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50210-0001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2-10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200000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责是:
1.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3.负责指导、监督和开展对各种交通违法的处理、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约束酒醒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4.承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5.承担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申领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及登记事项更正等业务。
6.承担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培训、考试、审验等工作职责。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综合、秩序、宣传、车管、科技、事故、法制、机动、西邑、金六、大曼、六曼一、六曼二13个中队。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支队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以民意引领警务,以党建促进工作,做好24字“知底数、管重点、清隐患、常宣传、优服务、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全区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下降18.18%和29.03%,实现了2人以上亡人事故连续三年零发生。
2024年,隆阳交警共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145次。全局各交警部门投入路面警力2.7万余人次,警车5千余辆次;现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81015起,同比减少26750起,下降24.09% ,现场查处77935起,同比减少26981起,下降25.72%;非现场查处3080起,同比增加1271起,上升70.26%。共查处重点违法行为43250起:酒驾1408起,醉驾104起,超员461起,无证驾驶5329起,涉牌涉证6260起,货车超载49起,货车非法改装701起,货车违法载人47起,拖拉机违法载人40起,疲劳驾驶263起,飙车炸街23起,摩托车违法载人1492起,“一盔一带”27073起。交通安全员、劝导员共开展交通违法劝导21万人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2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697,594.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897,594.1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800,000元。
与上年对比预算减少620,939.06元,同比减少3.06%,主要原因分析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459,700.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39,219.25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21.01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97,594.12元,其中:本年收入18,897,594.1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97,594.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预算减少606,939.06元,同比减少3.06%,主要原因分析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459,700.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39,219.25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21.01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697,594.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897,594.12元,其中:基本支出17,929,634.1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606,939.06元,同比减少3.27%,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减少596,947.80元,公用经费增加121,24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39,219.25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21.01元;项目支出967,96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6,000元,同比增加1%,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增加2025年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经费6,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合计16,719,381.20元,主要用于民警的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付智能交通系统运行补助资金;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民警春节慰问经费、离退休干部工作经费。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273,234.2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合计550,789.7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合计323,174.6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8,614.2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是:2024年和2025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持平原因是:2024年和2025年本单位均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持平原因是:2025年上级资金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没有安排在预算中,只安排本级资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961,96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961,96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5年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2024年智能交通系统运行经费项目
1. 总体目标
合理使用智能交通系统项目建设资金,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工作整体水平。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质量指标:经费及时拨付率>=95%,反映系统正常运行维护,从而保障卡口数据准确率;
(2)效益指标
①可持续影响指标:稳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效保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反映使用对象对信息系统使用的满意度。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00元,减少1.64%,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一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9,049,062.37元,其中,流动资产882,505.99元,固定资产14,957,040.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209,516.2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3,475.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5,019.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455,600元;报废报损资产314项,账面原值1,082,986.0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197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26,842.65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