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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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21402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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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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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14
隆阳区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委政策研究室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委政策研究室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25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经济股、社会事业股、农村经济发展股、改革协调督查股、农村信息与督查股、新农村建设股。隆阳区委政策研究室、隆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隆阳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隆阳区委政策研究室是为区委决策服务、从事综合性研究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1)根据区委指示,起草区委主要领导和区政府其他领导的重要讲话稿、文稿;参加起草或组织协同区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区委重要文件、文稿。(2)根据区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组织本室或协同区级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就区委关注的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区委决策参考。(3)调查了解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向区委反映新情况、新经验,并提出相关建议。(4)组织编辑《政研参考》。(5)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从事区委、区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研究部门,主要职责是:(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工作;筹办区委、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工作综合、专题会议和涉农重要活动。(2)牵头起草区委、区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负责组织涉农部门进行农业农村工作的政策调研,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决策进行研究。(3)对全区农业农村发展、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掌握和反映农业农村发展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隆阳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处理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政策研究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1)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2)协调督促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3)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4)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5)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6)负责完成区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政策研究室正科级行政单位,办公地点在隆阳区同仁街33号,编制25人,其中:行政21名,工勤编制4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经济股、社会事业股、农村经济发展股、改革协调督查股、农村信息与督查股、新农村建设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隆阳区委政研室在区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三农、政策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精准扶贫等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无。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委政策研究室财务总收入573.9万元,较上年增335.56万元,同比增140.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3.9万元,较上年增335.56万元,同比增140.79%,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委政策研究室财政拨款收入573.9万元,较上年增335.56万元,同比增140.79%,其中,本年收入573.9万元,较上年增335.56万元,同比增140.79%,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3.9万元,较上年增335.56万元,同比增140.79%,(本级财力573.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 万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隆阳区委政策研究室预算总支出573.9万元,较上年增支335.56万元,同比增140.79%,其中:基本支出224.2万元,占总支出的39.07%,项目支出349.7万元,占总支出的60.93%。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31(款)”支出310万元,主要反映2018年区级新农村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类)-03(款)”支出39.69万元,主要反映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2018年支付利息的支出。“201(类)-36(款)”支出80.27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类)-05(款)”支出35.8万元,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类)-01(款)”支出108.14万元,主要反映农林水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224.2万元,项目支出349.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委政策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224.2万元,较上年增5.9万元,同比增2.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9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较上年增6.8万元,同比增3.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8%,较上年减1.07万元,同比减3.9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2%,较上年增0.1万元,同比增6.6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遗属补助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隆阳区委政策研究室预算项目支出349.69万元,较上年增329.69万元,其中:
1.2018年隆阳区委政策研究室项目经费349.69万元,较上年增329.69万元,同比增1648.4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3105区级新农村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增加300万元,2320304债务付息支出增加39.69万元,2013601农村危改建设项目经费减少10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6.2万元,较上年减1.07万元,同比减3.92%,占基本支出的11.6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减少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0.9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