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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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170207-00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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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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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07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 名词解释      

    

关于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部门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我局内设37个机构,包括:警令部、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国保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刑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反恐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新雨社区、戒毒康复农场、图侦大队、治安拘留所以及18个基层派出所。我局担负着隆阳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治安维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全区治安稳定,防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侦办毒品犯罪案件,开展毒品禁种、禁吸工作;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侦办危害公共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和利用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负责全区的户籍管理工作,办理居民身份证;组织开展群范群治、重点人口管理、违法犯罪人员帮教等预防工作;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羁押、监管和行政、司法、治安拘留人员的执行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区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战略为指引,准确把握深化公安改革的脉搏,按照推动“四项建设”、深化民意引领警务改革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市局党委提出的“隆阳分局不仅要把工作放在全市五县区比,而且要放在全省16个州市市政府所在地公安机关来思考、来谋划、来加强,以改革创新、勇争一流的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跨越发展”的重要指示,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倾力打造“五个过硬”队伍,打赢“翻身仗”、争当“排头兵”,奋力开创隆阳公安工作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找准角色定位,当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主力军;提升防控等级,当好平安隆阳法治隆阳的建设者;深化公安改革,当好推进“四项建设”的“先锋队”;坚持问题导向,当好深化民意引领的“排头兵”;全力保障十九大顺利召开。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财政改革目标,结合公安机关自身重点任务,以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民族团结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和完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收支分类改革,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规范收支管理,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逐步建立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和绩效考评制度,努力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方针政策。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增强预算编制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2.综合预算原则。加强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政府财力。实行预算内外资金、其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科学合理原则。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地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积极推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基本支出预算按定额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按科学排序确定,并逐步完善项目支出评审论证制度。        

(三)编制方法      

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准备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上级部门项目编审体系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具体内容,准确测算项目支出需求规模,并对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分解到明细项目和具体用途。强化总量控制,优化支出结构,规范开支标准,落实责任。      

(四)总体思路      

以主要职责为重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37个单位,分别是警令部、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国保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刑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反恐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新雨社区、戒毒康复农场、图侦大队、治安拘留所以及18个基层派出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17人,其中:行政编制51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0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0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26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23人。车辆编制70辆,实有车辆7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区公安局财务总收入11272.06万元,较上年增3638.22万元,同比增47.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72.06万元,较上年增3638.22万元,同比增47.6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72.06万元,较上年增3638.22万元,同比增47.66%,其中,本年收入11263.14万元,较上年增3629.3万元,同比增47.54%,上年结转收入8.9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72.06万元,较上年增3638.22万元,同比增47.66%,(本级财力9864.06万元,专项收入1408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72.06万元,较上年增支3638.22万元,同比增47.66%,其中:基本支出8902.06万元,占总支出的78.97%,主要是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增加造成;项目支出2370万元,占总支出的21.03%,原因是201612月隆阳区招录了128名禁毒专干,区级禁毒经费保障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04(类)02(款)01行政运行支出7347.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7347.25万元(用于开支人员工资支出6549.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78.1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9.84万元);      

2204(类)02(款)17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363.53万元(用于开支人员工资支出346.7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8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万元);      

3208(类)05(款)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71万元(用于开支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71万元);      

4208(类)05(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4.56万元(用于开支工资福利支出1164.56万元);      

5)项目支出2370万元,因支出功能科目及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公安局机关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7710.78万元,较上年增2819.51万元,同比增57.64%,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95%,较上年增3408.85万元;2.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80万元,较上年增16.59万元,同比增1.72%,占基本支出的11%。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隆阳区涉毒收治中心投入使用,增加了收治中心的办公经费、水电费、日常维修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公安局机构、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0万元,如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开支。较上年增267.06万元,同比增12.70%,原因是201612月隆阳区招录了128名禁毒专干,区级禁毒经费保障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715万元,其中货物类20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515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71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五;公车运行维护费72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3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