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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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7-3/202404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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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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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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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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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44号),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是:

1.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 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 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整、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依法查处各类林政案件。

4. 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规定审核上报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事项。

6.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扩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意见,并按程序报批。指导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监督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 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组织指导全区林产业发展工作,监督和指导林产品精深加工。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

8. 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监督良种选育推广,规范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登记和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 指导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及国家、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 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5.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 职能转变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监督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按照要求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7. 有关职责分工

与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政策法规宣传股计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草原和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林政稽查大队,共计11个科室。下设单位3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太保公园管理所、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总体目标:2020年,全区计划完成林业综合产值59.29亿元以上,增长12%以上;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1.76%以上;全区湿地总面积保持在6872.2公顷以上,自然湿地保持在4614.8公顷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15.28%以上;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保持在2200元以上。

1. 加强生态建设。扎实开展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完成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5.02万亩;大力实施异地植被恢复项目,完成植被恢复面积1万亩;坚持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完成2020年度石漠化治理3.4万亩(人工造林0.4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促进全区生态环境改善。

2. 推动产业发展。扎实抓好12万亩核桃产业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区划的工作;加强涉林企业及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基本信息的更新及录入工作;积极开展林业实用技术的培训、应用及推广工作;深入开展隆阳区辖区内林下经济的调研、发展及指导工作。

3.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一是严格资源林政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森林采伐蓄积量控制在规定额度内;实施森林限额采伐管理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滥占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私收滥购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实施隆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大生态红线保护力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二是化森林防火。立足早动员、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严格落实三线责任制,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狠抓各项措施。确保2020年度森林火灾、火警次数以及森林受害率等各项指标低于市级下达控制指标。

三是深入推进林业改革。加快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成果,建立适应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四是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病源的监测管理,特别是候鸟越冬地和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要重点监测,发现异情,及时处置并按程序报告,坚持日报告制度;做好野生动物肇事的调查评估和材料审核工作,在野生动物栖息地周边和活动区新安装宣传警示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降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积极开展查处无证无照驯养繁殖、经营贩卖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和保险理赔工作;开展湿地资源保护修复工作,积极做好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和一般湿地认定工作;开展好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工作,对受伤的动物采取有效的治疗手段,并把康复能适应野外生存环境的动物进行放生。结合“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湿地保护、疫源疫病防治等宣传活动;加强对省级森林公园的管理,努力做好森林面积不减少森林资源不破坏的目标,并做好节假日黄金周旅游服务工作。

五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继续加大监测力度,重点做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防治;进一步加强检疫执法工作,加大检疫执法力度,积极打击森林植物违法调运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巩固林业生产建设发展成果,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和传出;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有效防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

六是完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林业基层站所办公、交通、通信、装备器材等基础设施条件,保障林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下设3个单位,分别是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太保公园管理所、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141人。在职实有1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6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财务总收入39676935.54(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9612987.99元,隆阳区国有林场6020556.26元,保山市太保公园管理所2895995.36元,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1147395.93元),较上年增10897378.11元,同比增37.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676935.54元,较上年增10897378.11元,同比增37.86%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上年结转收入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676935.54元,较上年增10897378.11元,同比增37.86%,其中本年收入39676935.54元,较上年增310897378.11元,同比增37.86%,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676935.54元,较上年增10897378.11元,同比增37.86%,(本级财力39676935.54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总支出39676935.54元,较上年增10897378.11元,同比增37.86%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676935.54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6935.54元,较上年减452624.89元,同比减2.07%,占总支出的53.93%;项目支出18280000.00元,较上年增11350000.00元,同比增163.78%,占总支出的46.07%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

功能科目分组

1.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7998.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10.83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失业保险支出;

3.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9546.5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801269.3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68805.4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6.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20.14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7. 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的调查、规划、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支出。

8. 2110799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480000元,主要用于2015年-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在2020年护林员报酬。

9. 2130201行政运行4448429.0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0. 2130204事业机构13493455.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1. 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3100000元,主要用于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支出。

12. 2130211动植物保护9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古树名木保险支出。

13.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79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人员报酬以及2020年森林防火相关支出。

14. 2130235国家公园730000元,主要用于太保公园2020年免费公厕维护以及电费等支出。

15.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780000元,主要用华海管理所西湖水体治理、电费、局机关森林城市创建调查规划费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1396935.54元,项目支出18280000.00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625795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799243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711257.0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57998.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19651.9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9969.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430.9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上缴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

8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长期临时工工资;

930201办公费69924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1030205水费16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水费支出;

1130206电费165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电费支出;

1230207邮电费2153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电话费、邮寄费支出;

1330211差旅费1781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出差支出;

1430213维修(护)费1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维修(护)费;

1530215会议费15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开会支出;

1630216 培训费1078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培训支出;

