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阳区委史志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索引号
01525687-7-04_A/2016-122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2-22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委史志委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12人,内设机构有:秘书股、方志股、党史股、年鉴股和滇西抗战研究室。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遗属1人。单位共有车辆1辆(已封存)。

2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6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隆阳区委史志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隆阳实际拟定地方党史、地方志够工作规划和编撰方案;负责组织编撰、出版、发行地方党史、地方志和《隆阳大事记述》、《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党史、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出版、发行旧志和古籍,推动隆阳历史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完成市委史志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委史志委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委史志委,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已封存)。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遗属1人。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委史志委预算总收入12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12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0万元,占总支出的68.90%;项目支出43.25万元,占总支出的33.41%。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区委史志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86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区委史志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5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增加革命遗址保护经费。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4万元对比,增加27.11万元,增长26.50%,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和增加革命遗址保护经费。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5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67.74万元(用于开支本单位人员工资支出66.9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万元;项目经费支出43.25万元。

1、 区财政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6.92万元;

2、 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

等日常公用经费3.51万元,其中:办公费2.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3、 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0.82万元。其中::遗属补助0.79

万元;独生子女费0.03万元。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5万元,用于退休职工薪金。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6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费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