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营新城青年农场部门预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04_A/2017-020705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2-07
附件1
国营新城青年农场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编制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 项目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国营新城青年农场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25人,内设机构有:党务办公室、场务办公室、财务部、经营发展部、社会事务中心。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单位共有车辆2辆。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7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国营新城青年农场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国营新城青年农场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2017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国营新城青年农场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17年国营新城青年农场(单位)预算总收入36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36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17万元,占总支出的80.78%;项目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的19.2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国营新城青年农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4.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29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国营新城青年农场集中使用35万元,直接补贴给职工用于生产补贴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万元。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88万元对比,增加83.29万元,增长22.87%,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94.17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1、用于新城农场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集体转业官兵,其中:⑴管理人员经费237.77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共25人:公共管理人员11人,公共服务人员14人),其中: 用于生产队干部经费26.45万元(共有9个生产队每个生产队2人共18人,500元/人/月。10.8万元用于生产队干部生活补贴,15.65万元用于交纳生产队班干部养老福利支出) ,剩余人员经费45,000.00元(核定人员2人,8,400元/人/年),集体转业官兵经费33,600元(6人,5,600元/人/年)。
2、用于公用经费2.37万元(参公11人,2,150.00元/人/年)。
3、用于公务交通补贴12.42万元。
4、用于上缴养老保险支出41.61万元。
5、项目支出:70万元;农场集中使用35万元,直接补贴给职工用于生产补贴35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国营新城青年农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4.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比2016年的210.88万元,增加了83.2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国营新城青年农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70万元;用于农场集中使用35万元,直接补贴给职工用于生产补贴3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六、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存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需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