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新城青年农场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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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7-020709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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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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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07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关于国营新城青年农场

2017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职责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国营新城青年农场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25人,内设机构有:党务办公室、场务办公室、财务部、经营发展部、社会事务中心。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单位共有车辆2辆。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7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国营新城青年农场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国营新城青年农场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2017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国营新城青年农场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4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2017年年初新城农场实有在职人数27人,在职人员25人,行政编制人员12人,事业编制人员13人,农垦改革竞聘剩余人员2) 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国营新城青年农场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364.17万元,较上年增83.29万元,同比增22.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4.17万元,较上年增83.29万元,同比增22.87%,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4.17万元,较上年增83.29万元,同比增22.87%,其中,本年收入364.17万元,较上年增83.29 万元,同比增22.87%,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4.17万元,较上年增83.29万元,同比增22.87%,(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4.17万元,较上年增支83.29 万元,同比增(减)0%,其中:基本支出294.17万元,占总支出的80.78%,项目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的19.2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3(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得其他和项目的支出:在类213下的款01是指农业。“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国营新城青年农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294.17万元,较上年增83.29万元,同比增22.87%,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94.17%,较上年增83.29万元2.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占基本支出的0%。(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国营新城青年农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等开支。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没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项目支出:70万元;用于农场集中使用35万元,直接补贴给职工用于生产补贴3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货物类0 万元,工程类 0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 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八、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