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隆阳区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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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21403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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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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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14
政协隆阳区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政协隆阳区委员会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召开一年一次的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征集和办理委员提案。2.组织政协委员对国家和地区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3.围绕区委、区政府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4.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加台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和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归侨侨眷的联谊工作。5.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6.做好教、科、文、卫、体的协调发展和文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出版工作。7.做好市政协组织的政协委员或专委会委员视察、调研的服务工作。8.联系和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协联络组工作和政协理论研讨工作。9.完成区委、政府和市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政协机关内设2室7委: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综合股、财务股、秘书股)、研究室、提案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民族宗教华侨联络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在中共隆阳区委的领导和市政协的指导下,一方面认真履行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团结带领各民主党派、工商群团组织以及各族各界人士与全体政协委员,团结一致,攻克艰难,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圆满组织召开区政协五届二次全体会议,组织五届政协委员培训,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组织委员调研视察,并完成调研报告。另一方面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区经济建设各项工作,主要协调和推进“三个万亩”项目工作实施,同时分别协助区委政府抓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各项挂钩联系工作均出色完成了目标任务,做到即议政又出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0。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政协隆阳区委员会部门财务总收入866.38万元,较上年增69.06 万元,同比增8.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6.38万元,较上年增79.06万元,同比增10.04%,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6.38万元,较上年增69.06万元,同比增8.66%,其中,本年收入866.38万元,较上年增79.06 万元,同比增10.04%,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6.38万元,较上年增79.06万元,同比增10.04%,(本级财力866.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6.38万元,较上年增支69.06万元,同比增8.66%,其中:基本支出550.38万元,占总支出的63.53%,项目支出316万元,占总支出的36.47%。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各级政治协商会议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550.38万元,项目支出31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政协隆阳区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550.38万元,较上年增40.06万元,同比增7.8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76.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5%,较上年增72.78万元,同比增1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调入人员增加,所需经费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60.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4%,较上年增45.6万元,同比增3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的统发工资中的“公务交通补贴”43.32万元列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其他交通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1%,较上年减78.33万元,同比减86.0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退休费不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退休费”列支。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16万元,较上年增29万元,其中:
1.2018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10万元,较上年增10万元,同比增1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区财政未安排此项资金。
2. 2018年政协会议项目经费110万元,较上年减5万元,同比减4.3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政协会议议程没有2017年多。
3. 2018年委员视察项目经费1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4. 2018年参政议政项目经费176万元,较上年增104万元,同比增144.4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区政协提案办理专项资金100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无此项目,但在年中调整预算时安排60万元区政协提案办理专项资金。
5. 2018年其他政协事务项目经费1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18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公务用车已全部移交隆阳区公车管理平台,公务接待费待区级财政安排,按照实际拨款安排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18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待区级财政安排,按照实际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0.76万元,较上年增45.6万元,同比增300%,占基本支出的11.0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是2018年的统发工资中的“公务交通补贴”43.32万元列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其他交通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