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3070001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3-07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200000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号),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
6.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隆阳区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规划和重大政策。
7.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10.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1.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拟订石油储备规划并实施管理。
1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14.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
15.拟订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
16.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17.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
18.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
19.负责军队粮油供应管理。
20.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政策法规股、项目前期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产业发展股、农村经济发展股、社会发展股、能源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价格调控监测股、物资储备管理股、物资储备建设股、物资储备安全股、物资储备监督检查股。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抓实发展计划、政策预研储备和经济运行调度。以“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为指向,围绕差距大的目标、正在推进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编制好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持续推进“十四五”规划,提前研究谋划“十五五”时期发展思路。落实国家、省已出台的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恢复扩大消费等政策,加快出台提高城镇化率实施方案、推动工贸农贸分离工作方案,针对经济形势变化,常态化开展政策预研储备,并推动储备政策适时出台实施,提高经济运行调度的力度、效度和精度。
2.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提速。抓实要素保障,持续执行项目挂钩、月度分析和联席会议制度,以项目推进存在问题为导向,市区联动助推问题化解,强化土地、规划、林地及资金等要素保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香料烟加工厂易地搬迁、怒江中下游航道建设工程(保山段)等项目。做实谋划储备,加快围绕“一个中心、三种经济”等方向,策划一批重点项目,扎实做好“两库一单”项目策划。加大对规划选址、环评、用地、用电、用水等要素进行论证,提高项目实施和监管能力。抓牢资金争取,以中央预算内资金、各行业切块资金、专项债券等为切入点,加强政策研究,精心策划项目并扎实推进前期工作,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力度,确保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工作实现新突破。
3.全力推动能源产业化发展。积极支持光伏产业有序发展,加强多晶硅、单晶硅片、电池片及组件、光伏玻璃制造项目的招商引资,推动形成硅光伏全产业链。抢抓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罗明3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年底建成投产,河湾、鱼和、秀岭3个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年底投产并网15万千瓦。积极推进旧寨、莫卡、六合等21个159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与省市发改、能源部门对接,确保旧寨、莫卡、丛岗等7个69.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纳入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年度建设方案,其它项目争取纳入2024年新能源年度建设方案。合理布局、适度开发风电资源,积极推进白家山、黄草坝等6个65万千瓦风电项目前期工作。
4.全力推进重点领域工作。压实粮食安全责任,统筹抓好粮食物资储备、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粮食轮换,打造滇西粮食储备中心库,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持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推动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98%以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政务服务质效、亲清政商关系、打造隆阳特色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按照“五城共建”标准开展隆阳城镇建设,实施城乡绿化美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实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方案,组织申报创建省级物流枢纽和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强“米袋子”“菜篮子”价格监测,持续抓好保供稳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754,102.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654,102.3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5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287,820.43元,同比下降42.81%,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387,820.43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收入增加620,179.57元,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增加,项目支出拨款收入减少13,990,000元,主要是隆阳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15,000,000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1,500,000元、储备粮油轮换价差补贴增加830,000元、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增加1,500,000元、应急救灾物资代储经费增加180,000元;二是单位资金拨款收入增加50,000元,主要是上级拨入2023年价格认证工作经费;三是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增加50,000元,主要是以前年度结余的上级拨入各项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654,102.36元,其中:本年收入17,654,102.3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54,102.3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387,820.43元,同比下降43.13%,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拨款收入增加620,179.57元,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增加;二是项目支出拨款收入减少13,990,000元,主要是隆阳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15,000,000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1,500,000元、储备粮油轮换价差补贴增加830,000元、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增加1,500,000元、应急救灾物资代储经费增加18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754,102.3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654,102.36元,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824,102.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0,179.57元,同比增长8.34%,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我局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公益岗位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增加783,004.57元,劳务费用支出减少180,825元;项目支出9,93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990,000元,同比下降41.73%,主要原因是隆阳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15,000,000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1,500,000元、储备粮油轮换价差补贴增加830,000元、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增加1,500,000元、应急救灾物资代储经费增加180,000元、增加单位资金拨款50,000元、上级拨入各项工作经费5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4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合计5,133,535.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566,344.68元,用于在职人员公用支出567,191元;
2.201040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支出合计54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十四五”中长期评估五个专项规划经费支出240,000元,用于隆阳区相关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300,000元;
3.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合计1,400,000元,用于新能源板块招商引资专班工作经费950,000元,用于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抓项目稳投资工作经费370,000元,用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经费50,000元,用于固定资产节能审查工作经费30,000元;
4.2030603国防支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支出合计200,000元,主要用于人防机动指挥所建设项目支出;
5.2030699国防支出-国防动员-其他国防动员支出合计50,000元,主要用于国防动员办公室日常办公支出;
6.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8,800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7.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合计769,674.2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勤人员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
8.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253,6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8,250.0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和工勤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54,740.4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65,195.5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289,213.3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2,971.0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4.222010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1,083,12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76,949元,公用经费支出141,173元,粮油物资储备专项工作经费65,000元;
15.222010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信息统计支出合计15,000元,主要用于粮油物资储备信息统计专项工作经费;
16.22201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合计180,000元,主要用于粮食政策性亏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
17.222040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储备粮油补贴支出合计3,9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储备粮油保管费用和利息费用补贴;
18.222040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储备粮油差价补贴支出合计3,1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储备粮油轮换价差费用补贴。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3,4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49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4,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和2024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4,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148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预计2024年单位接待情况与上年持平,无需增减预算资金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和2024年本单位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共申报项目1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3个,财政预算安排13元,编制绩效指标13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7,1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825元,同比下降20.14%,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益岗位人员减少,因此劳务费预算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68,503,185.43元,其中,流动资产67,551,736.72元,固定资产951,448.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652.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328.64元,流动资产减少1,441.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