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局国有林场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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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7-3-06_B/2018-0212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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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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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2-12
隆阳区林业局国有林场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林业局国有林场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职责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 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辖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3) 组织调查森林资源和主要对象的分布、数量,掌握其消长变化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研究拟订林场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辖区内造林等相关项目的调查、规划设计、上报和实施。
(5)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
(6)依据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7)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林区护林网络,负责林业护林队伍管理。
(8)指导好林下经济发展,加强林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林业局国有林场为隶属隆阳区林业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场长办公室,防火管理办公室,公益林管理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办公室,财务室,综合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保护和管理辖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研究拟订林场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做好相关项目的调查、规划设计、上报和实施。
(4)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
(5)依据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6)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林区护林网络,负责林业护林队伍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即是隆阳区林业局国有林场。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3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林业局国有林场部门财务总收入618.19万元,较上年增 69.42万元,同比增12.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8.19万元,较上年增69.42万元,同比增12.65%,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林业局国有林场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8.19万元,较上年增69.42万元,同比增12.65%,其中,本年收入618.19万元,较上年增69.42万元,同比增12.65%,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8.19万元,较上年增69.42万元,同比增12.65%,(本级财力618.1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隆阳区林业局国有林场部门预算总支出618.19万元,较上年增支69.42万元,同比增12.65%,其中:基本支出569.19万元,占总支出的92.07%,项目支出49万元,占总支出的7.93%。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53.46万元,与上年51.45万元相比增加了2.01万元,增加了3.91%,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13(类)-02(款)”支出515.73万元,与上年499.77万元相比增加了15.96万元,增加3.19%,主要反映农林水的支出,分别为行政运行支出0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515.73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0万元,其他林业项目支出0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林业局国有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9.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45.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9.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 7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77万元对比,增加69.42万元,增长13.89%,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隆阳区林业局国有林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万元,减少13.69%,减少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按实有车辆预算费用。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基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林业局国有林场部门预算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569.19万元,较上年增加69.42万元,同比增13.89%,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45.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2%,较上年增68.27万元,同比增14.3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3%,较上年减3.1万元,同比减13.69%。减少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按实有车辆预算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5%,较上年增1.35万元,同比增46.3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从2017年7月开始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林业局国有林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9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
1.2018年国有农场改革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经费49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元增减变化。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1万元,(增)的主要原因是对各林区实地查验,监督检查产生及车辆老化修理费用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较上年(增)1万元,(增)的主要原因是对各林区实地查验,监督检查产生及车辆老化修理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减0.1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9.55万元,较上年减3.1 万元,同比减13.69%,占基本支出的3.43%。减少变化的原因是财政按实有车辆核定车辆运行维护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