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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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7-020708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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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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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07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 名词解释

 

关于中共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职责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共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编制人数为22名。内设机构有:综合股、督办股、信访接待一股、信访接待二股、书记区长信箱办公室、群众工作股、处突股、心理疏导中心。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走访活动制度,开展区级领导定期分类预约接访,畅通群众信访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构建群众诉求表达和处理平台,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行“21315”工作法,形成合力化解信访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着力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逐一落实信访事项责任主体、包案领导,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解决一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定期召开区委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上报“骨头案”、“钉子案”、“无头案”,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用中央和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进行救助。

(三)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全面掌握信访维稳动态,及时化解和消除赴昆进京上访及集体访的苗头隐患。区信访局将提前谋划,超前部署,进一步做好2017年国家、省、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时期稳控工作。

(四)严格规范秩序,认真做好依法治访推进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做好群众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隆办发〔201433号),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全局对影响信访秩序的问题予以足够重视,加大依法治访工作力度。对赴昆进京非访人员、挑头闹事等上访人员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区委信访联席会议将加强信访积案动态化管理,对缠访、闹访,组织煽动上访的人员和进京非访的无理上访人员,加强 法制教育,在思想上疏导、行为上规范,有效减少违法上访现象。

(五)进一步加强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力度,不断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坚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案结事了”为标准,以“息诉罢访”为目标,切实加大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复杂信访问题,由区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牵头,多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坚决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破解信访难题,实现大多数重信重访案件案结事了,切实提高办结效率。进一步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减少存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到市赴昆进京非正常上访。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加大对乡镇(街道)、区委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检查工作;适时组织信访信息系统操作和视频接访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操作能力。指导全区信访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讲奉献、顾大局,熟悉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需要。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尽快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原则。财政预算内拨款、预算外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均应作为部门预算收入;在安排支出时,要综合考虑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等情况,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原则。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改变资金投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各部门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部门收支预算的编制,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3、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要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正常发放,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各部门在安排支出预算时,要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人员经费要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离退休实有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日常公用经费要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核定;对项目支出要按照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具体落实到项目。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信访局财务总收入301.79万元,较上年增68.32  万元,同比增29.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1.79万元,较上年增增68.32万元,同比增29.2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1.79万元,较上年增(减)68.32万元,同比增29.26%,其中,本年收入301.79万元,较上年增68.32  万元,同比增29.26%,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1.79万元,较上年增68.32万元,同比增29.26%,(本级财力301.7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1.79万元,较上年增支68.32万元,同比增29.26%,其中:基本支出174.86万元,占总支出的57.94%,项目支出126.93万元,占总支出的42.0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3(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单位人员工资等支出,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为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支出、人员工资支出、2010308信访事务,用于项目的支出,“2080505款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74.86万元,较上年增62.85万元,同比增56.11%,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48%,较上年增62.68万元2.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15万元,较上年增0.25万元,同比增4.24%占基本支出的3.52%。与上年对比0.2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调整。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93万元,如会议维稳等开支。较上年增5.47万元,同比增4.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新增房屋修缮经费支出1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货物类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 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1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没有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没有增减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没有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公务接待费3.1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没有增减变化。

八、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