1730217公务接待费3765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接待支出;

1830226劳务费1638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免费公厕维护人员报酬;

1930228工会经费24478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上缴的工会经费;

20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支出;

2130239其他交通费用2808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22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慰问、法律顾问等支出;

2330305生活补助134654.7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遗属补助;

2.项目支出:

(1)30201办公费3047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活动办公支出;

(2)30202印刷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令,森林防火通知等印刷支出;

(3)30206电费877200元主要用于青华海管理所、太保公园电费支出;

(4)30213维修(护)费951400元主要用于青华海管理所、太保公园房屋、灯具等设施设备等的维修(护)费;

(5)30216培训费13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兼职人员的培训支出;

(6)30217公务接待费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上级项目验收、森林防火检查、调研等公务接待支出;

(7)30225专用燃料费1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机具用油支出。

(8)30226劳务费6762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人员工资支出;

(9)30227委托业务费4055700元主要用于青华海管理所西湖水质治理等支出;

(10)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用车运行和维护费支出;

(11)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5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扑救以及拨付相关乡镇森林防火费支出;

(12)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550000元主要用于异地植被恢复造林种苗等支出;

(13)30901房屋建筑物购建27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三期项目营房建设支出;

(14)31008物资储备274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支出。

(15)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专业扑火队其他防火设施购买。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隆阳区林业和草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542250.00元,较上年减176150.00元,同比减2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本单位无出国出(境)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57650.00元,较上年减30250.00元,同比减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4600.00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车运行维护费484600.00元,较上年减145900.00元,同比减2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减少公务用车次数等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20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21396935.54元,较上年452624.89元,较上年2.0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从本单位划出6人,人员经费等减少。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18560697.8元,占基本支出的86.74%较上年减354036.63元,同比减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本单位6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2701583.00元,占基本支出的12.63%较上年减67964.00元,同比减2.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行政人员从本单位划出2人,行政人员交通补贴等减少,其次是厉行节约办公费等减少;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654.74元,占基本支出的0.6%较上年减30621.26元,同比减18.5%,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取遗属补助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8280000.00元,较上年增11350000.00元,同比增163.78%,主要原因是加大林业草原恢复、森林防火、湿地等项目投入,其次是机构改革,新增太保公园、青华海管理所等单位项目预算。其中:

1. 2020古树名木保险专项资金项目经费90000.00元,较上年90000.00元,同比50%,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项目预算

2. 2020青华海景区运行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180000.00元,较上年增5180000.00元,同比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青华海景区运行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3. 2020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700000.00元,较上年增2700000.00同比增100%,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营房建设,新增项目预算;

4. 2020石漠化综合治理护林员专项资金项目经费480000.00元,较上年增480000.00同比增100%,主要原因是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封山育林需实施5年,2015年至2017年项目在2020年支付的护林员报酬需新增项目预算;

5. 2020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三.三制项目内容较上年无变化

6. 2020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专项资金项目经费47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60000.00元,同比3.3%,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项目预算

7. 2020新一轮退耕还林调查规划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元,较上年200000.00元,同比增100%,主要原因是隆阳区需在2020年完成2019年度退耕林新造林任务5.02万亩,需调查、规划、指导监督造林、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经费,新增项目预算

8. 2020省级林业城市创建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20000.00元,同比减45.6%,主要原因是省级林业城市创建调查规划已基本完成,2020年还需支付调查规划费用500000.00元

9. 2020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100000.00元,较上年3100000.00元,同比增100%,主要原因是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需支付相应造林资金

10. 2020年国有林场免费公厕维护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元,较上年增100000.00元,同比增100%,主要原因是国有林场宝盖山免费公厕划归国有林场管理,需新增免费公厕维护补助资金项目预算;

11. 2020年太保公园森林防火项目经费70000.00元,较上年增70000.00元,同比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太保公园森林防火经费项目预算;

12. 2020年太保公园公厕管理项目经费150000.00元,较上年增150000.00元,同比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太保公园公厕管理项目预算;

13. 2020年太保公园管护人员经费项目经费400000.00元,较上年增400000.00元,同比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太保公园管护人员项目预算;

14. 2020年太保公园路灯电费项目经费110000.00元,较上年增110000.00元,同比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太保公园路灯电费项目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701583.00元,较上年减67964.00元,同比减2.45%占基本支出的12.6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行政人员从本单位划出2人,行政人员交通补贴等减少,其次是厉行节约办公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20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元,政府性基0元,其他资金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共申报项目1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4个,财政预算安排1828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4个,其中:重点项目14个,财政预算安排1828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4个。2020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1

0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

0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3

0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4

0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5

0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

0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

0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8

0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

10.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

11.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

12.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

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3

14.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4


附件:

点击下载2020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4张)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