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311-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3-1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1010000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86号),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依法任免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依法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区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坚强领导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围绕区委“3815战略”目标,扎实履职、依法监督,助力隆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学深悟透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特别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部署要求,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跟踪问效,强化监督刚性。自觉把人大工作重点和履职重点放到推动隆阳高质量跨越发展上去思考、谋划和推进,紧跟区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围绕全区经济发展、项目落实、产业升级、教育提质、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全力支持、服务好发展大局,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发挥代表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生活在人民中间,与人民群众具有天然的密切联系。要在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广泛吸纳人大代表及社会各方意见,从各层级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落实到位。
4.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强化人大常委会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夯实政治机关建设基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抓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及反腐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及家庭助廉活动。健全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各项制度,着力增强制度执行力。主动争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支持,高质量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导,密切联系交流,提升全区人大工作整体效能。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0人、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45,782.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115,782.0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83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1,533,830.78元,同比下降11.3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6人,导致人员工资预算减少413,62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20,228.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减少565,000元,行政单位医疗减少100,721.38元;项目支出中,人大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减少690,000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经费较上年度增加400,000元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115,782.02元,其中:本年收入11,115,782.0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15,782.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1,533,830.78元,同比下降12.1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6人,导致人员工资预算减少413,62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20,228.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减少565,000元,行政单位医疗减少100,721.38元;项目支出中,人大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减少690,000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经费较上年度增加400,000元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45,782.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115,782.02元,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309,782.0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333,830.78元,同比下降28.63%,主要原因是:区人大运行经费减少1,890,000元、人员减少6人,导致人员工资预算减少413,62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20,228.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减少565,000元,行政单位医疗减少100,721.38元;项目支出3,636,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800,000元,同比增加98.04%,主要是人大综合业务经费增加1,200,000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经费增加400,000元、阵地建设工作经费增加2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8,203,53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接待费等支出。
2.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人大会议1,000,000元,主要用于六届三次人代会会议的餐费、住宿费、会议材料费、会场费等支出。
3.2010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4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经费支出和下拨各乡镇街道区人大代表活动费。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9,4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7,386.0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6.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7,432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支出。
7.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6.26元,主要用于缴纳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35,278.25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14,491.17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1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582.26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3,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9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购买服务27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一致的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2024年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0次,共计接待约12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无需增减预算资金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2024年单位均无公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2,806,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行政支出: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支出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847,673元,比上年预算减2,127,169元,同比下降71.51%,占基本支出的10.20%,主要是上年度将区人大运行经费1,890,000元从项目移至基本支出进行核算,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1,019,044.89元,其中,流动资产753,674.27元,固定资产265,370.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236.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6,941.04元,流动资产减少1,295.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1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