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97-3/20240926-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6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100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公园森林资源、自然风景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做好公园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做好园内人文古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园内古建筑修缮工程。做好太保公园所属范围森林火灾的预防和监测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公园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好园内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景区维护工程
为建设安全、文明、整洁的公园环境,公园管理所不断加强景区硬件建设,做好各类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工作。一年来,主要实施了文笔塔塔灯、景区路灯、公厕、护栏等设施的维修维护工程。其中:文笔塔塔灯维修项目更换塔灯561套,预算投资14.04万元。路灯零星维修更换路灯45盏,投资约0.5万元(尚未结算)。
2.景区管理工作
一年来,公园森林防火、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绿化等日常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进一步规范景区管理,优化服务举措,提升管理和服务质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借助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播放广播等多样化的形式,开展森林防火、普法、防震减灾、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宣传工作,推广知识和理念,增加群众关注度,扩大景区影响力,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格局。共设置宣传牌3块、悬挂布标24块、宣传彩旗320个,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100余份。
二是狠抓服务质量和意见处置办理。完善景区旅游领域咨询、求助、举报办理、快速受理等机制,有效推动矛盾协商调解。全年共提供爱心服务52次,办理政协提案1个,处理各类游客投诉5次,处置信访事件1起。在规范景区停车收费、宠物狗管理、保护米格15—比斯喷气歼击机、修复滇西抗日战争纪念碑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方面做出了努力。
三是强化森林防火和安全管理。对景区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护林防火、水体安全、地质灾害防控、游乐设施等进行全方位监管。增设临水安全警示标牌4块,制定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等11项,组织地震、消防演练各1次,切实提高公园应急处置“软实力”。同时,加强风险管控,落实日检日查和月度安全大检查制度,开展安全检查14次,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日常值班值守、巡逻检查,尤其是结合重大节假日和森林火灾高风险期,充实人员力量,增加巡查点、值班时段,加大检查密度,发现和处置苗头风险,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四是做好卫生保洁和景观提升。加强道路冲洗、清扫,绿地及公共区域保洁,做到园区内垃圾日产日清,绿地内及公共区域无明显废弃物。进行正大门花坛补植,枯树死树清理,易罗池树木修剪整形等工作。不断提高公园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景区整体面貌。
3.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进一步巩固“创文”成果,建设文明有序公园。一是举办汉服花朝节、隆阳区2023首届书山节等文化活动,活跃创文氛围,与辖区群众和观光游客共建文明森林公园;二是加大投入,大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学雷锋服务站、母婴室等景区配套设施,添设“文明如厕”等标识标牌21块,强化景区环境整治;三是查漏补缺,对照创文迎检标准,积极整改,提升服务质量。
4.职工教育和作风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职工经常性教育。公园管理所在开展系统专题理论学习的同时,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利用学习强国、普法强基、安全教育、科普知识等学习活动,以网上答题、在线测评的形式,提高职工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通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等线上教育,全面提升职工职业素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继续做好作风建设。全年召开党风廉政会议3次,对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廉政家访1次,廉政提醒谈话14人次,通过常“敲警钟”,让全体干部职工守规矩、明底线、受警醒、知敬畏;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各项纪律要求、制度规定,强调守岗尽责,推动职工工作态度、公园工作作风向好转变,推进各项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5.脱贫帮扶工作
为切实履行帮扶职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2023年,公园管理所组织职工捐赠药品等物资1次,助力挂钩村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入户走访2次,与挂钩户交心谈心,了解生产生活情况、采集上报工作信息、制定帮扶方案等,纾解了挂钩户负面情绪,保证人心安定、生活秩序井然,防止返贫情况发生。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3,296,314.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6,314.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40.00元,下降0.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40.00元,下降0.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5,874.6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71,792.71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6,834.52元;项目支出增加340,832.87元,其中文笔塔塔灯工程项目经费增加132,445.00元、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护林员报酬)资金增加1,800.00元、路灯电费项目经费增加91,033.95元、管护人员经费增加80,200.00元、森林防火项目经费增加7,450.92元、公厕管理项目经费增加27,903.00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6914.68元,其中路灯电费项目经费减少106,914.6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3,296,314.62元。其中:基本支出2,499,401.75元,占总支出的75.82%;项目支出796,912.87元,占总支出的24.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40.00元,下降0.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4,958.19元,下降8.59%;项目支出增加233,918.19元,增长41.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234,958.19元,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93,947.65元,主要为变动4人,工资福利和保险缴费减少;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6,834.52元,其中办公费增加41,915.67元、电费增加2,864.08元、邮电费增加752.13元、工会经费减少1,60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094.36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22,154.94元,其中抚恤金增加221,066.80元、生活补助增加1,088.14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33,918.19元,其中文笔塔塔灯工程项目经费增加132,445.00元、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护林员报酬)资金增加1,800.00元、路灯电费项目经费减少15,880.73元、管护人员经费增加80,200.00元、森林防火项目经费增加7,450.92元、公厕管理项目经费增加27,903.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9,401.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82,228.40元,占基本支出的95.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7,173.35元,占基本支出的4.69%。年人均工资158,815.23元,年人均办公经费7,811.5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6,912.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项目支出796,912.87元,分别为:(1)太保公园文笔塔塔灯工程项目经费132,445.00元;
(2)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护林员报酬)资金25,200.00元;
(3)太保公园路灯电费项目经费91,033.95元;
(4)太保公园公厕管理项目经费161,098.00元;
(5)太保公园森林防火项目经费7,450.92元;
(6)太保公园管护人员经费378,785.00元;
(7)2022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护林员报酬)专项资金9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6,314.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5,874.68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34,958.1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71,792.71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6,834.52元;项目支出增加340,832.87元,其中文笔塔塔灯工程项目经费增加132,445.00元、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护林员报酬)资金增加1,800.00元、路灯电费项目经费增加91,033.95元、管护人员经费增加80,200.00元、森林防火项目经费增加7,450.92元、公厕管理项目经费增加27,90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7,85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8,471.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926.4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41,446.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14.9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6,23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8.446.78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2,333.72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大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15,454.8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12,22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1%。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715,307.25元;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6,100.00元;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7,450.92元;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763,361.9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与2023年均无“三公”经费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资产总额50,807,506.56元,其中,流动资产257,474.14元,固定资产2,425,274.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8,124,758.3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330,611.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8,092.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1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