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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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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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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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4

隆阳区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地震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1〕138号)精神,隆阳区地震局属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1.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实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2.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

3.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工作预案并做好督促检查、备案和演练;执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联席会议的决定,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指挥部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依法从事地震监测工作;加强地震监测管理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研究,加强防震减灾科技创新,提出地震预测意见和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对策建议;负责震情、地震灾情等地震综合信息速报;参与国家和省市地震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区的震灾损失评估工作;按区政府要求,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社会动员,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全民防震减灾素质,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6.依法管理区内地震监测设施和保护地震观测环境;组织全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的调查落实,加强“三网一员”建设。

7.全面监督管理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防震减灾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1〕138号)精神,隆阳区地震局属正科级单位,内设4个股级机构。

1.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内外协调,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全局政工、机构编制、人事、会务、公文处理、档案、保密、财务、后勤等工作。

2.监测预报股。按照地震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全区地震监测、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实施全区地震监测、预测预报工作并加强地震监测、预测预报工作的研究;负责全区地震监测仪器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测震台站、强震台站实施运行维护管理,对全区监测网点的布设、监测设备的更新、监测项目的优化整合、仪器标定检查、计算机网络和信息节点维护等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效提高全区地震监测质量;负责全区地震监测质量管理的实施;负责全区地震宏观联络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并调查落实区内出现的地震宏微观异常现象,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工作。

3.震害防御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开展防震减灾执法检查和督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有关单位地震监测设施设立和撤销、影响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进行审批;负责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参与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4.应急救援股。负责制定和管理本系统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对各级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进行指导;负责区、重点乡镇的地震灾害预测工作,建立并适时更新完善地震应急基础资料数据库;负责协调地震应急装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城市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区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做好地震灾情速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内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负责区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的管理和运行;负责应急通讯保障工作,负责电台的调试、保养及日常维护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以项目促发展,一是继续实施地震宏观观测网点建设项目。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增加宏观观测点建设,在全区形成宏观观测网络,加强管理,切实发挥宏观观测对地震预报的作用。二是实施“村村建”防震减灾固定宣传栏项目。计划逐步在全区所有社区、村委会分别建立防震减灾固定宣传栏,扩展宣传阵地,增强防震减灾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三是扩大防震减灾示范点创建范围。计划每年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点不少于5个。四是争取实施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现有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点的基础上进行提升和建设,形成科普示范基地,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动和教育引导作用。五是全面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项目。创新宣传品印制方式,制作印有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扇子、围裙、购物袋、作业本、笔记本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产品,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

2.抓好地震灾害预防工作。进一步树立“抗震设防,防御为主”的思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工程设防管理,严堵监管漏洞,依法将抗震设防要求核定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并作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纸审查、立项审批的必备条件之一,真正从源头上把好抗震设防关口。

农村防震减灾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将农村民居、基础设施和乡村公共设施建设纳入抗震设防的管理。对农民自建住房通过提供图纸等鼓励搞好抗震设防,对集中建房的实施抗震设防标准。同时,积极开展农民建筑工匠抗震技术培训、农村民居工程抗震设防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得见,学得会,受教育,得实惠,从而逐步提高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水平。

3.加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是根据《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区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以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全区上下联动的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三是利用消防、武警、民兵预备役等现有队伍,按照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发挥他们灾后第一时间抢险救灾作用;四是经常开展地震应急预案和队伍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五是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做好相关救灾物资储备;六是在科学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利用公园、绿地、广场、运动场等空旷地,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4.加大对防震减灾的投入力度。加大申请协调力度,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形成稳定的经费渠道。一是把加强“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作为投入的重点,优先安排,重点保证。尤其是要保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二是加强对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的投入,确保顺利运行。三是研究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保证防震减灾事业长期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

5.切实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一是逐步争取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和人员参公管理的问题。二是不断增加防震减灾设施、设备的配备,提升防震减灾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专业技术力量,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精干高效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

6.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社会的方方面面。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地震局部门财务总收入177.77万元,较上年增19.13万元,同比增12.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77万元,较上年增19.13万元,同比增12.0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7.77万元,较上年增19.13万元,同比增12.06%,其中,本年收入177.77万元,较上年增19.13万元,同比增(减)12.06%,上年结转收入2.4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77万元,较上年增19.13万元,同比增12.06%,(本级财力177.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7.77万元,较上年增支(减支)19.13万元,同比增(减)12.06%,其中:基本支出99.7万元,占总支出的56.08%,项目支出78.07万元,占总支出的43.92%。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20(类)-04款)”支出,主要反映地震事务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99.7万元,项目支出78.0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99.7万元,较上年减1.57万元,同比减1.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6%,较上年减5.93万元,同比减6.0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年初预算绩效工资减少(2017年绩效工资年初预算11.81万元,2018年绩效工资年初预算2.9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3%,较上年增4.36万元,同比增126.3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公务交通补贴4.26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1万元(2017年工会经费年初预算1.45万元,2018年工会经费年初预算1.5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78.07万元,较上年增20.7万元,其中:

1.2018年隆阳区防震减灾专项工作经费60.07万元,较上年增10.7万元,同比增21.6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初预算用于观测点运行维护、监测室改造等监测预报工作经费7.14万元;用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装备购置等应急救援工作经费25万元;用于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点创建等震害防御工作经费27.93万元。

2.2018年隆阳区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运维费8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

3.2018年隆阳区地震局办公楼修缮工程10万元,较上年增10万元,同比增1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年初预算办公楼修缮增加10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81万元,较上年增4.36万元,同比增126.38%,占基本支出的7.8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公务交通补贴4.26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1万元(2017年工会经费年初预算1.45万元,2018年工会经费年初预算1.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