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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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7-3-06_B/2016-0912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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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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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2

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隆阳区经营范围内的森林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森林防火工作;森林营林緑化工作;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林区林下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林区有林地和非林地坟用地管理;其他管理工作等。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大西山林场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建立健全森林管理机制,落实好森林管护责任,同时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充分发挥林业资源的优势,积极开展种植、养殖、森林旅游业等,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重,市场占有率高,盈利能力强的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项目,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摩托车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决算总收入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总收入83.31万元,本年总收入80.10万元,比上年减少3.85%,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未拨入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决算总支出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财政拨款83.3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80.1万元,比上年减少3.85%;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上年基本支出83.31万元,本年基本支出80.1万元,比上年减少3.85%。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未拨入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5%,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未拨入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0.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5%,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未拨入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以下:

2015年支出        单位:万元

合计

80.1

工资福利支出

49.15

  基本工资

21.45

绩效工资

6.74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93

  办公费

0.72

手续费

0.13

电费

0.26

邮电费

0.14

差旅费

0.38

租赁费

0.6

培训费

0.37

劳务费

25.91

工会经费

0.6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2

奖励金

0.02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84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1.84万元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0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1.84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大致范围)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林业局大西山国社合作林场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