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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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21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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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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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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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14
隆阳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隆阳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总编制27名,其中事业编制26名(含领导编制3名)。工勤编制1名,内设6个部门。分别为:编辑部、新闻部、栏目部、播出部、技术部、办公室。领导编制3名,即新闻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内设部门
1、编辑部
岗位职责:
具备采访、策划能力,廉洁自律、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新闻部
岗位职责:
熟悉并掌握电视新闻采访、摄像、制作等技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事业心、责任感较强,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栏目部
岗位职责:
熟练掌握栏目定位和特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事业心、责任感较强,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播出部
岗位职责: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职业道德和安全播出意识,熟练掌握播控技能,具备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播出任务的能力。
5、技术部
岗位职责: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感和电脑与网络知识,能及时处理记者、编辑、制作、播出在采、编、播过程中所遇到的技术难题和设备故障;熟悉新闻中心采、编、播设备技术操作确保中心采、编、播各个环节正常运转。
6、办公室
岗位职责:
具备《隆阳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近三年履职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7人,内设部室有:编辑部、新闻部、栏目部、播出部、技术部、办公室。其中:在职在岗25人,退休人员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新闻中心重点工作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内宣鼓劲、外宣扬名”为目标,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常规宣传扎实有效,重点宣传成效突出,自办节目特色凸显,保证节目安全播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财务总收入258.08万元,较上年增16.83 万元,同比增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8.08万元,较上年增16.83 万元,同比增7%,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财政拨款收入258.08万元,较上年增 16.83 万元,同比增7%,其中,本年收入258.08万元,较上年增 16.83万元,同比增7%,上年结转收入2.0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8.08万元,较上年增16.83 万元,同比增7%,(本级财力258.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隆阳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预算总支出258.08万元,较上年增支16.83 万元,同比增7%,其中:基本支出218.08万元,占总支出的85%,项目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15%。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70405 电视-工资福利支出:169.4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
2070405电视-商品和服务支出:17.59万元,主要反映日常公务开支、及长期聘用人员劳务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0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
2070405 电视-项目支出40万元,主要反映电视专用设备购置维护。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218.0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78.90万元;津贴补贴76.43万元;绩效工资14.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0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05万元;电费1.50万元;差旅费0.80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劳务费9.49万元;工会经费3.10万元。
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费4.00万元;专用材料费5.0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 0个,采购预算资金 0万元,其中: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 0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218.08万元,较上年增 16.83 万元,同比增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200.4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较上年增6.82万元,同比增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基数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7.5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较上年增10.01万元,同比增132%。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4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其中:
1.2018年广播电视专用设备维护项目经费40万元,较上年增0 万元,同比增0%,增减变化的原因没有新增项目。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0.05万元,(增)的主要原因是广播电视节目技术交流与维护产生的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购置;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0.65万元,较上年(增)0.05万元,(增)的主要原因是广播电视节目技术交流与维护产生的费用增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7.59万元,较上年增10.01 万元,同比增132%,占基本支出的8%。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