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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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8-0214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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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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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4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不含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财政非税收入安排收支、上级预算安排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部门预算公开以隆阳区财政局(隆财预【201857号文件)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为准)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区公路和水路交通的政府职能部门,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标准,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单位,行业上受市交通局的领导。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主要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具体政策措施,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的体制改革工作;2、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3、优化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4、承担着全区农村公路修建、改建、养护等工作,码头渡口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12人,内设10个机构,其中1个副科级机构(保山市隆阳区地方海事处),9个股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基本建设管理股、综合规划股、资产财务股(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路政管理股(路政大队)、交通战备办公室、地方海事处(航务管理所)。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海事执法用,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退休15,工资移交人社局发放;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同时2018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交通强国的起步之年。一年来,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在区委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四个全面为指导,深刻领悟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创建绿色交通、智慧交通、综合交通、平安交通的总体目标,举全局之力,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奋力推动隆阳交通运输事业赶超发展。

2018年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将会做好以下工作:进行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道路建设项目续建,落实执行2018年涉农资金整合道路建设项目;完成路域环境绿化优化项目工程,完成市、区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投资目标,向上争取资金目标、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协助相关部门建设好高速公路及铁路的工作并且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完成沙河至宝盖山的护林防火,确保勐来大桥建成通车,确保水路运输安全、保护好水域环境清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交通运输局财务总收入214.4163万元,较上年增(减)15.5163万元,同比增(减)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4163万元,较上年增(减)15.5163万元,同比增(减)7.8%,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4.4163万元,较上年增(减)  15.5163万元,同比增(减)7.8%,其中,本年收入214.4163万元,较上年增(减)15.5163万元,同比增(减)7.8%,上年结转收入1493.4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5万元(遗属补助),项目支出1492.3万元(在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4.4163万元,较上年增(减) 15.5163 万元,同比增(减)7.8%,(本级财力214.41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不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4.4163万元,较上年增支(减支)15.5163万元,同比增(减)7.8%,其中:基本支出214.416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5316万元,主要反映工资中全年代扣代缴个人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的支出、“2140101-行政运行支出154.2331万元,“2140131-海事管理支出26.6516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167.658万元,机关运行费用9.3531万元(含工会经费3.3531万元),遗属补助费用3.8736万元等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214.41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未年初预算安排计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投资建设规模尚未确定,不含此支出。不含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财政非税收入安排收支、上级预算安排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部门预算公开以隆阳区财政局(隆财预【201713号文件)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为准))。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 万元,其中: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其他资金 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214.4163万元,较上年增(减)15.5163万元,同比增(减)7.8%,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83.78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72%,较上年增(减)24.8796万元,同比增(减)15.6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调动、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政策性工资调整造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7531万元(含交通补贴1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8%,较上年增(减)20.2331万元,同比增(减)310.32 %。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部门预算中不含交通补贴费,而2018年部门预算中含交通补贴17.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1%,较上年增(减)29.5964万元,同比增(减)88.43 %。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部门预算中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0.48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中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

1.2018年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项目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未年初预算安排计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投资建设规模尚未确定,不含此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1.72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17年实际支出情况确定2018年预算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未购买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2万元,(增)的主要原因是2017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未列入,2018年已按车辆编制安排。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2.8万元,较上年(增)减1.72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17年实际支出情况确定2018年预算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3531万元,较上年增(减)2.83万元,同比增(减)43.53%,占基本支出的4.3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列入年初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