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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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8-061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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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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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1-20

2016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下降、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等影响,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还将面临财政收入持续增收难度加大、支出压力剧增等诸多困难和挑战。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加速推进,市委、市政府着力推进保山中心城市建设,滇西边境中心城市的地位日益显现,为我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科学分析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正确认识新常态,积极应对新常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做好2016年的财税工作。

2016年全区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隆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以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情况,2016年全区和区本级地方财政收支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75553万元,比2015年快报数增长14.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1155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6.2 %。

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5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8572万元,上年结余13296 万元,调入资金803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5万元,收入总计5478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55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282万元,支出合计547834万元,收支平衡。

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045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6.7%;区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433781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6 %。其中:上级专款补助217696万元,上年结转专款4861万元,剔除上级专款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224 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5.2 %。

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404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3427 万元,上年结余4861 万元,调入资金 8038万元,乡镇上解收入356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5万元,收入总计4727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78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179万元,补助乡镇支出3765万元,支出合计472725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4199万元,比2015年快报数下降57.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4156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39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原在基金收支核算的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残疾人保障金、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的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等6个基金科目收支调整纳入公共预算,基金收支安排相应减少。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24199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65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304 万元,收入总计4415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4156万元,收支平衡。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011万元,比2015年快报数下降 74.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007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51.6 %。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20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245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609 万元,收入总计3007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0073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5189万元,较2015年快报数增长6.3%,其中:保险费收入50558万元,较2015年快报数增长9.9%;利息收入1085万元,较快报数增长9.4%;财政补贴收入43136万元,较快报数增长2.9%;转移收入410万元,较快报数下降34.3%。收入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结合我区历年社保基金的实际增长情况,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较上年增长比例不低于10 %,因此,保费收入相应增长。二是在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基本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人员补助水平将提高到年人均410元。三是严格执行保值增值规定,按优惠利率计息,增加定期存款,利息收入比上年增长。

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4876万元,较2015年快报数增长12.6%,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4870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2.8%,转移支出6万元,较快报数下降25%。支出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调整待遇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所增长。二是按照中央提高医疗报销比例,适当消耗历年结余,但不超过累计结余20%的医改工作要求,结合近三年医保待遇支出的平均增长率,合理测算医保待遇支出。三是全区社保基金预算坚持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2016年,全区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8389万元,较2015年快报数增长8.1%,年末滚存结余预算55259万元,较2015年快报数增长7.1%。基金规模仍在逐步扩大,结余继续积累,基金运行稳定。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2个园区和乡级的社会保险基金不独立核算,故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平衡情况与全区数一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6年,按新预算法的要求,除市本级外五县区暂不具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条件,待上级确定后再统一编制,本次暂不报告全区和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四、2016年主要财政工作及措施

为确保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以上的目标任务,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收入征管。一是积极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建立健全大税小税一起抓的管控机制,继续实行以票管税,抓好零星税收的管理,加大稽查力度,依法打击偷、逃、骗税行为,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强化税源征管监控。加强部门联合治税工作力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效共享信息资源。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研判,密切关注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工程进展,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完善财政票据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点收入的征管,提高非税收入对财政增收的贡献。

(二)科学规范管理财政支出。一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障政府履行职能、机构有效运转的基础上,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按可持续、保基本原则安排好民生支出。二是加大财政综合扶贫投入力度。强化财政综合扶贫投入体系,财政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扶贫开发。深入推进财政扶贫机制创新,针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通过支持易地安置、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就业能力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等,支持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三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步伐。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不断提高医改资金使用效益;以农村基础教育为重点,推进“全面改薄”计划、“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规划”,落实好“教育惠民”国家政策;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支持社会保险“扩面工程”,规范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四是保持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密切关注中央和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资金投向重点,主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支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开发、农田水利、农村公路等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投入,促进投资持续快速增长。

(三)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深入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增强预算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预算改革工作,重点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和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按要求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二是严格规范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确保财政国库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继续推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切实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三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不断强化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评审,以评审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不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四是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建立区乡预算运行服务网络,健全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切实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四)依法加强财政监管。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控制节点、加强监督为重点,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建立并推行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财权有序运行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一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努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二是稳步推进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有效防控财政风险。认真贯彻国家宏观金融政策,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继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将政府存量债务还本付息纳入年初预算,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严格将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政府债务,有效管控债务风险。三是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新预算法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约束,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四是努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公开制度。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除涉密信息外,都要全部公开,并且要细化公开的内容,使所有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都置于阳光之下,倒逼和推动用钱部门切实加强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五)全力抓好财源培植。一是加大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保障力度。继续对烟草、蚕桑等产业实施财政扶持,巩固提升基础财源。加强对民营企业、非公企业的奖励扶持,着力培育规模企业,做大做强骨干财源。积极培育现代服务、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壮大新型财源,提高财政持续增收能力。二是积极鼓励支持发展县域经济。兑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挂钩、香料烟生产目标、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等考核奖励,进一步调动区乡两级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企业项目申报、建设力度。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大企业生产经营、房地产市场、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的引导扶持力度,发展和巩固骨干财源,积极培育新兴财源,提高财政持续增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