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局(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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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7-0207044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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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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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07

关于隆阳区农业局(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  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1148号),隆阳区农业局是主管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全区种植业、渔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生物产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2个股级机构:办公室(重点产业与发展规划股)、组织人事股、种植业管理股(热区经济作物股)、计划财务审计股、科教法规股(区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区农业机械化办公室)、渔业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与经济信息股(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股)、乡镇企业股(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生物产业股(区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人员编制80人(行政编制54人,暂定编制数12人;事业编制14),实有在职人员63人(行政在职人员50人,事业在职人员13人),离休1人。遗属补助人员19人。公务用车编制数6辆,实有6辆。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年来,隆阳区农业局在区委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农业资金监管,农业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
)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财政下达指标,安排预算。
   (
)总体思路:依据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3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离休人员1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农业局(本级)财务总收入99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5.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5.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5.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5.82万元(本级财力995.82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29万元,占总支出的83.08%;项目支出168.53万元,占总支出的16.9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2.61万元,主要反映离休人员的离休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1301农业”支出866.2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以及事业运行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遗属补助、项目的支出、“213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26.96万元,主要反映畜牧防疫专项经费、农场改革转移支付项目的支出。

(三)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农业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7.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39万元,原因为与上年度相比经过多次调资,工资基数大,因此支出增加。具体支出为:

1、区农业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32.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3.83万元,津贴补贴280.91万元,绩效工资8.76万元(培训站属事业单位,财务在农业局统一核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4.59万元(定补人员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78.14万元,其中:公务费3.78万元,工会费10.16万元,区级重点专项工作业务费(日常公务费)8.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38万元(行政在职人员交通补贴)。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6.35万元。其中:离休费7.90万元,遗属补助8.45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四)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农业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9.7万元。

本年度下达的项目有:重大动物防控工作经费14万元,“W”病防控经费10万元,全区防检员及冻改员培训费4万元,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5万元,甘蔗保险补助资金25.64万元,能繁奶牛保险保费补贴1.73万元,咖啡保险补助资金18万元,能繁母猪保险财政补贴43.20万元,畜牧防疫专项经费10.64万元,农场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良种猪场)1.6万元,农场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知青农场)14.72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而且精简公务接待费,能不接待则不接待,必须接待时不必需出席的人员则不出席。

六、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存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需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