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 索引号
- 01525697-3/20230831-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3-24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100000
附件1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汇总)
第一部分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整、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依法查处各类林政案件。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规定审核上报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事项。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扩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意见,并按程序报批。指导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监督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组织指导全区林产业发展工作,监督和指导林产品精深加工。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
8.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监督良种选育推广,规范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登记和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及国家、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政策法规宣传股、计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草原和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林政稽查大队,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隆阳区国有林场
2.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总体目标:2023 年计划完成林业产业总产值80.64亿元,增速达8%,力争保持全市排位第一;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56%以上;全区现有湿地10.9414万亩,湿地保护率46.96%,自然湿地7.9601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57.79%,草原面积202.76万亩;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保持在2000元以上。
1.加强生态建设。一是开展重点区域石漠化综合治理,2023年期间计划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3.2万亩。二是持续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4.02万亩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1.5万亩建设成效,确保生态和经济效益正常发挥。三是加大森林抚育力度,特别是要继续做好城市面山森林质量提升工作,巩固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的成效。四是督促施工方补充完善2022年所实施的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完成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的规划及实施,做好湿地、草原监测。
2.推动产业发展。积极做好2023核桃提质增效和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做好保山市隆阳区30万亩竹林基地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种植;积极推进113.87万亩的储备林项目落地实施;完成30万株良种苗木培育补助项目;深入开展隆阳区辖区内林下经济的调研、发展及指导工作;做好苗木花卉产业持续发展工作,继续加强对苗木花卉企业的服务与监管。
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是严格资源林政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森林采伐蓄积量控制在规定额度内;严格实施隆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大生态红线保护力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强化森林防火。立足早动员、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严格落实三线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确保2023年度森林火灾、火警次数以及森林受害率等各项指标低于市级下达控制指标。三是深入推进林业改革。加快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成果,建立适应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四是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职责,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与各部门积极协调,坚决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病源的监测管理,做好野生动物肇事的调查评估和材料审核工作,积极开展查处无证无照驯养繁殖、经营贩卖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工作,对受伤的动物采取有效的治疗手段,并把康复能适应野外生存环境的动物进行放生。五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继续加大监测力度,重点做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红火蚁等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防治;进一步加强检疫执法工作,加大检疫执法力度,积极打击森林植物违法调运行为。六是完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林业基层站所办公、交通、通信、装备器材等基础设施条件,保障林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下设2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国有林场、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1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138人。在职实有16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33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181,320.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126,552.0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54,768.87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37,478,788.16元,同比下降50.2%,主要是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436,961.63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14,003.37元,人员经费增加4,601,087.37元,一是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二是工资标准等比上年提高;公用经费减少287,084.00元,主要公务用车无偿调拨应急局11辆,车辆减少、运行维护经费相应减少;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减少5,750,965.00元,主要原因是:专业扑火队人员调整由应急局管理使用,只预算季节性扑火队人员经费,经费减少3,236,000.00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减少282,700.00元,森林防火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作业设计规划费等项目未安排预算,经费减少2,232,265.00元。2.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36,041,826.53元,同比下降97.16%,主要原因是:财政代管资金根据财政要求作了调账处理,一部分调整为往来款,一部分资金2022年已经支出,已经不在收入内。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126,552.09元,其中:本年收入36,126,552.0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126,552.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436,961.63元,同比下降3.8%,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314,003.37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601,087.37元,原因一是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二是工资标准等比上年提高;其次:公用经费减少287,084.00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无偿划转应急局11辆,车辆减少,运行维护经费相应减少;项目经费减少5,750,965.00元,主要是专业扑火队人员调整由应急局管理使用,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只预算季节性扑火队人员经费,经费减少3,236,000.00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减少282,700.00元,森林防火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作业设计规划费等项目未安排预算,经费减少2,232,265.00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1,054,768.87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54,768.87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36,041,826.53元,同比下降97.16%,主要是财政代管资金根据财政要求以及原有资金性质,对在财政代管专户、且已不在单位资金收入支出范畴的资金作了调账处理,调整为往来款;其次部分项目资金2022年已经支出,实际单位自有资金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181,320.9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6,126,552.09元,其中:基本支出27,021,552.09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314,003.37元,同比增长19%,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601,087.37元,原因一是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二是工资标准等比上年提高;其次:公用经费减少287,084.0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无偿划转应急局11辆,车辆减少、运行维护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9,105,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42,739,560.40元,同比下降82.44%,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经费减少5,750,965.00元,原因是专业扑火队人员调整由应急局管理使用,只预算季节性扑火队人员经费,经费减少3,236,000.00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减少282,700.00元,森林防火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作业设计规划费等项目未安排预算,经费减少2,232,265.00元;(2)其他收入项目支出减少36,041,826.53元,同比下降97.16%,主要原因是财政代管资金根据财政要求以及原有资金性质,对在财政代管专户、且已不在单位资金收入支出范畴的资金作了调账处理,调整为往来款;其次部分项目资金2022年已经支出,实际单位自有资金比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27,021,552.09元,其中:人员经费24,866,122.09元;公用经费1,963,43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192,00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6个项目,资金共计9,105,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5个,资金共计2,160,00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1个,资金共计6,945,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其中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6,6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4,790.4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4,060.16元,主要用于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经费支出187,2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15.0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1,259.4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缴费;
