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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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7-3-06_B/2016-09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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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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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9-12
隆阳区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隆阳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政府、措施,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区林业先进行政执法监督。
2.拟定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全区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沙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植被恢复;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国社合作林场、种苗站的建设、经营及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和技术指导,组织、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计并监督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加工、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调武警隆阳森林中队的有关事务工作。
6.拟定全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审批,承办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和加强林区治安工作。
8.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和管理,并对林产化工、木桨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林木花卉实行宏观管理。
9.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稽查资金使用。
10.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和育林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1.指导全区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2.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技术攻关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组织科技情报的学术交流、职工的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林业的外事外经活动。
1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次、人事管理、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省林业厅、市林业局交界的其它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生态建设与保护。
(1)退耕还林。完成2014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项目4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万亩,荒山造林0.5万亩,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2.5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
(2)低效林改造。完成低效林改造3万亩,其中复壮改造2.5万亩,树种更替0.5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
(3)石漠化综合治理。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人工造林0.49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
(4)绿化荒山行动。2015年全区绿化荒山行动共完成绿化任务89.67万亩,其中:新造林4万亩(其中糯橄榄3.5万亩,核桃0.5万亩),封山育林85.67万亩(续封),占市级下达计划任务数的100%。
(5) 城市面山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城镇面山绿化治理工作,完成“4.12”森林火烧迹地植被恢复面积1万亩;建设墓地绿化样板3块300亩,义务植树基地1块210亩;开门办林业,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支持生态建设,隆阳区统战部联合隆阳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宝盖山林场举行了保护母亲水源公益活动,种植“同心林”1块70亩,种植樱花4600株,雪松1000株;保山报社、联通汽车公司及户外俱乐部营造“爱心林”1块,植树400余株。
(6) 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2015年下达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任务0.5万亩,现在已完成作业设计编制及招投标工作。
(7) 森林抚育。完成2014年度森林抚育3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
(8)公益林保护管理。年初编制上报了2015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计划。全年共兑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311.48万元,其中:国家级817.61万元,省级493.87万元。
(9)农村能源建设。2015年隆阳区农村能源建设任务为:病旧沼气池改造100口,太阳能2300台,节能灶3000台。目前已完成病旧沼气池改造50口,太阳能和节能灶因省级任务下达较晚,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
2.林业产业建设。
今年以来,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依托特色经济林建设、退耕还林巩固、国家造林试点补贴等项目,重点围绕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产业、糯橄榄产业加快全区林业产业发展,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建设。
(1) 木本油料产业建设。一是开展核桃产业的提质增效工作,带动抚育40余万亩,现已组织开展技术培训5期500人次,二是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申报工作,共组织申报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2家,省级林业示范合作社15家,为隆阳区合作社的壮大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2015年末全区木本油料建设总面积达134.94万亩,农业总产值达8.25亿元,其中:核桃126万亩,产量3万吨,农业产值8.1亿元;澳洲坚果8.94万亩,产量750吨,农业产值0.15亿元。
(2)高黎贡山糯橄榄产业。完成糯橄榄新植任务3.3万亩,目前全区糯橄榄种植总面积达8.8万亩。
3.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1)资源林政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工作。2014年共审批办理商品材89759.46立方米(蓄积量),出材36369.11立方米,严格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共发放木材运输许可证1796份21859.86立方米。二是强化林地林权保护管理,严防林地资源非法流失。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认真做好各类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立项和采矿权、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的预审工作,共办理预审意见42份;审核报批了隆阳区上草腊竹水库工程占用林地34起,占用林地37.6899公顷,共收取植被恢复费1090.7142万元。三是严格执法,严惩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共立案查处了各类林政违法案件57起,其中:滥伐林木4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44起、无证运输木材2起、非法收购木材7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2.72万元,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2) 森林防火工作。2015年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其中一般火灾1起、较大火灾1起,过火面积12.28公顷,受害面积3.35公顷, 森林受害率0.0132‰;2起火灾当日扑灭2起,当日扑灭率100%;查处2起,火案查处率为100%,其中烧包谷杆引起1起,烧杂草引起1起;烧死林木折合活立木蓄积143.79立方米,烧死幼树1.7万株,损失折款2.88万元。全区共投入扑火人员499人次,出动车辆102余辆次,扑火经费投入3.57万元。
