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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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2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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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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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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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2-14
隆阳区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接待办公室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负责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率团赴外省、市、县考察的前站工作及区领导有关服务工作;协助部门做好招商引资、经济贸易工作。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参与区级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的后勤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接待工作、加强与各乡镇(街道)、部门的接待联系和工作沟通;负责全区接待网络建设和接待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办理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及负责人的接待工作、招商引资接待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接待办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11人,内设机构有:综合股、接待股、接待服务中心。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及负责人的接待工作、招商引资接待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接待办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11人,内设机构有:综合股、接待股、接待服务中心。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接待办部门财务总收入303.48万元,较上年增(减) 24.04万元,同比减少7.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3.48万元,较上年减少24.04万元,同比减少7.34%,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3.48万元,较上年减少24.04 万元,同比减少7.34%,其中,本年收入303.48万元,较上年减少24.04万元,同比减少7.34%,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48万元,较上年减少24.04万元,同比减少7.34%,(本级财力303.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3.48万元,较上年减少24.04万元,同比减少7.34%,其中:基本支出58.48万元,占总支出的19.27%,项目支出245万元,占总支出的80.73%。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350”支出,主要反映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单位人员工资、接待经费等支出,“2080505”款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58.48万元,项目支出 24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 万元,其中: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接待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58.48万元,较上年减少1.34万元,同比减少0.0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52.0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7%,较上年减少5.65万元,同比减少9.7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列入商品服务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3%,较上年增加4.31万元,同比增加207.2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列入商品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45万元,较上年减少22.80万元,其中:
1.2018年接待项目经费237万元,较上年减少26.7 万元,同比减少10.1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接待标准降低。
2. 专项业务费8.00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业务专项经费增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3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26.7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标准降低。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237万元,较上年(增)减26.7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标准降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39万元,较上年增加4.31万元,207.21%。占基本支出的10.9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列入商品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