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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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20170207004-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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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2-07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 名词解释
关于政协隆阳区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
1.组织召开一年一次的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征集和办理委员提案。2.组织政协委员对国家和地区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3.围绕区委、区政府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4.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加台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和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归侨侨眷的联谊工作。5.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6.做好教、科、文、卫、体的协调发展和文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出版工作。7.做好市政协组织的政协委员或专委会委员视察、调研的服务工作。8.联系和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协联络组工作和政协理论研讨工作。9.完成区委、政府和市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在中共隆阳区委的领导和市政协的指导下,一方面认真履行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团结带领各民主党派、工商群团组织以及各族各界人士与全体政协委员,团结一致,攻克艰难,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圆满组织召开区政协五届一次全体会议,完成隆阳区政协五届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织五届政协委员培训,组织调研视察14个,并完成调研报告。另一方面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区经济建设各项工作,主要协调和推进“三个万亩”项目工作实施,同时分别协助区委政府抓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各项挂钩联系工作均出色完成了目标任务,做到即议政又出力。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政协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紧紧围绕隆阳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着力做好建言献策、凝聚人心、团结鼓劲、化解矛盾、促进稳定的工作,不断推进人民政协事业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时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隆阳区有关方针政策。2.真实可靠原则。部门预算数据真实准确。3.完整统一原则。涵盖部门的各项收支,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4.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理性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编制方法。根据《隆阳区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及《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结合隆阳区政协机关2017年全年实际财政拨款收入情况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四)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滚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前瞻性和科学性。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保障重点支出。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即:政协隆阳区委员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4人。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政协财务总收入797.32万元,较上年增(减)102.72万元,同比增(减)14.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7.32万元,较上年增(减)102.72万元,同比增(减)14.79%,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7.32万元,较上年增(减)102.72万元,同比增(减)14.79%,其中,本年收入787.32万元,较上年增(减)92.72万元,同比增(减)13.35%,上年结转收入1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7.32万元,较上年增(减) 102.72万元,同比增(减)14.79%,(本级财力797.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7.32万元,较上年增支(减支)82.95万元,同比增(减)11.61%,其中:基本支出510.32万元,占总支出的64%,项目支出287万元,占总支出的3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2010201款项(行政运行)支出502.99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在职人员工资和公务费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9.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2万元。
2.2010204款项(政协会议)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协五届一次全会支出。
3.2010205款项(委员视察)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协常委调研视察支出。
4.2010206(参政议政)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调研视察等活动支出。
5.2010299款项(其他政协事务支出)支出10万元,是上年结转省政协补助用于基层政协改善办公条件。
6.2080501款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7.33万元,此项支出主要反映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政协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510.32万元,较上年增(减)221.88万元,同比增(减)79%,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19%,较上年增减82.78万元;2.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7万元,较上年增(减)1.3万元,同比增(减)15.48%,占基本支出的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81%;与上年对比增加117.62万元,原因主要是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工资。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政协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万元,如委员视察、政协全会、政协换届等开支。较上年增277.6万元,同比增(减)1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按照财政预算批复要求,除2010201款项(行政运行)和2080501款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外全部列入项目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1.5万元,其中货物类11.5万元,工程类3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41.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 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12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和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上年(增)2.77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组织区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车辆租赁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6.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85万元,主要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一些不要的公务接待。
八、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