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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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19-0308034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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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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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100000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公开内容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开展备灾救灾工作;2. 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3.对贫困弱势群体开展募捐救助服务;4.普及卫生救助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与现场救护;5.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6.组织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7.组织实施国内外红十字会援助项目,开展艾滋病防治项目;8.开展学校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组织青少年志愿者活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和两个文明建设;9.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10.宣传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11.依照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接受市级红十字会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共有内设股室2个:综合股、赈济救护股。

)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红十字会的帮助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恪守“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认真履行红十字会工作职责,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

1.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1)开展博爱助医活动。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积极与广州军区总医院、北京爱佑慈善基金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301总医院、神华公益基金会、上海胸科医院、昆明同仁医院等慈善团体合作开展先心病救治项目。

(2)开展博爱助学活动。争取项目支援。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积极争取上级红会支持,联合云南蓝天艾滋病防治中心、香港希望之友慈善基金会、华人科技公益联盟保山分队先后开展了“希望之友”“微公益滇苗”“圆梦计划”等助学项目。

(3)开展博爱助困活动。一是博爱送温暖活动。二是深入西邑乡开展“博爱送温暖”活动,共发放家庭救助包200个,总价值6.1万元,受益群众200余户。三是为6名重大疾病贫困患者争取到临时救助金共12000元。四是携同区政协教科文卫委,上门走访慰问了“贫困家庭青少年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救助”项目的受助患儿,并为6名手术患儿送去术后慰问金12000元和价值2000余元的慰问品。

2.努力开展救护培训工作

按照应急救护培训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的要求,我会先后深入西邑乡王寨、罗汉小学和瓦马乡上拉堡小学开展红十字救护员普及培训4期,培训人数600余人。

3.开展“三献”工作

一是协调辖区各医院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例。

4.加强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和“5.12”防灾减灾日活动之机,以“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为主题,在街头摆摊设点,通过应急救护和防灾避险知识教育、宣传、咨询和现场模拟示范等形式,让市民认识到防灾减灾“人人可为、人人有责”,增强市民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部门财务总收入52.24万元,较上年增加14.47万元,同比增长38.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24万元,较上年增加14.47万元,同比增长38.31%,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  0万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24万元,较上年增加14.47 万元,同比增长38.31%,其中,本年收入52.24万元,较上年增加14.47 万元,同比增长38.31%,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24万元,较上年增加14.47 万元,同比增长38.31%,(本级财力52.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24万元,较上年增支14.47 万元,同比增长38.3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4万元,占总支出的86.6%,项目支出7万元,占总支出的13.4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5.3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08(类)-16(款)”支出40.0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工资福利及商品和服务的支出;“208(类)-16(款)”支出4万元,主要反映项目经费的支出;“208(类)-99(款)”支出0.04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10(类)-11(款)”支出2.8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医疗费用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5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4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0万元,同比减0%,减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减0万元,同比减0%,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0万元,同比减0%,无增减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0万元,同比减0%,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0万元,同比减0%,无增减变化

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9年用于保障隆阳区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45.24万元,较上年增加13.65万元,同比增长43.21%,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9.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9%,较上年增加14.35万元,同比增长57.0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1%,较上年增加0.07万元,同比增长1.9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工会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1%,较上年减少0.77万元,同比减少27.4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生活补助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7万元,较上年增加0.82万元,同比增长13.27%,其中:

1.2019年红十字会换届会议费项目经费3万元,较上年增3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项目。

2.2019年场地租赁项目经费1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同比减少15.2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物业管理费减少。

3.2019年先心病儿童救助项目经费3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同比减少4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差旅费、救济费减少。

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71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万元,同比增长1.92%,占基本支出的8.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9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单位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7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7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注:名词解释结合情况,可自行增加1-2个。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区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附件:

点击下载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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