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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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20190311-00001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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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3-11
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公开内容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定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目标;建立和完善医疗计生机构补偿机制,协同财政、发改等部门研究制定卫生计生事业补助办法;统筹计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城乡区域卫生计生服务规划和服务标准,组织和指导区域卫生计生发展规划的实施。
2.依法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医疗卫生计生业务工作;负责对医疗计生纠纷调查处理,组织对医疗计生损伤事件的鉴定和处理。依法制定辖区内医疗计生机构设置规划,审查认可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审批、核发医疗计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对医疗计生服务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打击非法医疗计生行为。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和其他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综合防治和监测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疫情,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实施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依法规划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供应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检测计划生育药具质量,承担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组织节育并发症二级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制定并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推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制定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和监督。
5.制定全区医药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计划,多形式培养医药卫生计生人才,加强全科医师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做好全区各类卫生计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权限范围内的考试、资格评审与认定及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各类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全区国际援助及国家卫生计生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区卫生计生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6.落实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政策,切实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国家“三项制度”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7.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和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开展卫生计生统计、信息分析工作,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
8.制定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抓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9.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审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新农合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0.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11.拟定全区艾滋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12.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拟定全区开展全民健康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全民健康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农村改水、改厕,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
13.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制定全区卫生计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
15.行政审批项目,以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14个股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宣传监督股)、医政科教中医股(区干部保健办公室)、妇幼健康服务股(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股(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信息统计考评股、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艾滋病防治股(区防艾办)、药政管理股(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在2019年,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在区委政府和上级卫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狠抓落实,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救治、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医疗服务质量、计计划生育奖扶及服务等方面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构造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6人。年末在职实有33人,其中 :公务员25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人员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务总收入1618.45万元,较上年减927.39万元,同比减36.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8.45万元,较上年减927.39万元,同比减36.43%,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拨款收入1618.45万元,较上年减927.39万元,同比减36.43%,其中,本年收入1618.45万元,较上年减927.39万元,同比减36.43%,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8.45万元,较上年减927.39万元,同比减36.43%,(本级财力1618.4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总支出1618.45万元,较上年减支927.39万元,同比减36.4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1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13万元,占总支出的57.84%,项目支出682.32万元,占总支出的42.16%。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3(款)”支出252.32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人员及公用经费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60.47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08(类)-99(款)”支出0.42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失业保险缴费的支出、“210(类)-01(款)”支出139.58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人员及公用经费的支出、“210(类)-03(款)”支出462.50万元,主要反映全区乡村医生补助支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经费、农村订单定项免费医学生补助、“210(类)-04(款)”支出157.12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培训经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配套经费、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卫生应急处置经费、爱国卫生工作经费、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等支出、“210(类)-06(款)”支出85.00万元,主要反映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经费、“210(类)-07(款)”支出373.52万元,主要反映全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独生子女慰问经费、保健费、计划生育手术减免费、村级宣传员培训费及计生免费服务的其他支出、“210(类)-11(款)”支出33.3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210(类)-13(款)”支出54.17万元,主要反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36.13万元,项目支出682.32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01.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7.48万元,项目支出392.3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基本支出396.88万元,项目支出290.02万元)。
资本性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2万元,同比增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未做过“三公”经费的预算,2019年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在2018年“三公”经费的决算数基础上增加了预算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增2万元,同比增100%,我单位2018年未做过“三公”经费的预算,2019年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在2018年“三公”经费的决算数基础上增加了预算数。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9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936.13万元,较上年增97.21万元,同比增11.59%,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01.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60%,较上年减少293.27万元,同比减36.89%。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退休2人、调走2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预算、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数中包含了全区乡村医生工资,2019年全区乡村医生工资预算数放在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的生活补助中。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较上年减少5.59万元,同比减12.98%。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公务交通补贴预算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6.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40%,较上年增396.07万元,同比增48897%。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全区乡村医生工资预算放在了工资福利支出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2019年全区乡村医生工资预算数放在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的生活补助中。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682.32万元,较上年减1024.58万元,同比减60.02%,其中:
1.2019年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经费78万元,较上年减少142.50万元,同比减64.6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区级财政承担资金比例减少由原来的25%调整为12%;
2.2019年独生子女保健项目经费52.8万元,较上年减少4.80万元,同比减8.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二胎政策放开后,办理独生子女证人员减少;
3.2019年农业人口独子家庭一次性奖励项目经费4.6万元,较上年减少5.4万元,同比减5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二胎政策放开后,农业人口办理独生子女证人员减少;
4.2019年爱国卫生工作项目经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同比增加3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国家加大爱国卫生工作的投入;
5.2019年村级宣传员培训经费18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同比增加26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村级宣传培训人次增加;
6.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项目经费21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同比减12.5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订单定向医学生人员减少;
7.2019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培训项目经费4.6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同比减6.1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宣传材料经费减少;
8.2019年全科特岗医生补助项目经费45.50万元,较上年增加40.7万元,同比增加847.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全科特岗医生人数增加;
9.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配套项目经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同比增加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去年无此项目;
10.2019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独子伤残死亡家庭)项目经费9.21万元,较上年减少0.79万元,同比减7.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庭特别扶对象人数减少;
11.2019年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项目经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同比增加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失独家庭人数增加;
12.2019年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项目经费59.92万元,较上年增加11.82万元,同比增加24.5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独生子女入学人数增加;
13.2019年计划生育手术减免项目经费1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无增减变化;
14.2019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50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同比减24.2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区级财力经费有限,投入减少;
15.2019年卫生应急项目经费10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同比减33.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区级财力经费有限,投入减少;
16.201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项目经费3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同比减7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基本公卫工作开支;
17.2019年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费2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无增减变化;
18.2019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5.52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同比减少6.1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减少;
19.2019年独生子女慰问经费2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无增减变化;
20.2019年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经费85万元,较上年增加85万元,同比增加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去年无此项目;
21.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54.17万元,较上年增加12.09万元,同比增加28.7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签约人数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7.48万元,较上年减少5.59万元,同比减少12.98%,占基本支出的4%。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机关动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9年,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 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申报项目2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1个,财政预算安排682.32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1个,其中:重点项目11个,财政预算安排334.82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1个。2019年 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区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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