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50212-00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2-1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300000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1号),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组织实施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6.依据上级授权,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股。
所属单位1个,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职能作用发挥。一是服务经济发展,完成上级下达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规范全区职工医保费率,做好基金安全、企业减负、助力发展的平衡衔接和有机统一。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放管服”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医保政务服务效率和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切实为老百姓提供优质医疗保障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落实规范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困难人群资助参保和分类救助,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精准提升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完成“政府救助平台”医保任务,继续开展定期监测,确保脱贫人口等帮扶对象应保尽保,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2.着力持续专项重点工作,推进发展质量提升。一是持续开展医保全民参保攻坚工作。结合省、市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改革试点要求,巩固拓展现有98%的参保成果,确保应参尽参,杜绝重复参保,清理无效数据,提升参保质量。抓好医保征缴,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抵御疾病风险认识,加大流动人口、大学生、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业态人员参保宣传和服务。按时按量完成2025年征缴工作任务。二是持续配合市级做实医疗救助统筹后的相关工作,提高医疗救助统筹层次,实现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建立统一救助政策、统一筹资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的医疗救助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救助待遇落实到位。三是持续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工作。深入开展全覆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主动曝光典型案件,健全长效机制。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提高智能监管水平,加快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监管,加强医保资金筹集及监管工作,确保医保资金安全运行。四是持续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治理工作。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推进“技耗分离”,完善种植牙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切实解决口腔种植耗材价格虚高、收费不规范、价格不透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五是持续深入开展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坚持统一规范、问题导向、典型引领,聚焦参保缴费、待遇核定、审核稽核、结算清算、基金拨付、定点协议管理、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经办大练兵、能力大提升、作风大改进活动。认真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相关规定,年内以“线上学”+“线下讲”的方式开设以理论、文明和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医保能力提升大课堂”,全面提升医保干部综合能力。六是持续推进医保“五进”宣传,在宣传广度上下功夫;强化医保政策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在宣传深度上下功夫;抓好2+5+N宣传培训模式考核,在宣传精准度上下功夫,让两定机构宣传阵地作用见行见效。
3.着力深化医改目标任务,推进“三医”协同发展。一是加大基金监管工作力度。年内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耗材专项检查治理。加强医保基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健全完善医保、纪检监察、公安、司法、卫健等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对涉嫌欺诈骗保违法违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纪检等部门。二是深入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按照省、市持续开展挂网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动态调整工作要求,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信息系统建设。三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认真落实《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方案》,按照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做好调价触发综合评估,持续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调整。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四是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医保结算。严格按照市级要求落实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医共体打包付费实施方案等,规范完善分组调整机制,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4.着力夯实基础有序衔接,推进统一规范建设。一是全面贯彻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严格对照我市《医疗保障筹资及待遇政策》《医疗保障通用术语及结算政策规范》规定,进一步规范统一职工和居民医保基本制度和待遇保障政策,全面完成年度任务。二是巩固拓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全面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高效精准保障,稳步扩大病种保障范围。三是执行好职工门诊共济待遇保障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及账户绑定业务指导工作。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经办业务培训。四是推进“双通道”用药保障机制,确保“双通道”处方流转运行。
5.着力提升数据信息标准,推进经办服务延伸。一是全面提升医保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进“五个率”信息化建设,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医保结算、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医疗电子票据、医保服务终端应用。二是打造高效经办服务体系。推进医保服务延伸办、下沉办,持续将农辖区内的农行保山兰城支行、建行保山城北支行、中国银行保山市分行营业部、农商行永昌支行均可办理医保业务,农商行板桥支行和潞江支行医保经办服务点延伸到乡镇,医保经办服务已下沉到村社区的351个村,持续加强所下沉7项业务工作指导,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打造好“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三是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扩大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慢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稳步提高省内和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
6.着力坚持抓党建强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指引,认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学习标兵”、“办案能手”、“服务之星”、“宣传达人”评选表彰,继续实施医保10件惠民实事和医保政策“五进”主题宣传活动,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二是锤炼过硬本领,打造高素质医保干部队伍。大力弘扬医保为民情怀,加强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各版块业务培训,不断锤炼医保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领、服务群众的本领和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三是持续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和“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的执行意识。四是坚持正风肃纪,毫不松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深化“清廉机关”“清廉医保”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74,791.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98,713.0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76,078.04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30,968.38元,同比下降21.28%,主要原因:(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减少79,051元;(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8,456.16元;(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60,000元;(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82元;(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减少2,479.88元;(6)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72元;(7)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维护经费减少70,000元;(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经费减少30,000元;(9)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费补助资金减少910,000元;(10)企业军转公务员医疗财政补助资金减少36,624元;(11)企业军转基本医疗补助资金减少15,690.50元;(12)企业军转大病医疗补助资金减少2,752元;(13)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735,451.66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98,713.04元,其中:本年收入6,398,713.0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98,713.04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30,968.38元,同比下降22.25%,主要原因:(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减少79,051元;(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8,456.16元;(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60,000元;(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82元;(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减少2,479.88元;(6)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72元;(7)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维护经费减少70,000元;(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经费减少30,000元;(9)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费补助资金减少910,000元;(10)企业军转公务员医疗财政补助资金减少36,624元;(11)企业军转基本医疗补助资金减少15,690.50元;(12)企业军转大病医疗补助资金减少2,752元;(13)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735,451.66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74,791.0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398,713.04元,其中:基本支出5,283,779.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450.22元,同比下降0.57%,主要原因:(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减少79,051元;(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8,456.16元;(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60,000元;(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82元;(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减少2,479.88元;(6)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72元;项目支出1,114,933.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0,518.16元,同比下降61.76%,主要原因:(1)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维护经费减少70,000元;(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经费减少30,000元;(3)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费补助资金减少910,000元;(4)企业军转公务员医疗财政补助资金减少36,624元;(5)企业军转基本医疗补助资金减少15,690.50元;(6)企业军转大病医疗补助资金减少2,752元;(7)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735,451.66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合计4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522,043.20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2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545.7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工勤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合计241,744.3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的支出、企业军转大病补充医疗补助、企业军转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合计119,368.7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45,955.1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企业军转公务员医疗财政补助支出。
8.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合计4,368,64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维护支出。
9.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合计700,00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费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元,同比下降3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2024年及2025年我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元,同比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2次,共计接待约180人次。
减少原因: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持平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2024及2025年均无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单位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1,114,933.5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1,6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2元,同比下降0.08%,主要原因:我单位2025年人员减少3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548,843.50元,其中,流动资产,345,815.76元,固定资产203,027.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879.7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4,704.05元,固定资产减少52,824.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