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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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21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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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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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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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14
隆阳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隆阳区委政法委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管理全区政法工作;
(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3)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组织、协调和推动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并逐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研究有关方针和政策,向区委提出建议及工作部署意见,并组织贯彻实施。
(6)负责防范、处理邪教问题以及清理整顿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掌握邪教动向,收集有关信息,防范各类邪教组织的扰乱和渗透活动;
(7)督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8)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依法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9)组织推动全区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政法工作;
(10)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11)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针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法部门工作特点,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
(12)指导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领导和管理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隆阳区委政法委员会(610办)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05〕81号)精神,区委政法委属正科级单位,内设6个科级机构、2个股级机构。
1.办公室。负责对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材料、信息、督办、会务、信访、收发、文印、档案、财务、接待、外事、福利、保密、保卫、图书资料、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2.政治处。负责调查了解全区政法队伍建设状况,研究和提出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和意见;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了解和督促政法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重大案件;检查督促政法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执纪执法工作和本机关工、青、妇工作。
3.维稳办。负责调查掌握全区社会稳定动态;协调、指导各乡(镇)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和重大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等工作的处置;加强与区综治维稳委员会委员的联络工作,推动和促进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4.综治办。负责收集、掌握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和动态,研究提出工作思路、任务和对策建议;指导和组织检查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典型经验;加强与各乡(镇)和区直综治维稳委员会委员的联系;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做好原“法轮功”练习者和邪教组织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反弹;适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反邪教专项斗争,依法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案件;依法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把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学习教育中;开展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加大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宣传力度,把处理“法轮功”及其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学习的重要内容。
6.依法治区办。依法治区办是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面推进全区依法治区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总体规划,制定落实总体规划的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制定全区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体系及考评办法。根据领导小组的授权,组织协调对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和落实依法治区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掌握全区依法治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对依法治区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区专项调研和理论研究,分析依法治区工作的形势、任务,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召开依法治区工作的有关会议,以及各种调研活动,为领导小组有效地指导依法治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开展全区普法工作;承办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禁毒办。负责全区禁毒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考核工作;研究全区禁毒形势,制定预防、打击和整治对策;承办区委、区政法和上级禁毒委交办的禁毒工作有关事项;组织、协调全区禁毒宣传和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禁毒业务培训;协调区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落实有关禁毒工作;承担区禁毒办的日常事务。
8.法学会。积极发展会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经常了解和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法学法律界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团结和带领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参与地方立法总体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的咨询、论证、修改等工作,参与地方性和行业性法治评估工作,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人才、智力优势,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委政法委、隆阳区610办。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区委政法委部门财务总收入560.27876万元,较上年减64.87124万元,同比减11.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0.27876万元,较上年减64.87124万元,同比减11.58%,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0.27876万元,较上年减 64.87124万元,同比减11.58%,其中,本年收入560.27876万元,较上年减64.87124万元,同比减11.58%,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0.27876万元,较上年减64.87124万元,同比减11.58%,(本级财力560.278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0.27876万元,较上年减支64.87124万元,同比减11.58%,其中:基本支出221.27876万元,占总支出的39.5%,项目支出339万元,占总支出的60.5%。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36(款)”支出,主要反映基本的支出、“201(类)-36(款)”支出,主要反映项目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35.85万元,项目支出 33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 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区委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221.27876万元,较上年增74.22876万元,同比增33.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68.588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2%,较上年增45.1846万元,同比增26.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52.6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较上年增29.04416万元,同比增55.1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人员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60.27876万元,较上年减支64.87124万元,其中:
2018年区委政法委项目经费339万元,较上年减70万元,同比减20.6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依法治区办项目经费减少。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4.5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8.5万元,较上年(增)减3.5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规范接待费制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2.6898万元,较上年增29.04416万元,同比增55.12%,占基本支出的23.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