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教育局(机关)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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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7-020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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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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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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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2-07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教育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97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基础教育股、校建办、校安办、安全股、审计股、党办、工会办公室、营养办、师训办、教育督导办公室、教研室、电教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7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退休26人;单位共有车辆4辆。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7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教育局在区委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小升初升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教育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经济发展为主线,改善民生为根本,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开支,严格控制各类考核评比表彰活动,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相促进;强化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逐步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方法、总体思路:1、统筹兼顾、先安排单位非税收入、保征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重点支出、确保收支平衡。2、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原则。全面真实反映预算内、外资金收入情况,统筹安排部门的支出预算。3、收支平衡的预算原则。部门支出预算不以上支出为基数对比安排,根据当年部门可用财力,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编制支出预算。4、定员定额管理原则。科学制定定额标准,加强定员管理,严格按照定额标准和内容编制基本支出预算。5、归类合并编制预算原则。完善和调整预算编制约束管理机制,避免重复或分散安排,严格实行个人部分与公用部分和专项资金分类归并到相应编制预算。6、盘活单位结余存量资金原则。7、实行部门预算收支平衡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7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教育局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4533.58万元,较上年增793.17万元,同比增21.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33.58万元,较上年增793.17万元,同比增21.21%,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33.58万元,较上年增793.17万元,同比增21.21%,其中,本年收入4533.58万元,较上年增793.17 万元,同比增21.21%,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33.58万元,较上年增793.17 万元,同比增21.21%,(本级财力4533.5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33.58万元,较上年增支793.17 万元,同比增21.21%,其中:基本支出776.58万元,占总支出的17.13%;项目支出3757万元,占总支出的82.8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01--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58.64万元,20502--普通教育支出2656.7万元,20509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498万元,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20.24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776.58万元,较上年增129.27 万元,同比增24.76%,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87%,较上年增259.85万元;2.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2.96万元,较上年增30.15 万元,同比增132%,占基本支出的6.82%。人均年支出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7万元,如:1、隆阳区全面实施“改薄”项目计划工作经费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助学贷款区级配套)3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引进人才资金(民营教育发展资金)3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保山一中老校区租赁费63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经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工资(含营养餐加工费)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美丽中国”项目补助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区级配套资金4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中高考成绩优异学校奖励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评估经费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薄改”项目区级配套资金4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全面实施“薄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小升初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薄改项目区级配套4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第一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7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补助3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开支。较上年增600.9万元,同比增19.0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保一中老校区租赁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教育局机关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696.28万元,其中货物类3696.28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3696.2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6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费用减少5万元,压缩公务接待5万元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公务接待费开支7.6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教育检查产生的费用减少。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