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工商联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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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7-02071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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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2-07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 名词解释
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工商联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部门职能
隆阳区工商联是区委领导的由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区工商联机关是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和隆阳区商会的工作机构,是党委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统一战线及经济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区工商联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指导和联系乡镇商会、行业商会的工作。
(二)调查研究,参政议政。深入基层,深入会员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全区社会、经济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推荐工作;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向非公经济人士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经济人士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培养和造就广泛团结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积极向上、具有奉献精神、新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队伍。
(四)维护非公经济的合法权益,努力为非公经济服务。积极反映非公经济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营造公平、宽松的市场环境;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经济信息,开展法律、管理、财会、审计、融资、工商专业知识的咨询、培训与服务;指导非公经济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素质与抗风险能力;组织参与各种商务考察活动,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强化精品名牌意识。
(五)组织开展与台、港、澳地区及世界各国工商社团、经济组织、人士的联系和交往,促进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往来,积极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为我区非公经济发展服务。
(六)引导非公经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走“共同富裕”之路,树立“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思想,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回报社会。
(七)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全球市场一体化,积极引导,帮助各工商经济界人士、社会服务领域组建行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商会促进民间经济交往、规范经营、公平有序竞争的作用。
(八)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和企业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九)加强对光彩事业基金的管理,做好光彩事业有关项目的争取和实施。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事项。
2.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隆阳区工商联在区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做好全区工商联的联络协调作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本着收入打足、支出打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自求平衡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增加收支”的指导方针,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的观念,加强制度建设和财物监督,规范财务行为,精打细算,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确保2017年收支预算的圆满完成。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工商联财务总收入94.95万元,较上年增8.82万元,同比增9.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95万元,较上年增8.82 万元,同比增9.29%,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95万元,较上年增8.82万元,同比增9.29%,其中,本年收入94.95万元,较上年增8.82万元,同比增9.29%,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95万元,较上年增8.82万元,同比增9.29%,(本级财力94.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95万元,较上年增支8.82万元,同比增9.29%,其中:基本支出85.86万元,占总支出的90.42%,项目支出9.1万元,占总支出的9.5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科目分别列“2012801”支出,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的支出;科目“2080505”支出,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工商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85.86万元,较上年增11.13万元,同比增12.96%,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28%,较上年增25.14万元;2.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68万元,较上年增0.56万元,同比增79.21%,占基本支出的3.12%。与上年对比增64.5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工商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万元,用于2017年部门换届经费开支。较上年(减)2.3万元,同比减20.2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项目缩减。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其中货物类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4万元(为云南省工商联改善基层工商联办公条件项目经费)。
六、 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0;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已实施公务用车改革。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支出。
八、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