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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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40307-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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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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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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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局机关: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代表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4.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等工作,并做好文化品牌和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组织实施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和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1.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图书馆:

14.为全区人民提供图书资料的查询、借阅、流通服务。

文化馆:

15.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文管所:

1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工程建设,对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方案,核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登记并公布。负责管理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等工作;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积极有效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文化事业股、旅游事业股、文物和博物股、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智慧文旅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

2.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

3.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

)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们将持续加大项目引资力度,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力争年内接待旅游人次同比增长10%,实现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10%

1.提升项目引商潜能。优化项目包装,增强吸引力,跟进中福实业集团、星际数科、陕西榆林等意向企业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计划形成有效投资10亿元。

2.提升品牌创建力度。以高A级旅游景区建设为引擎,不断提升“创AA”工作水平。积极申报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金牌旅游村、最美乡愁旅游地等各类旅游品牌。

3.提升项目建设质量。持续推动高黎贡山潞江坝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云南·滇西神泉药浴康养休闲旅游度假区一期等新建项目落地,力争形成固定资产投资18亿元。

4.提升文化产品供给。增加文化惠民力度,提升“两馆一堂”免费开放质量,提升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开展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108场和送图书下乡的年度任务。

5.提升传承保护力度。强化传统文化保护,推动4项文物修缮和保护项目建设进度,申报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人、省级非遗传承人13人,完成永昌府城—仁寿门(含城墙残垣)等7个文保单位的提级申报工作。

6.提升服务市场水平。深入市场一线调研,着力培育8家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25家特色小微涉旅企业和等级民宿1家、新业态企业1家,“四上”企业纳规1家。

7.提升宣传推介成效。主动融入和服务隆阳“大宣传”格局,提高活动策划水平,围绕“月月有活动”目标,举办节庆文化旅游活动不少于12场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在职实有70人(含工勤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5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181,292.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61,784.1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2,541,285.65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78,222.71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16,630,840.85元增加550,451.64元,同比增长3.31%,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400,451.64元,其中(1)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425,547.64元,主要为基本工资较上年增加15,384元、津贴补贴较上年减少28,164元、奖金较上年减少14,918元、绩效工资较上年增加27,400.8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11,64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49,455.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增加10,184.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1,721.02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增加443,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增加8,748元;(2)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25,096元,主要为水费较上年增加500元、电费较上年减少1,800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17,200元、租赁费2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000元与上年持平、劳务费较上年增加38,100元、差旅费较上年减少28,150元、办公费较上年减少21,2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854元、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加15,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800元、维修(护)费较上年增加6,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4,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0元与上年持平。2.项目经费增加20,000元。其中局机关:项目经费减少460,000元,主要为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减少50,000元;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经费减少250,000元;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减少80,000元;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区级配套补助资金28,8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0,000元;勐赫小镇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工作经费减少90,000元。区文物管理所:项目经费增加200,000元,主要为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增加50,000.00元,文物保护经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增加150,000元。区文化馆:项目经费增加250,000元,主要为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增加30,000;隆阳区文工团办公及业务专用设备经费增加200,000;“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电视广场舞大赛资金增加20,000元。区图书馆:项目经费增加30,000元,主要为2024年不再聘用临聘人员(保安保洁),改为委托业务,费用由区级财政负担,故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30,000元。3.单位资金收入增加130,000元。其中局机关:其他收入财政代管户资金2,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区文物管理所:其他收入财政代管户资金78,222.71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区文化馆:单位资金收入1,105,480.65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上级补助收入财政代管户资金增加1,105,480.65元;其他收入财政代管户资金减少1,105,480.65元。区图书馆:单位资金增加130,000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435,805元,其他收入减少1,305,805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61,784.13元,其中:本年收入12,561,784.1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61,784.1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20,451.64元,同比增长3.46%,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400,451.64元,其中(1)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425,547.64元,主要为基本工资较上年增加15,384元、津贴补贴较上年减少28,164元、奖金较上年减少14,918元、绩效工资较上年增加27,400.8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11,64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49,455.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增加10,184.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1,721.02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增加443,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增加8,748元;(2)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25,096元,主要为水费较上年增加500元、电费较上年减少1,800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17,200元、租赁费2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000元与上年持平、劳务费较上年增加38,100元、差旅费较上年减少28,150元、办公费较上年减少21,2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854元、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加15,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800元、维修(护)费较上年增加6,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4,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0元与上年持平。2.项目经费增加20,000元。其中局机关:项目经费减少460,000元,主要为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减少50,000元;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经费减少250,000元;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减少80,000元;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区级配套补助资金28,8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0,000元;勐赫小镇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工作经费减少90,000元。区文物管理所:项目经费增加200,000元,主要为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增加50,000元,文物保护经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增加150,000元。区文化馆:项目经费增加250,000元,具体为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增加30,000;隆阳区文工团办公及业务专用设备经费增加200,000;“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电视广场舞大赛资金增加20,000元。区图书馆:项目经费增加30,000元,主要为:2024年不再聘用临聘人员(保安保洁),改为委托业务,费用由区级财政负担,故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3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181,292.4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561,784.13元,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19,508.36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9,184.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451.64元,同比增长4.02%,主要为(1)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425,547.64元,具体为基本工资较上年增加15,384元、津贴补贴较上年减少28,164元、奖金较上年减少14,918元、绩效工资较上年增加27,400.8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11,64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49,455.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增加10,184.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1,721.02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增加443,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增加8,748元;(2)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25,096元,具体为水费较上年增加500元、电费较上年减少1,800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17,200元、租赁费2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000元与上年持平、劳务费较上年增加38,100元、差旅费较上年减少28,150元、办公费较上年减少21,2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854元、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加15,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800元、维修(护)费较上年增加6,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4,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0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6,822,108.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000元,同比增长2.25%,主要原因为:局机关:项目经费减少460,000元,具体为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减少50,000元;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经费减少250,000元;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减少80,000元;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区级配套补助资金28,8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0,000元;勐赫小镇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工作经费减少90,000元。区文物管理所:项目经费增加200,000元,具体为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增加50,000元,文物保护经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增加150,000元。区文化馆:项目经费增加250,000元,具体为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增加30,000;隆阳区文工团办公及业务专用设备经费增加200,000;“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电视广场舞大赛资金增加20,000元。区图书馆:项目经费增加160,000元,具体为2024年不再聘用临聘人员(保安保洁),改为委托业务,费用由区级财政负担,故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30,000元,单位资金增加13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3,331,58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20701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1,491,004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费;

