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委史志委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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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7-02071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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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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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07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 名词解释

 

关于中共隆阳区委史志委部门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中共隆阳区委党史资料的收集、编撰、研究及出版发行工作。

2.负责隆阳区地方志资料的收集、编撰、研究及出版发行工作。

3.负责对全区各乡(镇)、各部门的党史、地方志编撰的指导和审批工作。

4.负责隆阳区历代旧志、古籍的整理、研究和出版发行工作。

5.从事滇西抗战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及宣传发动工作。

6.从事党史、地方志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和各乡(镇)、区直各部门提供地情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2017年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7年,隆阳区委史志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隆阳实际拟定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撰方案;负责组织编撰、出版、发行地方党史、地方志和《隆阳年鉴》《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党史、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出版、发行旧志和古籍,推动隆阳历史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完成市委史志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委史志委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分别是:

1.指导思想。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相促进。

2、基本原则:按照全面完整、统筹平衡、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细化预算编制原则,按照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对人员经费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遗属实有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日常公用经费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核定;对项目支出按照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具体落实到项目。

3.编制方法。前期论证、准备,按照上级部门项目编审体系的要求,准确测算项目支出需求规模,并对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分解到明细项目和具体用途。

4.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遗属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委史志委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172.31万元,较上年增42.86万元,同比增33.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31万元,较上年增42.86万元,同比增33.11%,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2.31万元,较上年增42.86万元,同比增33.11%,其中,本年收入172.31万元,较上年增42.86万元,同比增33.11%,上年结转收入8.2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31万元,较上年增42.86万元,同比增33.11%,(本级财力172.3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31万元,较上年增支42.86万元,同比增33.11%,其中:基本支出172.3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一般公共服务-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1.02万元,主要反映区委史志委行政运行的支出,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29万元,主要反映2017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委史志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72.31万元,较上年增(减)42.86万元,同比增(减)33.11%,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32.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65%,较上年增65.16万元2.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0.22万元,较上年减22.31万元,同比减35.68%,占基本支出的23.3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工会经费测算基数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增加;离退休工资调整不在本单位发放,《隆阳年鉴》(原来为《隆阳大事记述》)工作经费调整不在2017年预算中安排,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委史志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 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1.2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革命遗址保护工作和《隆阳年鉴》编撰工作,增加“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与2016年预算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上年(增)减1.2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革命遗址保护工作和《隆阳年鉴》编撰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

八、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