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31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3-1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100000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4号),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与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积极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及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它人道救助工作。
5.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6.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9.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
10.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赈济救护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岗位“练兵”,构建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努力打造一支反应快、能力强、业务精的红十字救援队伍,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二是加强生命教育,构建常态化应急救护培训机制。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易发伤害行业、领域和公共场所为重点,以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建设为依托,全面实施“红十字救在身边”行动,全年预计公益普及培训1万人以上,持证培训800人以上。
三是实施人道救助覆盖工程。广泛汇集人道力量,持续争取实施先心病、脊柱畸形、肢残患者救助等助医项目和滇苗助学、尚学路上等助学项目,持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对困难家庭、脆弱人群、重病患者等进行救助。
四是切实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以及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进一步培育“红十字爱心相髓”品牌、“红十字生命接力”品牌和“红十字生命之源”品牌。全年完成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400例以上。
五是坚持不懈强化募捐筹资,用好用活公益募捐平台,不断拓宽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筹资渠道,全年预计完成募集款物5,000,000元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05,743.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3,854.8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31,888.89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97.89元,同比增长0.2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各类保险调整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397.08元;纳入预算的财政代管资金增加0.81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3,854.83元,其中:本年收入873,854.8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97.89元,同比增长0.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各类保险调整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397.08元;纳入预算的财政代管资金增加0.81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05,743.7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73,854.83元,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888.89元。其中:基本支出845,743.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97.89元,同比增长0.2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各类保险调整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397.08元;项目支出60,000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持平;纳入预算的财政代管资金增加0.81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87002.0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20816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支出合计670166.68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3.20816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红十字事业-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人道救助经费开支,包括为困难家庭、身患重大疾病的贫困群众、贫困学生提供援助和资助;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以及单位场地租赁办公费的开支。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308.8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单位缴费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970.8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的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397.7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的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373.2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5.3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以及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和2024年我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的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和2024年我单位均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和2024年我单位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6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7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5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1个。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三救三献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三救三献是《中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法定业务,是党委、政府交于红十字会的重要工作,隆阳区红十字会每年都在开展此项工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重病救助对象人数(人次)不少于10人次:持证救护员培训参加人次不少于20人;普及宣传活动举办次数不少于10次;
②质量指标:重病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达到100%;持证救护员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100%;重病救助标准执行合规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生活状况改善达到95%;隆阳区群众学习后掌握应急救护相关知识达到10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训人员满意度满意度指标达到95%;救助对象满意度达到100%;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5%;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资产总额83,162.91元,其中,流动资产32,647元,固定资产50,515.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9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47.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