3.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1,944,908.68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费;

4.20701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64,200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

5.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602,23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旅游产业发展;

6.20702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300,000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巡查、文物保护修缮。

7.20702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博物馆3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

8.20702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其他文物支出998,465.16元,主要用于文物管理所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费;

9.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费;

10.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费;

1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046,643.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5,682.0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3,352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33.2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缴费;

1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62,437.7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65,687.8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377,991.0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30,060.0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2,4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2,6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7,000元,较上年减少52,800元,下降16.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单位2023年及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15.8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2650人次。

减少原因:文旅板块招商引资接待接待费减少5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0元,较上年减少2,800元,下降18.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较上年减少2,800元,下降18.9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原因:区文化馆、区图书馆2023年预算支付2021年至2023年车辆保险费、检车及维修费,2024年预算只支付当年的车辆保险、检车及维修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共申报项目1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1个,财政预算安排2,202,600元,编制绩效指标11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1,319,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以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项目为重点,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围绕文旅综合体、旅游景区、康体养生、娱乐设施、高品质酒店、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进行招商引资,促进全区文化旅游大建设、大发展。2024年完成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对接企业20家,其中引入在隆阳新注册企业5户以上,年内形成有效投资数10亿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完成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对接企业20家,其中引入在隆阳新注册企业5户以上。

②时效指标:完成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任务数注册5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年内形成有效投资数5亿元。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面推动我区文化旅游产业提档升级,把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满意度大于95%

(二)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是保山市干部职工教育基地及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保山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自全面实行免费开放以来,做到热诚服务,专业讲解,让参观者能够准确生动的了解保山的历史,认识各位历史名人,激发广大市民爱家、爱国的热情,增加作为保山人的自豪感,为保障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全面实现免费开放,2024年需要经费300,000元,用于全年实行免费开放(周末、节假日照常开放)。每半年在名人馆多功能展厅,开展一次临时展览;到学校或基层开展一次流动博物馆进校园、下基层活动,让广大市民更深入地了解保山名人。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举办名人馆临时性展览2次;流动展览进学校、下基层2次。

成本指标:保山历史名人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成本300,000元。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全年免费开放服务10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广大市民及外来参观者满意度95%

)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

1.总体目标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隆阳区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带徒授艺传习活动的开展,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2024年对107名区级传承人的传承活动进行补助,进一步激发传承人带徒传艺的积极性,对非遗的保护传承起到了积极作用。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人数107人。

时效指标:开始时间202411日,结束时间20241231日。          

成本指标:补助金额每人每年600元。

2)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传承活动可持续影响3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传承人满意度80%

2024年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区级配套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

资金专项用于隆阳区图书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转的公共文化服务支出,用于图书文献借阅、检索与咨询,举办公益性文化讲座,开展阅读推广、宣传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培训,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及设备运行维护,流动图书借阅与送书下乡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支出。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免费参观人次15000人次

      全年免费开放天数25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公共文化设施覆盖人群率1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免费开放群众满意度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3,8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822元,同比下降6.80%,主要原因为水费较上年增加500元、电费较上年增加1,000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10,000元、租赁费2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000元与上年持平、劳务费较上年增加38,100元、差旅费较上年减少33,350元、办公费较上年减少12,84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2,832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4,4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0,715,415.32元,其中,流动资产5,886,658.64元,固定资产净值4,015,756.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812,999.8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0,109.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8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5项,账面原值283,16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131,912.73元,其中出租资产24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31,912.73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