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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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40311-00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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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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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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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67号)及中共隆阳区委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职能职责调整的批复》(202255),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相应行政应诉事务。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等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区政府听证、参与指导部门听证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4.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5.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6.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7.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区矫正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依法行政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普法办)、基层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共计7个股室及1个政治处。下设21个基层司法所,分别为:永昌司法所、兰城司法所、板桥司法所、河图司法所、金鸡司法所、汉庄司法所、西邑司法所、辛街司法所、瓦渡司法所、丙麻司法所、水寨司法所、瓦窑司法所、瓦房司法所、瓦马司法所、杨柳司法所、蒲缥司法所、芒宽司法所、九隆司法所青华司法所、潞江司法所和永盛司法所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立足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再提升

2.立足群众日益增长新需求,推动法律服务体系再升级

3.立足社会治理精细化新形势,推动人民调解再深入

4.立足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再继续

5.立足社会安全稳定新挑战,推动特殊人群管控再加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56,727.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102,727.15,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827,000元,上年结转结余827,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063,221.24元,同比增长8.38%主要原因是职务职级变动及职业年金记实部分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463,420.24,司法业务用房预算减少500,000元及全覆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增加200,000元等导致项目经费减少210,000;另外,财政代管单位资金上年结余增加827,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02,727.15,其中:本年收入12,102,727.15,上年结转收入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02,727.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与上年对比增加236,221.24元,同比增长1.99%主要原因是职务职级变动及职业年金记实部分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463,420.24,司法业务用房预算减少500,000及全覆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增加200,000导致项目经费减少210,00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29,727.15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102,727.15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2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536,727.15,与上年对比增加446,221.24元,同比增长4.02%主要原因是职务职级变动及职业年金记实部分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按要求压缩预算5%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1,393,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17,000元,同比增长79.51%主要原因是财政代管单位资金纳入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支出合计7,743,98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水电费及差旅费等日常业务支出。

2.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支出合计262,600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工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案件补助及“云智调”系统服务费。

3.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支出合计50,000元,主要用于“八五”普法宣传资料印刷等相关支出。

4.204060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律师管理支出合计20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全覆盖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所需的法律顾问费支出。

5.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支出合计271,0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中心3人及“148”专线4人工资福利支出及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支出。

6.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支出合计684,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7.204061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支出合计5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相关支出。

8.204065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支出合计272,939.68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中心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等日常支出。

9.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6,6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干部2024年开展各项活动支出。

10.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4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干部2024年开展各项活动支出。

1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029,504.6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12.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716,492.62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及区外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部分。

1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合计18,000元,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1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2,596.18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1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426,319.97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费用。

1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4,564.09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及部分退休人员2024年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330,164.20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3,561.77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单位部分。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1,500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4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2023年和2024年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计与2023年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00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余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计与2023年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566,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4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78,874,与上年对比17,199元,同比下降1.73%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按照5%压缩公用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资产总额18,293,637.61,其中,流动资产450,706.49,固定资产14,494,655.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3,348,275.46元,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13,822.8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52,302.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60平方米,账面原值108,381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20,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