(3)森林病虫害防治。全区共发生森林病虫害2.44万亩(其中:病害发生0.9万亩,虫害发生1.54万亩),防治作业面积2.39万亩,共投工1500余个,投入防治资金27万元,防治率为97.95%。全年共完成产地检疫种子15吨,苗木1500亩,花卉1.4万株,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调运检疫苗木150万株,种子10吨,木材2.2万立方米,复检木材0.4万立方米,没有发现检疫对象,没有发现检疫对象,检疫率达95%以上。
(4) 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病源检测体系建设,督促10个监测站点做好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建立健全监测值班制度,坚持日报告制度,定期到重点区域进行巡视监测,目前,全区未发现候鸟、野生动物、驯养野生动物有异常情况。二是积极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审核上报新申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行政许可材料15份。目前,全区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花鸟经营、野生动物制品经营户92户,正常开展驯养繁殖和经营的58户,许可证过期未检或已不养殖经营的34户。目前已形成了以养殖中华竹鼠、野猪、梅花鹿、豪猪、雉类等提供肉产品的群落和养殖果子狸生产“猫屎咖啡”的特色产业。2014年存栏20000只(头、条),出栏10000只(头、条),实现产值万1700万元。三是妥善处理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案件13起收容救护野生动物24只(头、条),全部为活体。扎实抓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的审核上报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26起,造成经济损失49.6万元。四是为加强湿地资源保护,隆阳区集中开展了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专项行动,开展了专项排查,共排查了234个湿地斑块,新增湿地斑块1个(清华湖),结合法制宣传日发放湿地宣传材料400余份。
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是加强主体改革的整改完善,2015年全区共完成遗漏宗地登记17宗,打印林权证12本,涉及集体林地4876.2亩;完成林权证补办26宗、21本,涉及集体林地1230.9亩。二是依法依规做好林权流转工作,完成林权流转宗地217宗,涉及集体林地流转面积2.1万亩,林权流转转让费2686.63万元。三是认真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共办理林木资源资产抵押贷款25笔(其中:信用社14笔、担保公司9笔、小额贷款公司2笔),抵押面积3.54万亩,抵押贷款总金额10112万元。四是妥善处理林权纠纷。全区遗留林权纠纷和新排查林权纠纷共计164起,其中州市级林权纠纷2起,县区级15起。虽未调处成功,但均进行了妥善处理;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过因林权纠纷导致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五是扎实开展林木权证核发工作。截至目前,共为8户农户制作《林木权证》31本,涉及瓦窑、板桥、河图三个乡镇的5个村委会,农地面积374亩、31宗,其中核桃267亩25宗,甜柿107亩6宗。贷款方面,瓦窑镇下麦庄村委会的3户农户正在办理林木权证抵押贷款,共向瓦窑信用社申请贷款4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 行政单位1个,隆阳区林业局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林检局
3. 其他事业单位9个,农村能源站、资源管理站、经济林木站、林权服务中心、分类办、4个木材检查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林业局决算总收入1190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08.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71.07万元,增14.09%,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大。其中上年结转5605.89万元,本财政拨款收入6302.38万元,比上年5456.35万元增加了15.5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771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48万元,占总支出的11%;项目支出6865.13万元,占总支出的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支出增加28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2.9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661.36万元。各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级加大了对林业项目的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0.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阳区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65.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1.36万元, 是各级加大了对林业项目的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林业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5.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84.3万元, 主要原因是各级加大了对林业项目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1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支出65.17万元,主要用于核桃产业建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经费等。
(三)节能环保支出1162.16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建设846.30万元,风沙荒漠化治理153.35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43.50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6403.3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119万元,行政事业机构运行646.57万元,森林培育862.01万元,林业技术推广7.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473.84万元,林业产业化建设492.52万元,林业贷款贴息9.5万元,石油价格补贴22.42万元,林业防灾减灾231.51万元,其他林业支出689.19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19.04万元,只要用于支付离退休职工购房补贴。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林业局机关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2.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7.97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7.6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5年21361、62款政府性基金科目并入2130299款成为一般预算科目,所以往年在政府性基金科目列支的三公经费今年都在一般预算科目中反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隆阳区林业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隆阳区林业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7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44.73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6.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隆阳区林业局机关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隆阳区林业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29批次,3290人,接待费开支27.97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1.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各类检查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林业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36万元,与上年51.36万元项目增加15万元,增加原因是2015年项目增加,相关的调查研究活动增多,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也随之增加。隆阳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