作项目经费减少400000.00元;③2019年初预算侨务事业费增加91347.6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961639.05元。其中:基本支出870291.40元,占总支出的90.50%;项目支出91347.65元,占总支出的9.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42731.55元,下降36.08%,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8661.14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8767.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033.00元,奖金减少11101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4063.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1747.5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7559.1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1380.35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00918.06元,其中:办公费减少6968.75元,印刷费减少4258.00元,邮电费减少60.00元,差旅费减少40716.31元,培训费减少20000.00元,劳务费减少2207.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5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358.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9100.00元。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24500.00元,主要为:生活补助减少24500.00元。

4)项目支出收入减少348652.35元,其中:①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经费减少40000.00元;②国内侨务工作项目经费减少400000.00元;③2019年初预算侨务事业费增加91347.6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0291.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079.2元,下降18.23%,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8661.14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8767.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033.00元,奖金减少11101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4063.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1747.5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7559.1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1380.35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00918.06元,其中:办公费减少6968.75元,印刷费减少4258.00元,邮电费减少60.00元,差旅费减少40716.31元,培训费减少20000.00元,劳务费减少2207.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5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358.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9100.00元。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24500.00元,主要为:生活补助减少245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9%,人均支出131253.2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1%,人均支出13795.2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347.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8652.35元,下降79.24%,主要原因为:

1)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经费减少40000.00元;

2)国内侨务工作项目经费减少400000.00元;

3)2019年初预算侨务事业费增加91347.65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年初预算侨务事业费91347.65元,其中:办公费24202.60元,印刷费240.00元,邮电费584.63元,差旅费5351.31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劳务费12169.11元,委托业务费18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639.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42731.55元,下降36.08%,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8661.14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8767.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033.00元,奖金减少11101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4063.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1747.5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7559.1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1380.35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00918.06元,其中:办公费减少6968.75元,印刷费减少4258.00元,邮电费减少60.00元,差旅费减少40716.31元,培训费减少20000.00元,劳务费减少2207.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5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358.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9100.00元。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24500.00元,主要为:生活补助减少24500.00元。

4)项目支出收入减少348652.35元,其中:①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经费减少40000.00元;②国内侨务工作项目经费减少400000.00元;③2019年初预算侨务事业费增加91347.6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897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6201.11元;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2771.6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95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6610.48元;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持67347.6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70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708.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19年我单位主要接待云南省南侨机工暨眷属联谊会徐宏基(60人次)餐费2000.0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00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元,增长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2019年我单位接待费比2018年增加1000.00元,2019年主要接待云南省南侨机工暨眷属联谊会徐宏基(60人次)餐费200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云南省南侨机工暨眷属联谊会徐宏基(60人)餐费2000.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771.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918.06元,下降54.94%,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减少6968.75元,印刷费减少4258.00元,邮电费减少60.00元,差旅费减少40716.31元,培训费减少20000.00元,劳务费减少2207.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5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358.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910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5276.00元;差旅费16537.69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工会经费9408.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5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资产总额331431.44元,其中,流动资产300539.05元,固定资产28871.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2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971.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35.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2021.00元,其他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0 

11 

 

合计 

331431.44

300539.05

28871.39

 

 

 

28871.39

 

 

2021.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侨务事业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全国侨务示范点“提升为明细社区、“侨法宣传角”创建活动为抓手,在抓好侨法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为侨服务”和“侨为隆阳发展服务”的双向互动活动,主动问政于侨、问需于侨、问计于侨,深入了解归侨、侨眷的所想、所需、所急,切实帮助归侨、侨眷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全心全意做好为侨服务工作,努力营造知侨、亲侨、为侨的浓厚氛围。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隆阳区财政局审核。

3)整改阶段

按区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区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4)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主管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年初预算侨务事业费预算资金110000.00元,实际到位91347.65元,资金到位率83.04%。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年初预算侨务事业费预算资金91347.65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7347.65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元),占总支出的73.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00.00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00.00元),占总支出的26.27%。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9-10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该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省、市侨办对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对各有关部门在贯彻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研究拟定我区侨务规章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我区侨务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制定我区侨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乡镇侨务工作。

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为海外侨胞、归侨侨眷服务,争取侨心,凝聚侨力。

③研究提出对我区华侨、华人工作建议,开展对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和海外社团联谊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④研究提出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

⑤负责拟定我区侨务对外宣传工作;积极配合省、市侨办开展华侨、华人华文教育和文化交流。

⑥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区投资者的正当合法权益;积极做好为侨资助人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⑦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到我区定居的工作。

⑧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 

①团结、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和反映侨

情民意,加强团结、广泛沟通、化解矛盾;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各项侨务政策;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为改革、开放、稳定、发展服务。 

②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我区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荐人大和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④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区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兴办侨资企业。

⑤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侨务方针、政策;树立归侨、侨眷的典型事迹,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引导归侨侨眷争做建设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⑥负责总结和汇报侨联工作情况,拟定今后工作发展思路;组织实施全区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的决议。

⑦认真研究新世纪侨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不断加强侨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⑧承担区委、区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全国侨务示范点“提升为明细社区、“侨法宣传角”创建活动为抓手,在抓好侨法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为侨服务”和“侨为隆阳发展服务”的双向互动活动,主动问政于侨、问需于侨、问计于侨,深入了解归侨、侨眷的所想、所需、所急,切实帮助归侨、侨眷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全心全意做好为侨服务工作,努力营造知侨、亲侨、为侨的浓厚氛围。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移民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逐步达到移民增收致富。二是项目涉及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和安置区平安稳定,逐步文明。三是项目涉及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及其他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四是预算配置科学方面:第一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第二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第三逐步保障移民项目业务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第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收入982249.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2249.05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961639.05元,其中基本支出870291.40元,项目支出91347.65元 。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91347.65元,其中:2019年深入了解归侨、侨眷的所想、所需、所急,切实帮助归侨、侨眷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全心全意做好为侨服务工作支出91347.65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91347.65元。

2)过程情况分析

①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②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③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007895.95元,决算数982249.05元,差异率-2.54%。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为:基本支出870291.40元(其中人员经费787519.71元,日常公用经费82771.69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1347.65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深入了解归侨、侨眷的所想、所需、所急,切实帮助归侨、侨眷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全心全意做好为侨服务工作的支出。

4)效果情况分析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工作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2)充分应用自评结果,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是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组织认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单位人员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