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教育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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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21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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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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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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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14
隆阳区教育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机关)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管理全区中、小学经费的使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二)机构设置情况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教育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98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基础教育股、校安建办、安全股、党办、资助中心、工会办公室、营养办、师训办、教育督导办公室、教研室、电教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0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退休32人;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8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教育局在区委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小升初升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4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教育局教研室、电教仪器站、青少年活动中心、资助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51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部门财务总收入5374.44万元,较上年增840.86万元,同比增18.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74.44万元,较上年增840.86万元,同比增18.54%,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74.44万元,较上年增840.86万元,同比增18.54%,其中,本年收入5374.44万元,较上年增840.86万元,同比增18.54%,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74.44万元,较上年增840.86万元,同比增18.54%,(本级财力5374.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 万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74.44万元,较上年增支840.86 万元,同比增18.54%,其中:基本支出733.44万元,占总支出的13.65%,项目支出4641万元,占总支出的86.35%。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0101款”支出240.54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的支出、“2050299款”支出379.59万元,主要反映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的支出、“2080505款”支出113.3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支出、“2050202款”支出100万元,主要反映小学教育的支出、“2050203款”支出748万元,主要反映初中教育的支出、“2050204款”支出2009万元,主要反映高中教育的支出、“2050299款”支出1784万元,主要反映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733.44万元,项目支出4641万元)。2018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74.44万元。
基本支出733.4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83.41万元,津贴补贴259.45万元,绩效工资25.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31万元等(工资福利支出)681.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6%;办公经费14.2万元,工会经费11.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7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9.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1%。生活补助2.43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3%。与上年对比减少43.1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主要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人员减少。
项目支出4641万元,包括办公经费1497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租赁费637万元,培训费33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4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92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2.94%。助学金240万元,奖励金242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39%,房屋建筑物购建10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0万元等(资本性支出)123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6.68%,。与上年对比增加88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主要是本年度各学校项目资金增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2327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2327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232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733.44万元,较上年减43.14万元,同比减5.5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81.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6%,较上年减39.46万元,同比减5.4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与调出人员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49.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1%,较上年减3.73万元,同比减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与调出人员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3%,较上年增0.05万元,同比增2.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641万元,较上年增884万元,其中:
1.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经费2921万元,较上年增1679万元,同比增130.1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办公用品费增加。
2. 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经费482万元,较上年减233万元,同比减32.5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助学金减少。
3. 2018年资本性支出的补助项目经费1238万元,较上年减562万元,同比减31.2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薄弱学校区级配套资金减少。
其中2018年项目:
1、板桥中心学校多媒体建设资金1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2、第一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7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3、高中公用经费14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3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6、保九中增设变压器及电路改造资金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7、职业教育专项经费3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教师培训经费 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经费 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高考、中考成绩优异学校奖励资金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隆阳区全面实施“改薄”项目计划工作经费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引进人才资金(民营教育发展资金)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奖及专项经费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保山一中老校区租赁费6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5、2018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基层党建工作经费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7、薄改项目区级配套(含仪器设备)4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0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9.23万元,较上年减3.73万元,同比减7%,占基本支出的6.7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与调出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