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97-3-/2021-0918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18
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关于林草种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负责全区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3、负责全区林草引种及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园艺植物新品种(林业和草原部分)申报注册登记技术工作。
5、组织实施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标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管理
2020年共办理核发、换证、变更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41户;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43户;截止到12月份,我区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107户、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109户。“两证”工作的核发办理使我区的林木种苗市场逐步走上标准化和规范化道路。
2、开展本区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管理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现有采种基地、采穗基地、母树林、采穗圃等种苗基地的管理,提高种子质量和产量。做好核桃、油茶采穗基地采穗期公告工作。
3、加强种苗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今年我站为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职责,严格规范了种苗市场秩序,加大了种苗行业管理力度。组织全区75户111人生产经营单位参与了保山市林业局主办的林木种苗检验员培训、种苗技能工培训,为有效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4、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在2020年冬春季造林中,我站严格执行“一签两证”制度,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共检验6个穗批,检验核桃穗条25万条,油茶穗条23万条,开具穗条质量检验证书4份;检验苗木6个批次,检验苗木280.3856万株。在苗木质量检验中,检验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严把质量关,起苗前初验、苗运到后复检。种苗检验、检疫率达到100%,杜绝了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
进一步加强种苗行业管理工作。今年我站为进一步改善种苗行业管理工作,初步实行开具种苗质量检验证书、良种销售凭证进行电子化操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65675.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5675.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1607.52元,减少4.24%,主要是: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007.72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增加3429.92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577.80元;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1960.76元,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6598.5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893.7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8531.52元;
(3)213农林水支出减少59274.00元,其中:
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减少59274.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减少8302.00元,其中:
2210203购房补贴减少830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全年总支出1137926.52元,与上年度支出1178119.72元相比减少了40193.2元,减少3.41%。主要是: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497.52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52542.00元、津贴补贴增加138062.00元、绩效工资减少21107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7953.7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3429.92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6598.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893.76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0285.00元,其中:办公费减少4838.00元,水费减少1080.00元,邮电费减3380.00元,差旅费减少2140.00元,维修(护)费减少5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3847.00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5410.68元,主要为:遗
属生活补助经费5410.6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7926.52元。与上年度支出1178119.72元相比减少了40193.20元,减少3.41%。主要是: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497.52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52542.00元、津贴补贴增加138062.00元、绩效工资减少21107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7953.7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3429.92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6598.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893.76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0285.00元,其中:办公费
减少4838.00元,水费减少1080.00元,邮电费减3380.00元,差旅费减少2140.00元,维修(护)费减少5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3847.00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5410.68元,主要为:遗属生活补助经费5410.68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09%,人均112759.4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31%,人均356.2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926.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0193.20元,下降3.41%。主要是: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497.52元,其中:基本工资
增加52542.00元、津贴补贴增加138062.00元、绩效工资减少21107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7953.7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3429.92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6598.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893.76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0285.00元,其中:办公费
减少4838.00元,水费减少1080.00元,邮电费减3380.00元,差旅费减少2140.00元,维修(护)费减少5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3847.00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5410.68元,主要为:遗属生活补助经费5410.68元。
(4)项目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12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41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失业)5705.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33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4288.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228.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5.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8347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4%。主要用于工资和人员经费883472.6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5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0.00元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0元,与年初预算数1650.00相比减少1650.00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相比2019年没有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5060211.39元,其中,流动资产128494.88元,固定资产1967673.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964043.4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7396.4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198.25元,固定资产减少163085.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66112.56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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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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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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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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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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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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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060211.39
| 128494.88
| 1967673.07
| 1483721.15
| 0
| 0
| 483951.92
| 0
| 0
| 29640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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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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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无项目支出(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内设1个机构,即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下设站长办公室、支部书记办公室、财务室、综合业务办公室。本单位为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按照政府单位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2020年年末共有人员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工人2人。主要负责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管理,组织开展林木种苗的质量监督、检验并开具质量检验证书,林木引种及种质资源管理,林木良种的选育、审(认)定和推广,林木种苗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技术交流及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情况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
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各机构正常有序运行,履行好各项职能职责,完成好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任务,截止2020年12月共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40户。已通过省林木良种评审委员会审(认)定的林木良种共12个(审定2个,认定10个),处罚无质量检验证书销售林木种苗的行为1次,种批质量检验1个批次,检验种子40公斤;穗批检验69个批次,检验穗条33万条;检验造林苗1038.41万株,检验绿化苗1141000万株;共开具种苗质量检验证书69份。种苗检验、检疫率达到100%,杜绝了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通过项目的实施,林农收益有所提高。二是通过“两证”工作的核发办理使我区的林木种苗市场逐步走上标准化和规范化道路。三是加强种苗行政执法力,今年我站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职责,严格规范了种苗市场秩序,加大了种苗行业管理力度。四是涵养水源、固土保肥、固碳制氧、保护生物多样性、净化环境、防风固沙等生态效益有明显提高,严禁使用不合格苗木造林,确保了造林种苗质量,充分发挥种苗质检和种苗管理机构的作用。五是到“十三五”末,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提高,林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细提升,林区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大资金兑付力度,减少资金结转结余。三是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严格按方案和作业设计施工,作好各环节的监督指导。四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不随意扩大开支范围、不超标准接待,严格审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收入1165675.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5675.20元。支出1137926.52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926.52元,项目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609.6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各项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站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区级项目前期经费及前期工作经费1137926.52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134364.52元,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全年总支出3562.00元,“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经费开支。
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资产管理方面:认真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内新购置的办公设备按要求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3)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共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40户。已通过省林木良种评审委员会审(认)定的林木良种共12个(审定2个,认定10个),种批质量检验1个批次,检验种子40公斤;穗批检验69个批次,检验穗条33万条;检验造林苗1038.41万株,检验绿化苗1141000万株;共开具种苗质量检验证书69份。种苗检验、检疫率达到100%,杜绝了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非常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良好的预算执行效果。同时,单位领导尽职尽责,全体干部职工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各项年初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社会效益有所提高。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完成项目资金使用效益100%。
本部门无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完成的程度和存在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健全项目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通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方面都达到了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我站以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运用科学的考核方式,引导广大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逐步建立加强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工作由财务室牵头,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配任务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