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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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7-0207063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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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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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07

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残联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编7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康复股、教育就业股3个股室。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单位共有车辆0辆。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残联在区委政府和上级残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省市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与扶贫、文化体育、信访维权、组织建设等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的稳步推进,为隆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五、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四届五次全会,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拓展预算测算年度,促进政策与预算相结合;加强项目库建设,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2017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目标,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科学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坚持深化改革,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实项目库,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坚持全面统筹,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和统筹使用各类收入,加强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坚持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细化预算编制,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坚持讲求绩效,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39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3.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3.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3.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3.35万元(本级财力393.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5万元,占总支出的24%,项目支出300万元,占总支出的7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1101行政运行79.48万元;主要反映区残联机构正常运转经费;2081104残疾人康复18万元,主要反映残疾人康复支出;2081105就业与扶贫203.3万元,主要反映残疾人就业与扶贫方面的支出;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78.7万元,就要反映残疾人康复、就业与扶贫以外的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残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9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83.94万元(用于开支本单位人员工资支出69.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1万元。

1、 区残联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3.94万元;

2、 日常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

等日常公用经费9.41万元,其中:劳务费0万元;购置电脑设备0万元;办公费1.6万元(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邮电费万元;工会经费1.51万元;其他交通费6.3万元。

3、 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0.75万元。其中:遗嘱补助0.73万元;独子费0.02万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残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残疾人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具体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扶贫与就业及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经费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在残疾人康复、就业与扶贫、文体宣传、组织建设等方面对残疾人救助与扶持的投入。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