8.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61,884.6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53,303.7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824.6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
11.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4,882,841.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12.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6,509,973.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13.2132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450,000.00元,主要用于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支出。
14.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1,360,000.00元,主要是用于保山香柏场国家级草原自然公园管护站建设380,000.00元,林长制网格化责任区落界外业调查经费980,000.00元。
15.21302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80,000.00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保护保险经费;
16.213021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湿地保护350,000.00元,主要用于一般湿地认定和湿地小区建设;
17.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825,0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500,000.00元,森林防火季节性专业扑火队经费2,275,000.00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维护费1,000,000.00元,高黎贡山智慧防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元,太保公园森林防火项目经费50,000.00元。
18.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040,00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用非税返还资金隆阳区林草局工作经费360,000.00元,用于隆阳区生物产业板块招商专班工作经费1,000,000.00元,国有林场公厕管理人员经费100,000.00元,隆阳区太保公园工作经费50,000.00元,太保公园公厕管理项目经费160,000.00元,太保公园管护人员经费370,000.0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3个项目,资金共计1,054,768.87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3个,资金共计1,054,768.87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2,0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0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5,000.00元,较上年减少280,000.00元,下降2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0元,增长1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00次,共计接待约1000人次。
增加变化原因:2023年隆阳区安排隆阳区生物产业板块招商专班工作经费专项用于林草局、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执法局、兰城、河图、水寨、保山城投、保山新电能源公司、保山数产公司等招商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所以2023年公务接待大幅度上升。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5,000.00元,较上年减少580,000.00元,下降54.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000.00元,较上年减少580,000.00元,下降54.4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减少的原因是: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无偿调拨给应急局公务用车1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相应的运行维护经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单位共申报项目1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6个,财政预算安排9,105,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6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4,775,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2023年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紧紧围绕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两大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和应急保障,狠抓责任制落实、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火源管控等措施。努力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无火烧连营的“三无”目标。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森林火灾总次数(次)不大于20次,火案查处率不小于80%。
②质量指标:森林受害率不大于0.9‰。
③时效指标:防火期不低于1年;
④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
①生态效益指标:全区森林覆盖率大于64.31%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防火持续时间长期有效。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各级对森林防火考核满意度不低于90%。
(二)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以维护生态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区年度森林防火目标,将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20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0.9‰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组建1支9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重点乡镇季节性扑火队人员125名,每年开展扑火知识技能培训、演练至少1次,扑火机具配备率达到80%。
②质量指标: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
③时效指标: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
④成本指标:总的防火队经费控制在476万元以内。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森林火灾损失减少明显。
②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人数不少于125人。
③生态效益指标:区域内生态环境改善明显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防灾减灾工作持续进行。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区老百姓对森林防火的满意度不低于90%。
(三)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据省市要求,为全面提高全省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要在全区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由省林草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在我区建设视频监控37个,共需资金855.11万元,区级财政需承担75%,合计641.3325万元,项目周期5年,每年需支付128.2665万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1个,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子系统3个,视频监控点37个。
②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不低于85%。
③时效指标:实施期5年;
④成本指标:每年区级支付服务费用不大于128.67万元。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森林火灾损失减少;
②生态效益指标:全区森林覆盖率大于64.31%。
③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建成后持续使用年限不低于5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数据使用者满意度不低于90%。
(四)高黎贡山智慧防控建设项目
1.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智慧化等立体化防控体系,将在高黎贡山实施“高黎贡山智慧防控建设项目”,在高黎贡山规划建设100个点位200路视频监控,守护好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共需资金489万元,2022年217万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高黎贡山视频监控点位100个,视频200路,农网供电设施87套,太阳能供电设备13套。
②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不低于95%。
③时效指标:及时率不低于90%;
④成本指标:服务费(元/月/路)不高于569.44元。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防控效果明显变好;
②生态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
③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建成后持续使用不低于3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963,43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87,084.00元,同比减12.76%,占基本支出的7.27%,主要是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务用车无偿调拨给应急局1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相应的运行维护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资产总额121,203,651.53元,其中,流动资产24,547,317.74元,固定资产17,666,630.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8,989,703.4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66,977.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60,014.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1辆,账面原值1,497,587.82元;报废报损资产194项,账面原值1,089,643.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2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218.5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51,037.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100111
附件【附件3.1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doc】
附件【附件3.2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经费.doc】
附件【附件3.3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doc】
附件【附件1.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20230323051542016.docx】
附件【附件3.4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高黎贡山智慧防控建设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